- 英国文学“趣味”观念探源
- 何畅
- 15645字
- 2025-04-28 11:48:37
绪论
从17世纪起,“趣味”(Taste)成为批评术语。让·德·拉布吕耶尔(Jean de La Bruyère)在《品格论》(Les Caracteres,1688)中指出,在艺术领域存在着好的趣味和坏的趣味。他还写道:
在艺术中,有一个完美的点,正如在自然中有一个至善与完全的点。每一个能感受到这个点,热爱这个点的人,都拥有完美的趣味。而感觉不到这个点,且所爱之物达不到或超过了这个点的人,则缺乏趣味。因此,趣味的优劣是存在的,而我们讨论趣味优劣的区别,也是应该的。[1]
然而,要找到拉布吕耶尔所谓的“完美点”不容易,要找到“拥有完美趣味”的人更是难上加难。更重要的是,究竟什么是“趣味”呢?在很大程度上,本书的所有努力都在于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在笔者看来,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词——“趣味”,是美国学者诺夫乔伊(Arthur Oncken Lovejoy,1873-1962)所说的“观念单元”(unit-ideas)之一。诺夫乔伊在《存在巨链:观念史研究》(The Great Chain of Being:A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an Idea,1936)中指出,西方思想传统中存在着一些基本的观念单元,即“在个体或一代人思想中起作用的、或多或少未意识到的思想习惯”[2]。了解这些观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往往是历史经验最精确的测震器,也是文化变迁最精准的显微镜。换言之,观念史具有天然的跨学科性质。通过聚焦“观念单元”,我们得以将其背后的思想流变与其所处的文化传统、历史语境接榫。而只有通过了解观念史的转折与突变,我们才能深入了解并批判性地借鉴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文论思想。这也是我们在此讨论英国文学中的“趣味”观的主要目的所在。
通过追寻“趣味”观念在英国文学中(主要集中在18—20世纪)的脉络流变轨迹,笔者试图重新审视两个有关“趣味”的一偏之见:
其一,将“趣味”观念视为单一的美学观念。这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Alexander Baumgarten,1714-1762)在1750年首次明确提出“美学”(Aesthetics)这个概念,预示着美学这个学科逐渐从哲学中剥离出去。鲍姆加登还参与了他那个时代关于美和趣味的讨论,并由此启发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判断力批判》(Kritik der Urteilskraft)一书中“将趣味判断写为感性判断,而康德所谓的纯粹感性判断(基于无利害的好恶的判断),正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审美判断”[3]。1892年,英国黑格尔主义哲学家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1848-1923)的《美学史》(A History of Aesthetic,1892)出版,标记着美学这个学科开始具有成熟的自我意识。可见,从美学学科化的轨迹来看,它和“趣味”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怪乎“趣味”一直被当作是一个纯粹的美学概念。其次,英国经验主义思想家对“趣味”的讨论也大量涉及对“美”的讨论。虽然在18世纪早期,美学这个概念还尚未出现,美学这个学科也未见雏形,但是关于真、善、美的讨论却源自西方理性主义传统。英国经验主义思想家对“趣味”的讨论建立在对人的自然情感的反思之上,“情动”是其主旋律,是对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推敲,也是对18世纪启蒙理性的补充。在上述讨论中,“审美无功利”是其核心思想,沙夫茨伯里(Anthony Ashley Cooper,3rd Earl of Shaftesbury,1671-1713)、哈奇生(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等人对“内在感官”论的强调和发展意在说明有“一种来源于人的非自我中心主义的自然冲动”,可以令人们“通过这种感官形成对审美对象直接而非功利的把握”[4]。上述“审美无利害”论的提出进一步促使美学思想在18世纪学科化,并在19世纪逐渐发展成为王尔德(Oscar Wilde,1854-1900)等人所倡导的“美学自足”论。因此,伴随着美学在18世纪的发展,“趣味”与美学之间的关系不断深化,甚至有学者认为“趣味”观念在18世纪实现了其美学转向[5]。而在18世纪大量讨论美学的书籍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审美”和“趣味”两词总是携手共行。
其二,将“趣味”观念视作阶级区分的手段。关于“趣味”的“区分”作用,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1921-1988)在梳理“趣味”一词的意义嬗变时,已经指出:从17世纪开始,该词变得日益重要,并几乎等同于“区别”(discrimination),“它……意味着明察秋毫的禀赋或智力,我们借此甄别良莠,区分高低”[6]。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dieu,1930-2002)则将上述“区分”援引至社会学领域,将其和“阶级分层”相关联。在《区隔:关于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1979)一书中,他表示“趣味”能起到从本质上区分他人的作用,因为“你所拥有的一切事物,不管是人还是事物,甚至你在别人眼里的全部意义,都是以‘趣味’为基础的。你以‘趣味’来归类自己,他人以‘趣味’来归类你”[7]。换言之,人的趣味和格调决定了其所属的社会阶层。这种“区分”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趣味”往往可以通过后天习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提升自我的愿望。但这种“区分”也带来了一系列难以意料的后果。比如,它在一定程度上将消费导向炫耀,将消费主体导向虚荣、浮躁和膨胀。正因为这样,代表有闲阶层的奢侈品从来不乏拥趸。此外,既然“趣味”意味着“差异”,那么,合法化一个阶层的“趣味”就必须以排斥、否定其他阶层的“趣味”为代价。这就难免产生阶层固化和阶层对立的副作用,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正是基于“趣味”的“区分”作用,美国学者福塞尔(Paul Fussell,1924-2012)在《格调》(Class: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1983)一书中根据穿着、家居摆设、房子的样式和格局、休闲和运动方式、说话和语调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将美国民众分为九个等级[8]。这种分级让人如此沮丧,因为它将人固化在一定的社会等级之内,动弹不得。有学者打趣道,与其说福塞尔的书是一本“格调指南”,还不如说它更像一个阶层导航仪。更糟糕的是,这种“趣味”区分会让大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中产阶层)生活在焦虑之中。福塞尔在书的最后收录了不少读者来信。这其中包括“请问壁炉是否比车库更能提高我们的身份?”“我发现自己必须搬到德克萨斯的德尔里奥去,我会失去已经得到的社会地位吗?”等等问题,忐忑之情溢于纸上。不可否认,当你时刻被他人以“趣味”区分归类时,你很难做到不战战兢兢,你甚至会变得谨小慎微而不知所措。虽然福塞尔讨论的是美国社会,但是由“趣味”产生的焦虑难道中国没有吗?伴随着中国逐步步入商业社会和消费社会,由“趣味”产生的奢侈与炫耀性消费难道我们没有吗?有鉴于此,我们更加需要纠正有关“趣味”的种种偏见。
这就首先要探究偏见产生的原因。笔者以为,这和研究思路有关。过往的大部分学者并没有把“趣味”当作诺夫乔伊所说的“观念单元”来看待,也没有采用观念史的研究方法。这就导致他们孤立地看待“趣味”问题,不仅没有把它还原至它脱胎于其中的历史、文化、伦理和政治语境中去,也没有把它和同一时期的其他观念结合在一起思考。而只有通过与关联和衍生性观念的组合,我们才可以看到“趣味”观念在整个历史中的嬗递过程,我们才得以洞见“趣味”观念与原子论、经验主义思潮、美学学科化、文化批评传统、共同体意识、审美现代性等话题之间复杂又微妙的关联,并见证其从美学领域延伸至伦理学、社会学以及文化研究等其他领域,从而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理论热点。而且,我们只有看到“趣味”观念的跨学科性,才能意识到其并非千古一辙,而是流动不居的。
有鉴于此,本书以观念史的研究方法,再现“趣味”观念在英国文学中的三次转向,即从18世纪的情感转向,到19世纪的文化转向,再至20世纪之后充分融入关于两种“现代性”的讨论之中。同时,各个研究部分采用美学、社会学、身体研究、性别研究、伦理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等角度,将“趣味”观念置于和其他相关重要思想史观念(如“审美无利害”“教化/心智培育”“感受力”“身体”)的互动之中予以整体观照,从而较为全面地勾勒出“趣味”观念在18—20世纪之间的整体运动轨迹(如图1所示)。

图1 概念的联动
因此,笔者试图突破将“趣味”狭义地理解为美学观念或社会学观念的研究现状,拟指出在社会、历史语境的作用之下,“趣味”观念具有跨学科的复杂属性:它关系到阶层图景,又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愿景密切相关;它是消费文明的产物,又有机地融入英国文化批评的传统之中,并成为对抗转型期焦虑的重要维度;它是现代性的衍生物,却又构成美学现代性,并以后现代的方式“推敲”现代性的理性体系。
不可否认,“趣味”一词自滥觞以来便引起了广泛讨论。它不仅是西方思想史和文化史的重要概念,也频繁出现在美学、文学、伦理学、哲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批评,乃至心理学和现代神经学等众多领域。尤其在进入20世纪以后,伴随着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布迪厄、桑塔格(Susan Sontag,1933-2004)、阿甘本(Giorgio Agamben,1942-)以及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1943-)等现代主义思想家和文化批评家对该词的关注,有关“趣味”观念的学术讨论经久不衰,使该词逐步成为现代批评体系中的核心词汇。可以说,国外学界始终对“趣味”保持着浓厚的研究兴趣。对国内学界而言,关于“趣味”的研究虽不成体系,但也呈现出逐步升温的态势。我们先来看看国外研究的情况。
“趣味”一词滥觞于17世纪下半叶。一般认为,西班牙哲学家葛拉西安(Baltasar Gracián)率先使“趣味”观念成为批评术语。随后,诸多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思想家纷纷对“趣味”展开广泛讨论。进入19世纪之后,处于转型期的英国见证了“趣味”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和消费主义浪潮之间的博弈。与此同时,“趣味”观念以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姿态,揭示了现代社会中劳动的异化和情感的疏离等问题,成为英国文化批评传统的关键词。而自20世纪以降,有关“趣味”的讨论则以“启蒙精神”为向导,在颠覆和跨界之中融入两种现代性(“审美现代性”和“资产阶级现代性”)之争,并被不断放大成为一个包罗万象的文化概念。
纵观国外学界的相关研究,有关“趣味”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美学方面。从“趣味”观念问世伊始,许多美学家就对它展开过丰富的辩论。这其中包括沙夫茨伯里,他在《人、风俗、意见与时代之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Men,Manners,Opinions,Times,1711)中引入了“审美无利害”“内在感官”“共通感”等概念,并使它们成为18世纪英国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续有关“趣味”的讨论产生重要影响。随后,哈奇森在其《论美与道德观念的起源》(An Inquiry into the Original of Our Ideas of Beauty and Virtue,1725)中率先对“趣味”进行了系统而富有哲理性的论述。他继承并发展了沙夫茨伯里的“内在感官”论,并指出:正因为具有这种情感能力,所有人都能对美感到愉悦。更重要的是,这种“内在感官”具有直接性而不受思考、欲望、兴趣的影响。休谟(David Hume,1711-1776)通过《论趣味的标准》(“Of the Standard of Taste”,1757)一文进一步发展了其人性论,试图为人们迥乎不同的“趣味”制定一个标准。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在《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1756)第二版中特意增加《论趣味》(“Introduction on Taste”)一文为序言,提出“趣味”源自以下三要素:感觉、想象力和理性判断。杰勒德(Alexander Gerard)在《论趣味》(An Essay on Taste,1759)中剖析了“趣味”的本质,探讨了感官如何影响“趣味”的形成,并试图说明何为“好的趣味”。艾利森(Archibald Alison,1792-1867)在《论趣味的本质与原则》(Essays on the Nature and Principles of Taste,1790)中将“趣味”定义为“对崇高和美感到愉悦的能力”,他将这种愉悦命名为“审美情感”。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重新强调趣味判断是无功利的,但同时他又通过分析“共通感”这个西方哲学关键词指出趣味判断是主观的客观化过程。可以说,他对“趣味”观念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奈特(Richard Payne Knight)在《对“趣味”的分析性研究》(An Analytical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Taste,1805)中探讨了联想对审美判断的影响。伊格尔顿在其《审美意识形态》(The Ideology of the Aesthetic,1990)中回顾了包括沙夫茨伯里、休谟以及伯克在内的经验主义美学家和康德对于“趣味”观念的讨论。迪基(George Dickie)在《趣味的世纪》(The Century of Taste,1996)一书中称18世纪为“‘趣味’的世纪”,并对哈奇森、杰勒德、艾利森、康德以及休谟对于“趣味”观念的发展进行了总结,并从心理语言学角度出发,分析了“趣味”和“联想”(association)以及“符号”之间的关联。马歇尔(David Marshall)在《沙夫茨伯里与艾迪生:批评与公共趣味》(“Shaftesbury and Addison:Criticism and the Public Taste”)一文中总结了沙夫茨伯里和艾迪生在美学上的共同点,并指出两人均希望借助“公共趣味”来促成文化共识和阶级联合。瑞斯(Hans Reiss)在《美学的兴起:从鲍姆嘉通到洪堡特》(“The Rise of Aesthetics from Baumgarten to Humboldt”)一文中追溯了美学的发展,分析包括温克尔曼(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康德、席勒(Egon Schiele)在内的学者对趣味的探讨和对美学产生的影响。古耶(Paul Guyer)的《康德和趣味主张》(Kant and the Claims of Taste,1997)详细阐述了康德关于趣味判断、审美愉悦的观点。考斯梅尔(Carolyn Korsmeyer)在其《理解味觉》(Making Sense of Taste,1999)一书中对本义的趣味概念(即味觉)进行哲学探索。她指出趣味概念的隐喻意义和本义——审美趣味与味觉——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因为“完备的鉴别力是借助于快感完成的,不过这一快感本身太过具有感官的性质,因而不能算作是审美的”[9]。更重要的是,卡罗琳在哲学探索中打破了自古希腊开始的感官等级概念,并将原本排在等级末尾的味觉抬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汤森(Davney Townsend)在《休谟的美学理论:趣味与情感》(Hume's Aesthetic Theory:Taste and Sentiment,2001)中从趣味和情感这两个概念出发来讨论休谟的美学理论。阿利森(Henry E.Allison)的《康德的趣味理论:解读审美批判》(Kant's Theory of Taste:A Reading of the Critique of Aesthetic Judgment,2001)通过聚焦康德对“趣味”的讨论,对他的美学观点做出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诺格(James Noggle)在其《18世纪英国文学中趣味的时间性》(The Temporality of Tast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ish Writing,2012)中探讨了如何以两种时间模式(temporal modes)来理解“趣味”。“趣味”不仅是即时概念,体现了个体欣赏、判断事物时直接的、瞬时的、不受干扰的独特感知能力,也是复合概念,体现了社会在时间延展中缓慢形成的集体经历和共同成果,它们往往凝聚成诸如“现代趣味”“哥特式趣味”“古典趣味”“英式趣味”“中国趣味”“男性趣味”和“女性趣味”这样的观念。针对布迪厄对欧洲十八世纪趣味的分析,诺格坦言,正是“趣味”的双重时间性才得以让当代作家利用“趣味”来批判所谓的意识形态建构问题。诺格认为,“趣味”不该像那些文化批评家认为的那样被简化成为意识形态霸权服务的概念,也不该被粗暴地视为孤立于社会、历史环境之外的美学话语。因此,他要为趣味的本体存在辩护,他的书就是一本趣味辩护书。科斯特洛(Timothy M.Costelloe)在其《英国的美学传统:从沙夫茨伯里到维特根斯坦》(The British Aesthetic Tradition From Shaftesbury to Wittgenstein,2013)一书中将对“趣味”进行探讨的美学家划分为三类:内部感觉派(internal sense theorists)、想象派(imagination theorists)、联想派(association theorists),并阐述他们通过探讨“趣味”对美学做出的贡献。布宁斯基(Julia Bninski)在《趣味的诸多功能:19世纪英国的美学、伦理和欲望》(“The Many Functions of Taste:Aesthetics,Ethics,and Desire in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中探究了“趣味”观念在19世纪的发展历程。她对“趣味”从道德哲学向美学的演变进行剖析,追溯了“无功利”这一美学概念的发展历史,分析了包括伯克、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等人在内对“趣味作为一种审美愉悦的理论”[10]的发展。
第二,性别方面。《十八世纪早期关于“趣味”的随笔》(Early Eighteenth-Century Essays on Taste,1972)一书中收录了三首在当时流行一时的诗歌,以打趣戏谑的笔触回应了亚历山大·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引发的“趣味之战”[11],并且首次就有趣味的男性(man of taste)、有趣味的女性(woman of taste)这两个话题展开讨论。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的《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和道德问题的批评》(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1792)、吉纳维夫·劳埃德(Genevieve Lloyd)的《理性的人:西方哲学中的男性与女性》(The Man of Reason:Male and Female in Western Philosophy,1985)、玛丽·普维(Mary Poovey)的《淑女与女作家》(The Proper Lady and the Woman Writer,1985)以及爱尔斯坦(Jean Bethke Elshtain)的《公共的男人,私人的女人:社会和政治思想中的女性》(Public Man,Private Woman:Women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1993)纷纷提到由于女性容易被激情所控制,她们往往难以结合理性来做出趣味鉴赏判断。而正因为如此,西方思想传统很少提及女性的趣味问题。罗伯特·琼斯(Robert Jones)在《性别与趣味在十八世纪英国的形成》(Gender and the Formation of Taste in Eighteenth-Century Britain,1998)中谈到美及“趣味”频繁被提及以确定女性的行为规范。索林杰(Jason Solinger)在《成为绅士:英国文学和现代男性气概的开始》(Becoming the Gentleman:British Literature and the Invention of Modern Masculinity,2012)中通过解读18世纪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中的男性形象来分析何为理想的男性气质,以揭示当时人们“性别趣味”的变化。威勒肯斯(Mart Willekens)和利文斯(John Lievens)在《职场中的边界趣味:职场权威与性别对衣着和食物趣味的影响》(Boundary Tastes at Work:The Gendered Effect of Authority Positions in the Workplace on Taste in Clothing and Food,2015)一书中以案例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检验了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提出的性别以及职场地位会影响趣味选择的假说。
第三,文学史和思想史(断代史)方面。从理论史的角度出发,专题讨论“趣味”观念的研究并不多见,而且基本集中在18世纪。比如,沃尔特·杰克森·贝特(Walter Jackson Bate)在《从古典到浪漫:18世纪英国趣味的前提》(From Classic to Romantic:Premises of Taste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1946)中阐述了英国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中趣味和审美判断存在的基本前提。菲奥纳·普赖斯(Fiona Price)在《趣味革命,1773—1818》(Revolutions in Taste,1773-1818,2009)中对包括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内的若干女作家关于“趣味”的描述进行总结,并指出她们对“趣味”的讨论不仅对当时的浪漫主义美学产生影响,对政治也产生了一定作用。丹尼斯·吉甘特(Denise Gigante)在《趣味:一部文学史》(Taste:a Literary History,2005)中论述了英国文学中饮食、食欲与审美趣味之间的关联,着重强调了英国浪漫主义思潮对“趣味”观念的贡献。布宁斯基在《趣味的诸多功能:19世纪英国的美学、伦理和欲望》中探索了罗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和王尔德笔下的“趣味”与美学、伦理之间的联系,以及它如何在感知主体与审美对象、艺术与生活、个人与集体等关系中获得意义的延续和演变。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Wahrheit und Methode,2011)中解释了“趣味”观念,并对其发展史进行梳理。
第四,阶级方面。关于“趣味”的“区分”作用,雷蒙德·威廉斯在其《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Keywords: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1983)中追溯“趣味”自13世纪开始的流变,并指出,“趣味”一词从17世纪开始就变得日益重要,并几乎等同于“区别”,“它……意味着明察秋毫的禀赋或智力,我们借此甄别良莠,区分高低”[12]。特里·伊格尔顿在其《审美意识形态》中解释了审美对于阶级塑造的作用。他指出,对于康德来说,只有在美学中“才能共同建立起一个亲密的共同体”[13]。麦基(Erin S.Mackie)在《时尚的市场:〈闲读者〉与〈旁观者〉中的时尚、商品与性别》(Market a' La Mode:Fashion,Commodity,and Gender inThe Tatler andThe Spectator,1997)中曾指出,18世纪时,《闲读者》与《旁观者》等报刊通过广泛讨论日常生活、提倡某种流行的生活方式来操控趣味标准,并对读者群体(主要是中产阶级)的消费行为、态度和观念都产生巨大影响,麦基总结道:“这些期刊是定义那个阶级(即中产阶级)的文化理想的关键媒介”[14]。琼斯在《性别与趣味在十八世纪英国的形成》中展示了“趣味”如何在当时的批评话语影响下,重新定义文化,并使之符合中产阶级的行为规范。加森(Marjorie Garson)的《道德趣味:19世纪小说中的美学、主体性和社会力量》(Moral Taste:Aesthetics,Subjectivity,and Social Power in the Nineteenth-Century Novel,2009)着重讨论了维多利亚小说中的“趣味”、道德敏感度和中产阶级文化身份建构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加森指出,中产阶层希望通过重新定义“趣味”,在“良好的趣味”和“道德敏感性”(或者说,道德情感)之间形成崭新的关联,以此区分贵族阶层的道德衰败与劳工阶层的粗俗。吉康第(Simon Gikandi)在其《奴隶制与趣味文化》(Slavery and the Culture of Taste,2011)中将奴隶制与“趣味”文化这两个看似迥异的领域相连,探讨了奴隶制对“趣味”观念的影响。福塞尔的《格调:社会等级与生活品位》一书通过剖析美国人在衣食住行乃至阅读等各方面展现出的迥异“趣味”来为他们进行阶级划分。斯坦巴克(Susie Steinbach)在《了解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文化和社会》(Understanding the Victorians Politics,Culture and Society in19th Century Britain,2012)中,通过分析维多利亚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他们偏爱的建筑特色、消费方式等)来揭示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产阶级如何以“趣味”之名建构阶级身份以及进行阶级表达。
五、社会学研究和文化批评方面。坎贝尔(Colin Campbell)在《浪漫伦理与现代消费主义精神》(The Romantic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Modern Consumerism,1987)一书中揭示了时尚与“趣味”之间的重要联系。他指出,时尚为“趣味”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社会标准,该标准往往基于个人偏好和部分“趣味共同体”成员的选择。格罗瑙(Jukka Gronow)在《趣味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Taste,1997)中进一步分析了时尚背后运作的社会机制,探讨了“趣味共同体”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作用。许京(L.L.Schücking)以《文学史与趣味史:试论一个新的问题》(“Literaturgeschichte und Geschmacksgeschichte.Ein Versuch zu einer neuen Problemstellung”)一文开启了文学趣味的社会学研究。随后,他在《文学趣味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Literary Taste,1923)专著中展现了包括“生活风尚、精神风格、思维形式和各种思潮等‘趣味’对文学艺术的巨大影响力”[15],在社会变迁中考察“趣味”的变化。桑塔格的《反对阐释》(Against Interpretation and Other Essays,2003)挖掘了各种艺术形式中的“坎普趣味”,通过为“坎普”下定义、追溯其发展、总结其特点,深入探讨了“坎普趣味”。布迪厄在《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中将“趣味判断”与阶级建构相联系。他认为“你所拥有的一切事物,不管是人还是事物,甚至你在别人眼里的全部意义,都是以‘趣味’为基础的。你以‘趣味’来归类自己,他人以‘趣味’来归类你”[16]。正因为“趣味”意味着“差异”,合法化一种“趣味”意味着否定其他趣味,因此,“趣味”具有阶级分层的作用。阿甘本的《品味》(Gusto,2019)则从“趣味”的词源出发,在科学与快感的张力中探究“趣味”在人类文明史中的演变,并指出“趣味”既是各种二元对立的弥合点,也是各种一分为二的二元对立的“门槛”。它通过悬置一切用以区分的概念来使概念无效。可以说,通过回溯柏拉图的埃洛斯(Eros)理论,阿甘本试图以感官和情感的愉悦来修复启蒙理性和现代文明带来的诸多弊端。
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对“趣味”观念的研究尚处于摸索阶段,成果寥寥,且基本以单篇论文或硕博论文为主,不成体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美学方面。范玉吉的博士论文《试论西方美学史上趣味理论的变迁》将“趣味”的变迁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时期即前美学阶段、美学阶段和社会学阶段,对“趣味”观念在西方美学史上的发展做了简单的理论梳理。彭立勋的著作《趣味与理性:西方近代两大美学思潮》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为指导,对16世纪末至18世纪的西方美学思想进行了全面的观察探讨。郜静在《英国近代经验主义美学的审美趣味理论研究》一文中梳理了“趣味”观念在英国经验主义美学思潮中的发展。此外,她还总结了布迪厄文化社会学视角的超越性与不足之处。陈昊在《“趣味”与“利害”——沙夫茨伯里美学思想新析》中重读沙夫茨伯里的原作以重新审视“审美无利害性”这个概念,并试图厘清其中的经验主义色彩。除此之外,他还在《规则与标准——重析休谟“趣味标准”的双重内涵》一文中重新解读大卫·休谟提出的“趣味标准”的双重内涵,在《趣味与常识——T.里德美学思想研究》中介绍了苏格兰启蒙常识派代表人物T.里德对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批判以及里德的美学思想。
其二,文学史(断代史)方面。何畅的《19世纪英国文学中的趣味焦虑》作为国内唯一一本关于19世纪英国社会“趣味”观的专著,以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小说文本为中心,考察了“趣味”在19世纪英国文学中的发展轨迹,尤其关注阶级焦虑与各种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对话,来剖析中产阶级在日益壮大的过程中如何获得自身的文化认同、成为英国19世纪文化观的有机组成部分。胡强认为,通过分析20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学中的文化观念变迁,可以发现“一种全新的趣味‘追逐’的形成”[17]。
其三,社会学研究和文化批评方面。这方面的研究基本集中在对布迪厄的系列关键词,即“趣味”“场域”“惯习”“文化资本”等概念的讨论之上。姚富瑞的硕士论文《布迪厄“趣味”理论研究——以〈区隔〉为中心》、赵超的《知识、趣味与区隔——〈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评介》、刘晖的《从趣味分析到阶级构建:布尔迪厄的“区分”理论》都对布迪厄的“趣味”观念做出了介绍和评价。戴陆的硕士论文《区隔——布迪厄对“趣味”的社会学批判》、刘楠的硕士论文《从趣味判断到趣味区隔——布迪厄对康德趣味美学的反思》讨论了布迪厄对康德美学的批判。陆扬的《文化资本与艺术趣味》以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为切入点,探讨艺术趣味如何形成于文化资本的操作与承袭。黄仲山在其博士论文《权力视野下的审美趣味研究》中试图说明“趣味”在各阶层中形成的结构模式与社会权力和阶级建构密切相关。方维规的《“究竟是谁能够体现时代?”——论许京的文学趣味社会学及其影响》介绍了许京“文学趣味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影响。陈皓钰的硕士论文《布尔迪厄趣味理论及其身份认同问题研究》根据布迪厄的“趣味”理论对审美趣味的配置与身份建构进行考察。何畅在《情感·文雅·习俗——沙夫茨伯里的“趣味”观》中回顾了沙夫茨伯里的“趣味”观,并提出应当将英国的文化批评传统追溯至沙氏。
其四,比较文学方面。吕宏波的《“趣味”范畴与中国美学现代性》一文考察和厘定了中国古典美学概念中的“趣味观”与西方美学中的“趣味观”的异同。何畅在《情感·文雅·习俗——沙夫茨伯里的“趣味”观》一文中对沙夫茨伯里和梁启超“趣味”观之共同点略有涉及。
需要重点提及的是,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始表现出对梁启超和朱光潜的“趣味论”的学术兴趣。方红梅的博士论文《梁启超趣味论研究》讨论了梁启超的“趣味”论,探寻了其独特内涵和启示意义。袁陈媛的硕士论文《梁启超的启蒙文学观与美学思想》分析了梁启超的启蒙文学观与他以“趣味”为中心的美学思想之间的关系。吴泽泉的《梁启超“趣味”论探源》除了论述梁氏“趣味”观的核心思想以外,还探究了他的“趣味”观与梁氏本人的人生态度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将梁氏的观点与以康德为代表的西方美学思想进行比较。冯学勤在《梁启超“趣味主义”的心性之学渊源》中认为,梁启超的“趣味主义”是儒家心性之学与中国现代美学之间最清晰的连接点[18]。曹谦的《论朱光潜的“趣味”文学观》介绍了作为朱光潜文学观之核心的“趣味”观念,并总结道“这一文艺观的出现也是对当时风起云涌的左翼文学的一次有现实针对性的回应”[19]。除去对梁启超和朱光潜“趣味论”的关注以外,郑萍的硕士论文《论周作人的趣味观》以“趣”和“味”着眼,探讨周作人散文的风格和意境,以及促使其趣味观生成的文化机制和时代精神。
综上所述,虽然近年来关于“趣味”观念的研究逐步升温,但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尚有待开拓:第一,国内外学界对“趣味”观的阐释基本以笼统的“西方”为研究对象,对该理论在具体国别文学史中的体现缺乏详细的文本分析。因此,目前的学术讨论并未真正地将“趣味”观念的变迁与具体的国别文化土壤相联系,也并未在各个国家的“趣味”观念史之间,尤其在中国与英国的文学传统中展开比较和讨论。第二,国内外学界对“趣味”观念的探讨基本集中在美学和道德领域,将“趣味”视作美学概念来研究,强调其审美判断和伦理判断的涵义,但并未在其他领域对“趣味”展开充分论述。可以说,其美学和道德意义(尤其集中在18世纪和19世纪)遮蔽了其作为政治隐喻、性别隐喻、文化隐喻和阶级隐喻的功能。上述遗憾与对“趣味”观念缺乏系统的观念史和理论史梳理有关。因此,关于“趣味”观念的当下研究亟须以观念梳理的方法厘清其理论发展轨迹,并从不同角度重塑“有血有肉”的趣味观。这正是笔者操觚染翰、勉力成文的原因所在。
本书的主体包括十一个章节。
第一章是全文的总论部分,详细追述了“趣味”一词在古希伯来语、古希腊语、古拉丁语,乃至法语、德语和英语中的词源和意义。此外,该章重点阐释了“趣味”观念在英国文学中的三次转向,即从18世纪的情感转向,到19世纪的文化转向,再至20世纪之后充分融入关于两种“现代性”的讨论之中。本章内容涉及大量18世纪经验主义思想家,如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弗朗西斯·哈奇森、亚历山大·杰拉德(Alexander Gerald)、阿奇博尔德·阿利森、大卫·休谟以及埃德蒙·伯克;英国文化和文学批评家,如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马修·阿诺德、约翰·罗斯金、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1882-1941)、特里·伊格尔顿、约翰·贝杰曼(Sir John Betjeman,1906-1984);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如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哈兹里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等。出于讨论的需要,本章还涉及了英国以外的文学批评家,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美国美学批评家卡罗琳·考斯梅尔,美国思想家苏珊·桑塔格,以及意大利哲学家吉奥乔·阿甘本。该章从柏拉图的《蒂迈欧篇》开始,又以阿甘本论柏拉图的埃洛斯(Eros)理论结束,充分体现了观念史、思想史、文化批评史和文学史的交融。
第二章紧扣经验主义思想家沙夫茨伯里伯爵对“趣味”的讨论,指出其“趣味”观源自对个体“自然情感”的讨论,又与其提倡的“文雅哲学”密切相关。正是通过自我观复与交往对话,情感得以沟通,趣味得以磨砺,公共精神得以造就,并最终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在沙夫茨伯里看来,唯有将“趣味”内化为稳定的风俗习惯,并融入“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之中,才能达到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感的效果。因此,“趣味”更关乎文化实践。沙夫茨伯里三世对“趣味”的讨论体现了苏格兰启蒙哲学家们试图通过文学批评形塑社会趣味,改良社会风俗的良好愿望。此外,他们所推崇的“文雅哲学”符合18世纪英国的商业精神,与英国社会的商业化进程并行不悖。
第三章聚焦《旁观者》报对“趣味”的讨论。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认为,人拥有感知“趣味”的感官,它不仅有大脑的特性,也有灵魂的特性。从其对“文雅写作”的讨论来看,他的“趣味”观旨在从符号层面实现语言的同质化,并由此增进传统贵族阶层与新兴商业阶层之间的文化共识。但从其笔下的中国园林来看,他对“趣味”的讨论则另有深意。聚焦《旁观者》中的“趣味”观,我们发现艾迪生一方面推崇理性的力量,寻求文化共识背后的政治联盟,另一方面却又转而讨论不规则的、让想象自由驰骋的感性之美。艾迪生的言论虽看似自相矛盾,却预示着与18世纪主流古典审美理想相区别的趣味变革,并在张力中折射出英国中产阶层在阶级融合中谋求自身文化身份的复杂心态。可以说,艾迪生的“趣味”观再现了18世纪英国兼具共性与特性、理性与感性的独特意识形态景观。
第四章借助英国18世纪诗人纽科姆的打油诗《有趣味的女性》,尝试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分析当时的趣味观。18世纪英国对传统女性气质的界定将女性排除在“有趣味的人”之外,并因此遮蔽了“趣味”这一概念的性别维度。这也正是18世纪诗人借助“女哲学家”、“女勇士”等形象介入趣味之争,并进而重新定义女性气质的原因所在。当趣味之争的战场从建筑、园林等美学领域转向性别领域之时,对“新”女性气质的诉求呼之欲出。从趣味之争到性别之争,我们得以洞见,一种强调身体与心灵同步发展、理性与情感兼容并蓄、私人与公共互为依存的女性气质日益成形。
第五章将关注点转向文化批评家阿诺德。该章节指出,欲熟谙阿诺德文学批评的精髓,须着眼于作为他文化蓝图中枢的趣味。他主张建立一个“趣味中心”,主张“集体标准和理想”,这不仅是为了防止个人趣味的盲目性和武断性,更是为了防止整个国家妄自尊大。我们可以借用阿甘本的“完美点”一说,来形容阿诺德的批评实践。理由是阿诺德虽然没有用这一概念表述他的标准,但实际上正是依循着是否具备“完美点”来评价文学作品,从而展示“完美点”所体现的趣味。
第六章及第七章属于上、下两部分。通过比较特纳的风车磨坊和斯坦菲尔德的风车磨坊,该部分试图在19世纪的文化语境中多维度地审视罗斯金的趣味概念,并指出:罗斯金对“如画”的批判和重构与其趣味观念背后的贫困美学和伦理美学密切相关。应该说,罗斯金传承了沙夫茨伯里三世以来的“社会情感论”,将趣味纳入18世纪的情感主义道德哲学体系中进行考量,视“同情”为趣味观念的核心。在他看来,同情是一种充分调动主体感受力(sensibility)的“心灵情感”,主体唯有具备敏锐的感受力,才能形成良好的趣味,进而协调自我与他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正是基于上述视角,罗斯金聚焦吉尔平以来的如画趣味,揭示资本主义文明如何美化贫困和贫民窟,罔顾底层个体的苦难;他又反击达尔文的功利主义趣味,揭示科学物质主义如何遮蔽万物的伦理关系和灵韵之美;最后,他聚焦古典政治经济学所推崇的消费趣味,揭示“奢侈”与经济自由主义如何抹杀消费主体所应承担的伦理责任。简而言之,罗斯金的趣味观既是伦理焦虑,也是转型焦虑。在阶级矛盾、科学物质主义、经济自由主义日渐甚嚣尘上的19世纪,罗斯金试图以真正兼顾他人的良好趣味来唤醒麻木、冷漠的心灵,以此修复与物质文明的发展相伴而生的种种分裂。
第八章紧扣伍尔夫创作中对“趣味”观念的实践,指出其“趣味”观一方面得益于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思潮,另一方面则受益于印度“味”论。该章节不仅考证了伍尔夫如何在私人阅读、写作以及与友人(尤指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的交流中受印度“味”论的影响,而且将伍尔夫对“趣味”的实践放在宏观的历史背景中加以审视,并指出:20世纪初(1910年左右起始)英国现代主义作家圈中的“印度热”也激发了伍尔夫借鉴印度“味”论,以“联觉”再现生命感官体验的创作冲动。印度“味”论注重感官的互通,并希望以此来展现人类经验的“整体性”,印度传统绘画中的“拉格”就是典型的例子。伍尔夫显然看到了这一点,这也是她在创作中大量使用“联觉”的原因所在。在她看来,大部分现代人的感知早已四分五裂,破碎不堪。因此,对生命整体经验的再现可以帮助现代主体恢复其感受力,从而洞见被工业文明遮蔽的“事物本质”,而“联觉”恰恰能像印度“味”论一样,以弥合整体感受力的方式来对抗日益严重的异化问题和分裂问题。
第九章将焦点从印度绘画移向英国的建筑。该章紧扣约翰·贝杰曼爵士笔下的建筑“趣味”,探讨以下话题,即“为什么‘好趣味’反而令人不快?”贝杰曼是桂冠诗人,也是20世纪著名的艺术批评家,但更让他知名的是建筑批评家的身份。该章指出,《令人不快的好趣味,或英国建筑兴衰的忧郁史》(Ghastly Good Taste,Or a Depressing Story of the Rise and Fall of English Architecture,1933)一书中出现最频繁的词是“自我意识”,专指普通建筑师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趣味。贝杰曼对此颇为不满。在他看来,当下英国社会(指20世纪30年代前半期)经济萧条,全国士气低沉,因此,真正好的建筑应给予普通人充足的信心,教会他们体味时代精神,并塑造良好的公共趣味及相应的共同体意识。尤其对建筑师而言,他们更需将个人意识上升至国家意识层面,将沉溺于自我的个人趣味提升至以共同体意识为内涵的共同趣味。唯有此,“趣味”才是令人愉快的“好趣味”。
第十章紧扣伊格尔顿对“趣味”的论述,指出其“趣味”观不仅体现于其理论表述的趣味性,而且体现于其文学批评的目的性。有鉴于此,本章从他的理论著述和批评实践两方面入手,探究“伊格尔顿体”含有的趣味。对伊格尔顿来说,理论辨析的趣味性旨在推进其批评实践,并使其为普通读者接受,进而形塑一种激励人心的公共精神。可以说,在伊格尔顿这里,“趣味”的最高境界就是公共精神,也是博大的胸怀。和前一章提到的贝杰曼爵士一样,他认为“趣味”必须有公共精神的维度。只有这样,狭隘的私人趣味才能升华至以公共意识为内涵的共同趣味。由此反观,我们不难理解伊格尔顿对理论表述的重视。对他而言,语言文字的趣味性在本质上是一个政治或社会问题。
第十一章以二十世纪末英国批评家倭斯弗的《文学判断力》为讨论对象,结合晚清严复编译的《美术通诠》,以跨文化的视角阐释中西味论。本章指出,严复以中国文学中与“味”范畴相关的概念对译西方美学中的“趣味”概念,呈现了中西文学传统之间关于“趣味”一词在观念、功能、技巧三个层面的对话。严复对《文学判断力》的翻译在展现中国诗味论中以“味”论美的隐喻传统之余,对“味”的社会功能也进行了系统探讨。此外,他又将“味外之至,象外之旨”论与西方“理式”说相对照,从而对“托意写诚”的创作技巧进行了阐释。可以说,此译本体现了严复在中国诗味论与西方“趣味”观之间探寻涵义会通的文化尝试。
本书在“余谈”部分又回到了“绪论”中提出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理解“趣味”这个概念?事实上,对上述问题的探求还衍生了其他问题,即对中国读者而言,这个与英国文学史、思想史和文化史密切相关的概念究竟该如何翻译?由于对Taste一词的讨论始终贯穿于从18世纪到20世纪的英国文学之中,任何涉及上述概念的定义与讨论皆需兼顾历史语境和文化语境两个层面,如此复杂的语境化处理必然导致其不可译性。尽管如此,在观念探源之外,我们应尝试在概念史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行文化对译,即以中国文化的框架来承载丰富语义的西方文化,并在中国文论传统中寻找对应之物。其实,本书最后一个章节已略作初探。陈寅恪曾说过:“凡解释一字即是做一部文化史。”[20]同样,凡翻译一词即是做一部文化史,因为文化对译不仅意味着言语或符号的转换,它更是思想的旅行、落地和再生。正是从这个层面讲,概念史研究也应包含文化对译的视角。笔者认为,观念探源只是开始,而通过探源推进概念的文化对译更是本书的意义所在,因为概念具有建构能力,而概念史研究则是建构中国话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 See Giorgio Agamben,The Man without Content,Quodlibet,1994,p.9.
[2] [美]诺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有、高秉江译,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3] 陈岸瑛:《艺术美学》,丁宁主编,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20年版,第17页。
[4] 高建平:《“美学”的起源》,《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10期。
[5] 何畅:《19世纪英国文学中的趣味焦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5页。
[6] Raymond Williams,Keywords: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p.313.
[7] Pierre Boudieu,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trans.Richard Nice,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10,p.49.
[8] 详见[美]保罗·福塞尔《格调》,梁丽真等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年版。
[9] [美]卡罗琳·考斯梅尔:《味觉》,吴琼、叶勤、张雷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10页。
[10] Julia Bninski,The Many Functions of Taste:Aesthetics,Ethics,and Desire in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M.A.dissertation,Chicago:The 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2013,p.41.
[11] 蒲柏在1731年时曾发表过一首名为《假趣味》(“False Taste”)的诗来讽刺一个没有趣味的富豪。据说,这首诗针对的是钱多斯公爵,他富有而且极其看重排面。该诗发表不久,画家威廉·霍加斯随即画了一幅画来展示公爵府邸的大门。霍加斯在大门上加上了“趣味”两字以示对公爵的讥讽。
[12] Raymond Williams,Keywords: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p.313.
[13] Terry Eagleton,The Ideology of the Aesthetic,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1990,p.75.
[14] Erin S.Mackie,Market a' La Mode:Fashion,Commodity,and Gender inThe TatlerandThe Spectator,Baltimore:John Hopkins University,1997,p.2.
[15] 许京、方维规:《文学史与趣味史:试论一个新的问题》,《文化与诗学》2013年第2期。
[16] Pierre Bourdieu,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p.49.
[17] 胡强:《消费社会、生活方式与趣味“追逐”——20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学中的文化观念变迁》,《外国语言与文化》2019年第2期。
[18] 详见冯学勤《梁启超“趣味主义”的心性之学渊源》,《文学评论》2015年第5期。
[19] 曹谦:《论朱光潜的“趣味”文学观》,《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20] 沈兼士:《“鬼”字原始意义之试探》附录,原刊《国学季刊》五卷三号(1935年),第45—60页;完成于1936年,后收入葛益信、启功编:《沈兼士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