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英雄三少

英雄乡,坐落于晋海城南部地带,南面是那条横跨整个城市被誉为华东第一护城河的晋江,从蓝星的平流层往下直直的看去,晋江并不是自西而东的一条直线,反而像是一条点缀着零星宝石的项链,又仿佛是有人随意披挂在脖颈两边的华贵丝绸。

英雄乡的北面和西面则是被高耸如云的连绵山脉隔断,常年笼罩着一层浓雾,浓雾中又极其的阴湿潮冷,人在里面呆不了一刻,就会五感尽失从而找不到出路,甚至十年前还闹出过一家三口被迷雾吞噬的事情。因此这片山脉也被当地人称为阴云山。五年前有位风水大师在此地路过,瞧出些端倪,便让当地村民在西北交汇处择一小山丘,筑起了一座观音庙,说是观音,但由于乡里的建筑水平着实不堪,经费又捉襟见肘请不来专业的匠人,琢磨不出那雕龙画凤的工艺,便也只是些泥瓦匠依着百米的山体建了三座庙宇,在山顶立起了一个手持玉瓶的泥塑像。即使这样也陆陆续续的修了五年,建成的那一天,全村老人战战兢兢的领着家中晚辈,从山脚的门牌坊开始拜起,连拜三巡,生怕小庙建得寒酸得罪了那尊观音大士。也许是心诚则灵,从那一年开始,乡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大人小孩在阴云山跑丢的事情,甚至连家里的鸡鸭鹅牛都未曾听说有丢过一只,于是庙里的香火也就从未断过,甚至在接下来的十年逐渐达到鼎盛,成为了晋海城有名的福缘圣地。每年正月,城里的香客、企业家乃至政府要员,都要亲自带着全家老小穿过山里唯一的隧道或从晋江水路乘着轮渡赶到山脚,争先恐后的挤破脑袋要抢那一柱头香。

久而久之,庙里的每一处原本破败寒酸的建筑,显得越发的古朴诗意,远远瞧去,仿佛镀上了一层点化众生的佛性味道。

阴云山脚附近的平原地带原本也只是些大大小小零零散散的土胚泥瓦房,灰瓦红墙的样式,连大白腻子都没能涂满的墙面围着的多是些穷苦人家,靠着男人去城里务工,女人小孩趁着天好在山脚附近挖些山货背到集市上换些生活费过活。这些年沾了观音庙的光,也家家户户坐起了制香卖香的小本儿买卖,虽然忙碌,但也胜过从前的艰苦。渐渐的二层或三层的小洋楼拔地而起,样式仿着城里最前些年最时兴的蓝瓦顶白瓷墙,家家户户门前的泥土路也修成了四米宽的水泥马路。

路的尽头则坐落着两个英雄乡的重要机构,位于乡里的中心位置,一个是卫生院,一个是小初高,前者承担着村里三千余人口的健康诉求,后者则承载着千余个家庭的教育渴望。小学总是最早放学的,太阳刚落到阴云山腰的位置,马路上总会准时涌出背着各式各样书包的学童,三五成群,一路打闹着往各自家门口奔去。

所有人都知道,当孩童数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总会意料之中的生成一个调皮鬼、点子王,他会带着最不安分的那群小屁孩,不乖乖回家,在附近使坏事还要故意被大人们发现,但是他总是溜得最快,然后看着小屁孩们一个个被家里母老虎揪着耳朵拎回家,被一家之主揍得哇哇乱叫。

朱富贵,就是那个孩子王。

正常说,朱富贵现在其实算是准初中生了,过完这个暑假,他即将以小升初全村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成为英雄初中强化学习班的学号第一的荣誉初中生,成为乡里外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爹妈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成为所有学渣在学习道路上的那个噩梦一样的榜样。可是他依然喜欢跟小学里那帮小兄弟们天天混在一起,听他们叫自己一声富贵哥,然后他再挨个儿训话,颁布每天的捣蛋任务,并设置第一名的奖励,俨然一副令行禁止的军队教官头头。

朱富贵的小部队中,有两个忠诚不二的部下,一个生的膀大腰圆,声如洪钟,个头高过朱富贵一头,即使在初中生中也是那个排队站最后一排的寸头娃,名叫程立,朱富贵喊他大立,还有一个则是个头仿佛永远停留在一年级入学的那一天,但是脑袋却没有限制的越长越大的眼镜仔,名叫严罗儿,朱富贵惯常叫他小罗头,因为他年纪轻轻却有点貌似地中海的发量,再配上面黄肌瘦的样子,实在像极了一个小老头。这两个身高各方面都显得过于惊人的组合也既是朱富贵的左膀右臂,大立是攻坚手,小罗头是谋略家,朱富贵带着他俩指使着其他学级的小学弟们,在村里贯彻着自己的小小道理。

今天是暑假的最后一个星期的第一天,五点不到朱富贵早早的起来了,吃过邻家陈大婶给自己准备的白面粥和茶叶蛋,一溜烟跑到村东边的张寡妇家,在跟门口那条大黄狗对上眼神后,趴在窗边开始呼叫,

“洞幺洞拐,嘘嘘,小罗头起来没,你家大黄都准备好了,赶紧的啊”话音刚落,就看见后门偷偷裂开一条缝,瘦弱的小罗头居然就从这缝里麻溜的挤了出来,“富贵哥,等你好久了,我带了一些我妈昨晚做的甜面馒头,过会儿给大立填肚子”,说罢小罗头先喂了大黄一个,朱富贵低声给他点了个赞。“还是你细心奥,走!”

两人又偷偷摸摸离开了小罗头家,往东摸到了大立家背面,朱富贵用纸包了个小石头,准头极好的丢在了二楼小阁楼的窗口,发出一声好似鸟儿扑腾撞玻璃的声音,没过一会儿,一个寸头探头探脑的伸了出来,“啊!富贵哥,小罗,我刚醒,你们等我下来啊!”

“嘘,小点声,吵醒你爹再给你连我也揍了!”

没多久,大立也蹑手蹑脚的出来了。三人组汇合成功,于是来到了秘密行动指挥部,地方是朱富贵挑的,一个干草堆下方挖的小坑洞,刚好够三人半窝着,下面铺着大立从家里偷出来的旧毯子,上方草堆底部还嵌着几个太阳能灯,用来补光,这是小罗头的主意。

“大立,我给你带了我妈做的馒头,你最喜欢的那个。”小罗头掏出报纸包着的两个馒头,“富贵哥,你也吃个”。朱富贵当然不会吃小罗头的东西,自打他认识这个矮冬瓜,哦不矮黄瓜以来,他就知道小罗头是因为家里的原因总是只能吃些素食,家里唯一的鱼塘产的鱼也因为饵料的原因斤数上不去,卖不出太好的价钱,因此他家也没有太多改善伙食的机会,这白面馒头算是他能拿出来的请朋友吃的最好的东西了。比起来,小罗头比自己这个吃百家饭的还要惨一些,朱富贵突然惨惨一笑,“你留着,我吃饱了来的。”

大立倒没想那么多,吭哧吭哧吃完了白面馒头,意犹未尽看着小罗头,朱富贵拦了他一眼,“你那个头少吃个馒头会死?”,大立嘿嘿的笑了,问“咱们啥时候行动啊!”。朱富贵头伸出去往村北头方向看了一眼,“等王麻子过会儿出去赶集市的时候,咱们就动手,先给他渔具砸了,再把他衣服拿回来扔了!”

大立一听这话立刻摩拳擦掌,咋一看真不像小学生的样子,脸上带点憨厚和愤怒的说到,“那个单身老狗王麻子,总是骚扰小罗头的妈妈,骚扰不成还偷她家的鱼,看咱们这次给他个教训,富贵哥你说,咱们这是行侠仗义,要不留个名字”,小罗头想起这事,蜡黄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又恶狠狠的说到“必须留个名字,让他知道我爸就算不在了,家里也有男人的!”。

他们俩对视一下,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富贵哥,你取个名字,被家里发现我们也认了!”。

朱富贵看着他们,脑海里突然想起五年前那个晚上,那时候大黄还不认识自己,一直冲着自己狂叫,吵得自己原本就睁不开的眼睛仿佛要沉到疼痛欲裂的脑壳中去,就在此时模糊中看到一个年轻妇人呵退了那条黄狗,慌慌张张冲自己跑来。失去知觉的第二天醒来,桌上摆着一盘白面馒头和一小碗酱鱼干,肠胃因为超出理应果腹的时长太久而疼痛难忍,他什么也没思考,全凭本能往嘴里塞着食物,老实讲当时确实没吃出啥味来,可能舌头已经疼麻了,可是朱富贵却一直认为那一顿是他这辈子吃过最香的早饭。

朱富贵偷偷抹了把眼角,于是也恶狠狠的笑起来,

就叫“英雄三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