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制度与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

与技术差异和要素禀赋差异的分析类似,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制度差异是影响经济体之间贸易绩效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制度环境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贸易比较优势的重要来源。早在1990年,North就从历史演化的角度考察了制度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认为制度启动贸易,欧洲发达的国际贸易与其良好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Dollar和Kraay(2003)利用世界各国的截面数据分析发现,制度质量和国际贸易二者之间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制度质量高的经济体其对外贸易规模也大,能够更快地推动经济高速增长。随后,Levchenko(2007)的研究也发现制度在一国贸易比较优势的形成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达经济体能够从良好的制度环境中获得出口贸易比较优势,而发展中经济体则可能会由于不完善的制度环境而损失一些利益,从而不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国内学者中,谢孟军(2013)认为,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对人的行为活动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人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降低市场交易的门槛,而那些不够完善的制度设计则会增加市场交易的成本,进而会阻碍国际贸易的进展。

通过对已有相关文献的研究,本书发现制度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影响机制主要有三条途径,即制度可以通过降低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激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来促进出口。

一、降低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

受制于分析工具,以往的国际贸易理论都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相较于国内交易,进行跨国贸易可能会更容易受到机会主义的干扰。Rodrik(2000)认为,进行跨国交易会存在大量的交易成本,其中引致高交易成本产生的最显著原因就是合约执行问题,合约实施与国家主权纠结在一起,会导致在进行跨国交易时面临频繁增加的机会主义风险。因此,当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不完善时,它们所面临的“敲竹杠”风险增大,这会导致跨国公司更加偏向于选择将交易“内部化”,进行公司内贸易以抵消制度质量不佳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Hart和Moore(1990)也指出,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会引致事前的专用性投资无法在契约中明确写明,因此在事后的谈判中投资方就有可能面临着被“敲竹杠”的风险,最终会导致投资的无效率。根据诺斯的观点,良好的制度可以降低这一风险,他认为制度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通过内部和外部这两种强制力来制约和规范人的行为,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出现机会主义行为,继而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通过帮助交易行为的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来降低交易成本。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交易费用在经济活动中是普遍存在的。正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派中关于“交易费用为零”的假定,新制度经济学才与新古典经济理论不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观点,制度可以降低交易费用,或者是转型成本(1)(North和Wallis, 1994)。在以往对制度与国际贸易关系的相关研究中,大部分文献都是从契约执行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完善的契约实施制度可以降低契约的不完全性,避免或缓解机会主义、道德风险等不确定性问题,进而深化劳动分工和先进技术的使用,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影响经济体的比较优势和贸易模式(Acemoglu等,2007)。Anderson和Marcuiller(2002)研究指出,由政府腐败以及合约不履行所造成的交易不安全会减少贸易规模,在这一过程中,交易的不安全性可以像关税一样有对产品进行价格加成的作用。De Groot等(2004)发现更好的制度往往都伴随着更大规模的贸易。由于一国更倾向于与本国制度安排相近的国家展开对外贸易以降低交易费用,因此相似的制度框架能够增加双边的贸易流量。而在对非正式制度的研究中,Den Butter和Mosch(2003)在选取两国所使用的语言、法制制度、共同边界以及是否有双边贸易协定等指标来刻画两国信任度的基础上,采用贸易引力模型对25个国家的贸易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也能够显著降低贸易双方的交易费用进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开展。

国内学者中,杨小凯和张永生(2001)也指出,国际贸易中交易费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各国的制度质量。基于制度可以减少交易费用以及降低不确定性的视角,潘向东等(2005)实证分析了进口国的制度安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并得出结论:进口国的制度(包括法律法规、产权保护和贸易政策等)能够显著影响出口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潘镇(2006)的研究发现,不良的制度设计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对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不利。并且,两国之间的制度背景差异需要贸易伙伴国支付额外的费用以搜集信息、了解当地市场,因此制度差异会阻碍双边贸易。通过对比制度本身和制度差异对贸易的影响,他还发现制度本身对贸易的影响要大于制度差异的影响。

二、激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观点,制度是为了决定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系列规则,决定着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开展,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制度环境对企业的战略决策具有重要影响,不同的市场结构对企业的创新激励作用不同。Huang和Xu(1998)认为,一个具有软预算约束的集权经济体会阻碍创新。具体而言,在高度集权化的经济体内,软预算约束的存在会使企业家将创新资源更多地投向寻租领域,这会导致创新投入与创新绩效的减少。但是,相较于集权经济体,由自由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丰厚的创新回报和市场竞争压力则会激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Baumol, 1990)。蒋殿春和张宇(2008)也指出,当市场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竞争机制不够完善时,市场中企业的利润则会决定于许多非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的重要性远远不及成熟市场那么高。对中国而言,由人为行政划分所形成的市场分割和部分生产要素的政府垄断严重阻碍了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官员腐败和寻租现象普遍,致使与政府的关系就成为企业获得利润的重要手段。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技术所能实现的市场价值较低,由此导致企业缺乏更新自身知识和技术的有效激励。这也与孙早等(2014)的观点一致,他们指出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政府干预会减少,市场调节经济运行的效率会越来越高。此时通过市场可以对新技术与新知识进行合理定价,从而有效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吸收和模仿并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

研发是企业提升自身生产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研发创新活动的孵化期和回报期的时间较长,并且具有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所处的制度环境良好,则能够确保企业或者通过相关研发成果的转让来直接套现,或者通过将研发成果商业化后获得超额利润,进而保护企业获得研发收益(蔡地和万迪昉,2012),这会使企业更有动力进行各种创新活动。Wakasugi和Ito(2009)指出,国家或地区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技术转移。此外,一般而言,从新产品的开发和实验、试生产,再到最终形成规模生产和销售,这一完整的产品创新周期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若得不到相应的资金支持,则可能会导致企业研发的失败。因此,企业所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也会对其自身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产生关键性影响。Canepa和Stoneman(2008)、Mohnen等(2008)研究发现,即使在一些发达经济体,外部融资约束也是制约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关键要素。在金融制度环境良好、金融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企业的融资成本较低,会刺激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活动。

三、优化资源配置

Restuccia和Rogerson(2004)指出,政府在税收和财政补贴方面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使得不同的企业所面临的产品和要素的价格存在差异性,由此引发的资源误置问题会造成巨大的产出损失。Hsieh和Klenow(2009)认为制度环境的改善能够推动企业之间要素配置效率的提升。他们通过对中、美两国企业的TFP离散程度分析后发现,中国企业之间的资源存在严重的误置问题,其程度远远高于美国企业。如果能够通过改善制度环境成功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总体的TFP将会提升30%~50%。李建伟(2017)认为,传统金融系统会导致城乡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同样的,Buera等(2009)指出,金融体制存在摩擦会引起资源误置问题,使生产要素不能从低效率企业向高效率企业配置,最终降低整个社会的总体生产率水平。国内学者中,马光荣(2014)的研究也发现,中国在进行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制度环境的改善可以促进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显著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李建伟(2017)指出,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储蓄、配置资源等功能的发挥来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

基于市场分割的视角,张军(2007)指出,市场分割会制约生产要素、产品以及服务甚至是思想的传播范围,破坏经济与技术的融合。刘洪铎等(2013)考察了市场化转型对中国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影响,研究发现地区市场分割的存在不利于自身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高,并且区域市场分割的持续时间越长,对出口技术复杂度的遏制作用就越明显。而相反,市场一体化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能够促进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以及专业化分工的形成。然而,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朱希伟等(2005)认为,中国的出口贸易之所以会呈爆炸式增长主要是因为中国国内存在严重的市场分割。由于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所具有的一系列制度的不完善,如地方保护和进入壁垒所导致的严重市场分割,使得企业进入国外市场的成本要明显低于企业在本国其他地区进行销售的成本,因此大量企业不会在国内市场销售,而是选择出口。但张杰等(2008)却认为朱希伟等(2005)的结论无法解释在国内市场越来越趋于一体化以及市场分割逐渐被消除的背景下,中国的出口规模依旧保持迅速增长的现象。他们认为,相对于国内市场分割,缺失社会信用和产权保护制度缺位可能才更具有解释力。

以上文献表明,制度可以通过降低不确定性、激励研发创新以及优化资源配置(李建伟,2017)等效应对一国的对外贸易产生重要影响。然而,也有学者指出,制度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除了与国家的制度质量有关,还取决于国内经济行为主体的制度依赖程度。Kletzer和Bardhan(1987)在H-O贸易模型的基础上加入金融因素对国际贸易进行了研究,发现除了传统贸易理论中的劳动生产率以及生产要素,金融发展水平也会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国际分工模式的选择以及对外贸易的开展产生重要影响,并且那些金融体系较为完善、信贷约束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会在对外源融资依赖度较高的部门实现更好的专业化。Beck(2002)在对56个国家的行业贸易数据进行分析后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即在金融市场更为完善的经济体中,对外源融资依赖型的行业通常占有更高比重的贸易份额并且会形成更大的贸易顺差。在对合约实施制度的研究中,Berkowitz等(2006)指出,由于复杂产品通常具有高度的差异性,它们的许多特性都无法在合约中完全写明,而高质量的制度可以防止由于复杂性产品合约实施的困难所造成的出口商违约。因此,对于出口国来说,良好的法治制度可以提高复杂性产品的比较优势,而进口国的制度环境对于简单性产品的国际贸易具有重要作用。Nunn(2007)发现,对于依赖于特定关系型投资的那些行业(即契约密集型行业,多为现代生产型服务行业及技术密集行业)而言,完善的交易合约实施环境可以缓解甚至避免因双边锁定所造成的投资不足问题,进而可以减少这些行业发展的制度成本并获得出口比较优势(Ranjan和Lee, 2007)。不过,对那些制度尚需完善的发展中经济体,契约密集度低的产业由于受制度环境的制约较小,可能更具有出口比较优势(Levchenko, 2007)。

国内学者中,李坤望和王永进(2010)选取中国省际28个行业的数据实证分析了地区契约执行效率对出口绩效的影响效果。他们强调了契约执行效率对中国出口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作用,并且伴随着地区契约执行效率的提高,契约密集度高和物质资产专用性高的行业在生产以及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会增大,但是对于高人力资产专用性的行业来说,契约执行效率的改善却不利于这类行业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