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演变态势

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都处在动态演变过程中。这种演变往往伴随着人对自然的不断认识,以及人对自然的长期实践性。从人类尚未“脱离”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建构和形成初期,人对自然界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主要表现为对基础生存资源的依赖。在人类早期生活史上,可以说自然界是人类一切生活必需品的主要来源。人类虽然在生存条件上依赖自然界,但对整个自然律的认知是极为有限的。因此,在人类社会建构初期,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则为顺从。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对自然的认知也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革新,人类对自然从起初的简单认识、过分依赖向客观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转变,这种巨变是人类长期创造性实践所为。人类对自然的认知向度发生很大的改变,主要取决于人类科学思想的出现和技术力量的发展。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整个自然界乃至地球之外的浩瀚宇宙世界均充满永无止境的好奇心,以至于地球之外的人类实践性活动得以成为可能和产生。总的来说,是科学技术使人类拥有了对自然界和地球之外的宇宙探索的信心和力量。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革新是人类认知未知世界的核心信念和动力基础,但在人类为自身的创造性实践感到欣慰和满意的同时,人与自然的关系却走到了另一个层面,人类对自然的占有欲和“所有权”越来越大,而自然赋予人类的资源日趋有限。因此,两者的关系出现了极大的危机,主要表现为自然资源稀缺、生态破坏、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种群结构变异等问题。故而,反思人类的实践行为和探索新的持续性生存智慧,则成了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建构和践行和谐共生理念则是权衡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基础,也是维系两者关系持续稳定与和谐发展的关键力,本着和谐共生理念来发力助推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向共生共在,才符合人的根本创造性实践。

(一)人对自然的单向性依赖

在人类社会初期,人类可以说是大自然中的弱势群体,自然是人类生存的依赖。由于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资源均源于自然,包括衣、食、住、行等,所以人类对自然的早期实践活动呈现出极大的依赖性。研究表明,人源于自然界,是动物群类的一种,因创造性劳动而“与众不同”,从而建构与自然相对应的人类社会。在建构人类社会初期,人的实践活动呈现出极大的艰难性,主要表现在基础生存条件上,例如人类刚从动物界“脱离”出来,身体机能仍旧处于发展初期,脑力还比较欠发达,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需求,仍然遇到极大的挑战。早期人类社会的衣物及装饰品均取自自然界,尤其是动物和植物。早期人类通过一定的实践劳动,巧妙地把树皮和动物的皮制作成最基本的衣物,以防暴晒和御寒,这种实践行为一直延续至今。这样表述或许有人会费解,时下不已是现代社会了吗,怎么还会存在这样的生存行为?当今世界是否依旧存在这样相对滞后的生存方式呢?答案是有的。这种生存行为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欠发达和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尽管当前人类社会总体步入高度发展水平,但在全球范围内,仍有尚未被认知的空间。这些空间中的一些存在体依然未被现代人识别和解读。

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有一个与现代社会隔离几百年的部落,这个部落是被开普勒大学一个教授发现的,也有人说,部落的生活图片是被考察队在飞机上拍到的。从相关材料解说和图片展演来看,该部落生活方式仍旧原始,与现代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身上没有太多衣物遮掩,几乎赤裸一身。身上穿的几乎全部为自然界的初始之物,没有经过现代加工。由此可见,由于社会生产力较低,人类对自然界的选择是有限的,其依赖程度极高。当然,全球化背景下的今天是否真正存在这样的族群部落,也是众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这里暂且不谈其存在的真实性问题,就人类社会演进史而言,经历这样的发展历程是不可避免的。

早期人类社会,在对自然的依附上,主要围绕衣、食、住、行来展开。在人类社会萌芽阶段,人不仅是“自然之子”,也是自然的顺从者。尽管在整个人类社会初期,人的实践性依旧进行着。然而,人的实践性仍旧在自然律的范围之内,许多实践行为受到自然律的约束和影响。因此,在早期人类社会,人对自然具有单向性依赖。

(二)人对自然的高度认知与实践异化

伴随着人的长期创造性实践以及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强化,人对自然的认知由原来的单向走向多维,实践行为也更具主动性,自然界越来越多地打上人的烙印。人不断按照自身的需求基点和群体目标源源不断地向自然界索取,从而建构符合自身需求的社会目标。在这一社会发展阶段,人的实践自由度更高更大,自然界成了人类规划自我的资源宝库和人类社会前进发展的动力来源。在工业社会以前,即人类农耕社会时期,人对自然的认知较早期人类社会有了很大进步,至少在对自然的利用上更加强势,整合自然资源的能力更具针对性,几乎一切人类实践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离不开人的诉求。

进入工业社会之前,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整合能力极为有限,对自然的利用率较低。也因如此,人类从自然界索取的方式十分粗劣。在相对高度认知的基础上,人类向自然界发起了突飞猛进的进攻来实现自身的基本需求。人类在建构自身世界的过程中,将世界划分为天、地、人三个层次,而人介于天和地之间,同时人也通过天和地来实现自身目标建构。例如人根据节气来进行社会生产生活,尤其是农业活动。在传统的农耕社会,遵天象而生的智慧是十分重要的,能否实现五谷丰登,天象成了关键性因素。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按节气和时节进行生产生活的案例不胜枚举。遵天象不仅在传统社会有所体现,在当今社会,依然需要遵照自然律中的天象。人们在利用天象的同时,对地的利用也是极为重视的。当然,与现代社会相对比,传统社会对地的利用力和利用率也是极为有限的,当前的房地产可以说是人利用地的最高人为图景。

在传统社会里,由于人对地的认知具有局限性,所以只能对地做粗浅的认知和利用。对地的利用依旧绕不开人的衣、食、住、行。诚然,现今社会对地的利用取向也绕不开这四个方面。与现代社会相比,传统社会对地只能做表层利用,对地的深层次结构的认识和了解并不深刻。虽然对地的认知具有局限性,但传统社会的人,依旧将自身的认知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例如,从粗放的刀耕火种到精耕细作的稻作,这也是对地的一种利用方式的大转变。除了将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来源,传统社会的人还把地伸展到其他领域,如建造房屋、烧制陶器、修桥建路等。可以说,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是无限扩大的。

人与自然具有同构性,两者是一个整体。人是自然界的抽离物,是其长期创造性实践的结果。人类在对自然具有较高认知能力的基础上,不断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伐木起舍、拓土开荒、“尊天命”等无一不是人类认知能力提高的表现。但人类却没有对现有认知能力感到满足,而是更加向自然界发起进攻。从植物界到动物界,几乎都能找到人的实践行为痕迹。人通过自身的认知和实践,将自然界中的动植物进行归类,并将一些动植物引入人类社会生活。人类的食物是通过长期实践抉择而形成的,是人类有意识的实践行为,自然界中的一些动物演化成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家禽以及各种肉类食品。自然界中的植物也一样,通过人类有目的的不断选择,有些植物成为人类衣、食、住、行的材料来源。这些都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驯化和培植动植物的实践结果。

由于人类的欲望具有扩张性,在人向自然界索取基础生存资料的同时,征服和控制的念头充斥着人的意识观念和实践行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因此越发紧张。尤其是进入工业社会以后,人对自然的认知能力和水平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于探索自然界的未知空间的欲望和能力更加突显,这种毫无节制的欲望和空前发达的科学技术,一方面把人类带到了一个物质充沛、物欲横流的世界,另一方面也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到极度紧张的境地,表现为自然生态失衡、群种结构异化、气候变暖、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发等。这些都是人类过分自信和欲望极度膨胀导致的结果。

(三)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与“和谐共生”实践

人在与自然长期互动的过程中,历经了这样一条线路图:对自然的崇拜—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其中第一个阶段是人对自然的依赖。在这个阶段,人类活在自然之中,依赖自然为生,享受着自然的恩赐和庇护,在大地之上恬淡地生活,大地则回报给人类以丰饶的物资。第二阶段到第四阶段,可以说是人对自然认识和改造的过程,也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极为复杂多变的阶段。一方面,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了最基本的生存资源;另一方,由于人的欲望无极限,人类对自然界的过度索取和不可持续、不合理的利用,引发了自然生态失衡和生态危机。因此,人类遭受的自然灾害不断增多,自然对人类社会的破坏力也不断增强。因而,人类在重建自身家园的过程中,不断反思和总结自身的实践行为,并试图与自然建构新的互动方式。在和谐共生理念的基础上,两者的互动模式为双向互动,而不再以人为绝对的中心,把自然视为人类社会不可割裂的共生部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要“以人为本”,还要摆正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是敬畏自然。中国传统社会将天地位列于祭祀之首,与神灵相结合,自天子至百姓,莫不顶礼膜拜,对自然充满敬畏之情。二是辅佑自然。人负有“赞天地之化育”的伟大使命,应辅佑自然,推动自然朝着生生不息的方向发展。三是顺应自然。既要戒除违反人的自然本性和破坏自然状态的行为,也要戒除违反自然万物的天然本性和改变天然状态的行为。四是效法自然。遵守万象万物固有的规律,而不妄加改变;尊重万象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妄加改变;维护万象万物的自然存在形态,不妄加破坏。[11]

事实上,在人类社会早期就曾有过一些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和实践案例,只是这种共生思想没有被人们提升到一个很高的程度。目前人们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采取各种有利途径来改善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人类之所以如此关注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一方面是人的认知能力的全面提高;另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到了另一种极端,两者的关系面临着破裂和瓦解。基于这样一种事实,规范人的实践行为和寻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路径,极为迫切,也势在必行。为了全面认识和改善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几乎所有的领域和范畴都做出各种尝试和努力,从个体到群体、从个人到国家、从意识形态到实践行为、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等。在国家层面,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例如与自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在个体层面,除了践行国家制度规范以外,还有生态伦理和道法自然思想作为个人的实践行为规范。在学科上,从自然科学及其技术力量到社会科学以及人文关怀,均提出了不同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方法论,这些努力对于改善人对自然的认知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人对于自然的认知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的那样:“我们只能在劳动过程中所揭示的历史范畴内才能认识自然界;在劳动过程所揭示的历史范围内,人的主观自然和构成人的世界的基础和周围环境的客观自然界是联系在一起的。自此,‘自在的自然界’是我们必须加以考虑的一个抽象物。但是,我们始终只是在人类历史形成过程的视野中看待自然界的。”[12]

自然界有其独特的内在价值,对于人类而言,虽然这不是绝对价值或终极价值,但自然界的价值也不因人类的主观意志和价值评判而发生较大的改变。自然界既有它自身的内在价值,即自身的生命存在的权利和目的,又有外在表现价值,内在价值作为整体价值的一部分,贯穿在外在价值之中。“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彼此变换,它们是整体中的部分和部分中的整体。各种各样的价值都镶嵌在地球的结构中,犹如宝石镶嵌在其底座中,价值的底座就是价值的生养母体。”[13]“内在价值恰似波动中的粒子,而工具价值亦如由粒子组成的波动。”[14]基于此,“我们就要承认不仅人是目的,而且其他生命也是目的;我们不仅要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在这里,价值主体不是唯一的,不仅仅人是价值主体,其他生命形式也是价值主体”。[15]由此足见,只有重视人对自然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存在,充分发挥价值判断与道德伦理的规范性,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才会有新的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和谐共生”一词源于我国传统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普遍认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人和自然的关系亦如此,是一种永恒的和谐共生关系。人与自然的共生性,具体表现为和睦相处、协调发展。在现代生态学上,共生是不同生物种类成员在不同生活周期中其重要组合部分的一种联合(symbiotic association)。作为现代生态学概念,共生绝不排除“斗争”。事实上,人在进化过程中,既与自然生态共生,又有斗争。共生中有斗争,斗争中存在共生,自始至终。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人将共生这一概论引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并将其视为一种哲学,把和谐共生视为共生关系的“太上之境”。它既不同于近代以来支配自然的思潮,也不同于希冀与自然一体化的思潮,而是规范人与自然今后关系的理念和指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是两者的统一和对立要素的有机结合。两者都是客观存在的实体,作为同构下的同质性实体相互依存,同时也有向异质性开放的发展态势。两者基本处在一个动态的、调和的、协同进化的过程中。在长期的实践互动过程中,两者既有共性,也有各自的个性。共性表现为相互依存、彼此协调、和谐共生,而个性则表现为各自相对独立。

在同一个地球上,尽管人们分布在不同的时空中,但彼此的生态环境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如同一条河流一样,虽有不同的分流与河段,但彼此却相互联系在一起,延绵不断。人与自然本属同构物,人是自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赋予了人存在的空间和发展动力,人反过来作用于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然。其实人作为自然界的“天之骄子”,对于整个自然界的持续稳定发展,与其他动物群类相比更具能动性和主动性。人可以通过自身智慧作用于自然,从而保持生态平衡。例如人工培植动植物,以确保即将面临灭绝的动植物得到延续;又如人工植树造林,进而绿化人类自身的家园,同时也净化了空气和调节了气候;等等。这些都是人类认识自然规律和利用自然规律的经典范例。就人类社会历史演变而言,人是通过创造性实践而使自身从自然界“分离”出来作为一个实体存在的。据相关研究表明,人与黑猩猩在生物性上具有巨大的相似性,要是追溯人类起源的话,人与黑猩猩可能源于同一个群类,只是各自的实践效果不一样,进而形成的结果有所不同而已。人通过一系列持续的创造性实践,终于走出森林并以双脚步行,从而形成了“人”。人与其他动物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归根结底,还是劳动、语言、思维等差别。人通过工具制造和共同劳动对自然展开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并从最具集团性的动物群体中分离出来,尤其能通过语言以及能够自由地利用象征符号来表达自身的诉求,而且这种诉求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和目的性。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着同构进化—分离异化—共生和谐的过程,这是一个相互依存、协调共生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