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极普通的劳动,或者爱好。作家,本就是普通人,只是喜欢写作而已。职业,会影响人的气质和行为。如果非要说作家与众不同,那么,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种爱好,都会使你与众不同。
正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作家写作时,也有自己的偏好。只不过,一旦戴上作家的帽子,这些习惯就被视为奇葩之举。
法国作家雨果常常叫仆人把他的衣服偷去,这样他就不能够外出,只好待在家里继续写作。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认为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是他的对头,所以他总要把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写字台上,与他相对,才能写出好的剧本。
德国作家席勒的书桌抽屉里,总搁着一些烂苹果,当他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时,就打开抽屉,吸上几口烂苹果气味,然后在弥漫着浓浓的烂苹果气味的房间里继续写作。
美国作家海明威、英国诗人沃尔夫、意识流小说家伍尔夫都习惯于站着写作。
美国政治家兼作家富兰克林、法国剧作家罗斯丹则情愿泡在浴缸里写作。
大仲马数十年都在一种特别的蓝色纸上创作其所有的小说,而写诗用黄色纸,写文章则用粉色纸。
福楼拜写作时,每张十行稿纸上面只在第一行写上铅笔字,其余九行都保持空白,留着修改用。
以上这些,都是我从书中读来的,难以考证,或许是传说,或许经过润色或夸张。
说说我身边的几位作家,他们的写作习惯,是真实可信的。
莫言先生一直用笔写作,遇上电脑,就文思枯竭。八十三天写出长篇小说《酒国》四十五万字的初稿。这速度,笔只能飞起来了。他说这话是前几年,不知这两年有没有与电脑和解。
刘庆邦先生晚上睡得早,总在早上五点左右开始写作。当然,也是一支笔、一沓稿纸,和电脑一向不对付。庆邦先生说,早起后,头脑清醒,思路活跃。唉,我就不行,一个上午,脑子基本上都处于迷糊状态。
柳建伟先生在写《突出重围》之前,为了研究长篇小说的结构,专门把一部长篇(是哪位经典作家的经典之作,我想不起来了)拆开,反复琢磨。在构思阶段,像拟订作战计划一样,用路线图的方式,绘制出详细的结构、人物关系和重要的叙述节点。
记不得是哪位作家告诉过我,他写作前,一定要净手,要焚香。
李敬泽先生在《书房八段》中,就书房的面积、朝向和书作了细致的分析。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现在就有了一个定律:书房的面积和写作的产量、质量成反比”。这说明,作家的写作习惯,都是在寻找自己喜欢的状态,激活灵感的一种方式。
作家的所谓写作习惯,不过是摸到了自己的把柄,对自己下手很准。
要改变习惯,有时的确很痛苦。那些以电脑代笔的作家,想必都有一个痛苦或别扭的过程。
我最初写作,是用铅笔,而且得自动铅笔。稿纸是方格纸,开始是三百字一页的,总觉得不得劲。偶遇四百字一页的稿纸,觉得特别舒服。为了这状态,我专门印制了许多这样的稿纸。只是,印得太多,写得太少,后来,都成了废纸。其实,在写作时,我常常不会按格子规矩地写,但没有这样的格子纸,我的脑子就一片荒芜。四百字的格子纸,已经不是我的写作工具,而让我保持某种仪式感。
1999年下半年,我下定决心用电脑写作。不下这决心,也没办法。我写出的文章,都是请单位的战士誊写。一来,我的字特别丑,二来,我尝试过自己抄写,但边抄边改,又容不得一页纸上出现涂改,所以,这活儿,我确实干不了,从没完整抄完自己的一篇文章。从江苏到北京,再也找不到人帮忙抄写了。
坐在电脑前,我的脑子是没电的。没招儿,先在稿纸上写,然后往电脑里输入,在电脑上修改。这一过程持续了三个多月。这年年底,《解放军报》曹慧民先生约我写篇一千五百字左右的文章,当晚就要。我是个守信的人,答应的事,一定会照办。文章必须如期完成,我又给自己下命令,这文章,死活都得在电脑上写。那好,不再手写,直接上电脑。我考虑了近一个小时,打了提纲,然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用电脑写作。
那晚,这篇短文因为此前想得成熟,简直是呼之欲出,我打字速度也不慢,又经历了好几个月的适应性训练,但还是花了四五个小时,其间的郁闷、无助,难以言说。
好在,这如同一个坎儿,过了,就顺畅了。也就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用笔写作。
到甘南临潭后,我常常用手机拍照。原因其实很简单。这里是高原,山多路险,坐车如同坐船一样难受。经常要下乡,路程少则一两个小时,动不动就是六七个小时。司机开着车,我时常摇下车窗玻璃,拍点照片,以这样的方式来消解路上的不适反应和恐惧感。
我发现用手机拍照还有好处。我混在人群中,假装看手机,悄无声息地就完成了抢拍。
这一年来,我的照片,基本上都是用手机拍的,要么是在正常行驶的车上随手拍,要么是在行走中的偷拍。
最初,我只发图片,后来有朋友向我诉苦,图片太多,太压抑,放些文字吧。实话直说,我有些懒,不愿意为几张照片写上一篇文章。懒人,总有偷懒的法子。我不写大块的文章,只为图片配上少许的文字。为了虚张声势,也为了调节图片间的节奏,我把文字分行。
我有博客有公众号,但在手机上操作,极不方便。至于微博,是方便快捷,但九张图,显得不够劲。
后来,我遇上了一款手机软件,简书。这简书,确实好用。有公众号的排版优势,有微博的方便快捷。在颠簸的车上,我就可以发出图文并茂的文章。又拍又写,路上的我,有事可做,曾经的艰难,化身为爽。其实,这样的手机软件,不只有简书。遇上,是一种缘分,喜欢上,是一种欣喜。
总是有朋友说我在写诗。好吧,那我就真写诗。
写了个把月,我发现,我所有的诗都是在手机上写的,都是在简书这一软件上现写现发的。反正,在简书发布后,仍然可以随时修改、删除。
待我反应过来时,这样的写作,已经凝固成我诗歌写作的习惯。前段时间,我尝试过用电脑写诗,或在笔记本上打草稿,都以失败告终。
既然已成习惯,那就不打破了。这样也好,写散文、小说和评论,需要大块的时间考虑和写作,而诗歌可以充分利用零碎时间。手机与简书的组合,我还可以坐着、站着、躺着、趴着,穷尽一切姿势,在一切空间下写诗。
写诗,并非是要把那些边角料式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我们把时间填得满满的,不虚度时光,不一定就是幸福的、快乐的、充实的。有时,我们可以什么也不做,只要那些碎片时间,有自己的光芒,不孤独,不寂寞,就好。是的,我们也许不应该只顾着用时间做什么,也应该想想帮时间做些什么。
走上写诗之路,有简书陪伴我,那些点滴时间,不再是生活的弃儿。写作,至少是诗歌写作,不再需要找整块的时间,泡好咖啡,沏好茶,椅子和桌子,都得让自己舒服。
如此极简的书写方式,与其他的写作仪式,是一种绝配的互补。
这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