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鲁迅先生在1907年写作的《文化偏至论》中指出:

夫安弱守雌,笃于旧习,固无以争存于天下。第所以匡救之者,缪而失正,则虽日易故常,哭泣叫号之不已,于忧患又何补矣?此所为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校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更何有于肤浅凡庸之事物哉?[1]

此论断在一百余年后仍具现实意义。然而如何去偏颇,得神明,如何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弗失固有之血脉,不同时期的理解各不相同。众声喧哗中,“取今复古,别立新宗”,始终是必然途径。就中国文论的建设而言,正本清源,在文学经验和理论层面会通古今中西,是唯一的发展之途。

对比西方文论,中国古代文论相对细碎、散乱,但是作为中华民族千年文明的结晶,它形散神凝,拥有自己的体系形态,在当代也依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以各种形式发挥作用。如果把中国古代文论比作一棵树,围绕情文即情感和文学关系展开的研究就是这棵树的主体,它从“诗言志”这一诗学开山的纲领导源,此后不断发展,思无邪,兴观群怨,温柔敦厚,“发乎情,止乎礼义”,发愤著书,缘情绮靡,性灵说等重要理论,无不围绕情文关系向着细密深邃次第展开,直至枝繁叶茂。

不仅在中国,情文关系在中外文学研究中都是最基本最核心的问题。近年学界对于中国古代文论的发展,强调它侧重表现、抒情等特性,突出兴象、风骨、意境等理论的当代价值,研究古代文论的活性因子,这些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这些并不是主体和根本。无论何种文学理论,均以文学作为研究对象。古今中外的文学虽千姿百态,但必然都有属于文学的基本特点和审美属性,否则就不能称为文学。古代文论作为以中国古代文学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与批评,和其他文化境遇、历史时段下的文论在基本问题上也必然存在诸多共同和相通之处。致力于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才能真正会通古今中外,继而在整体上焕发古代文论的生机。这些共同、相通的基本理论问题中,情文关系就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