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寯藻与鸦片战争
祁寯藻(1793—1866),字叔颖,又字实甫,号春圃,又号观斋,清代山西寿阳人,在道光、咸丰、同治三朝历任户部侍郎、吏部侍郎、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军机大臣、体仁阁大学士、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等职。祁寯藻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遭遇西方列强猛烈冲击的时代,西方列强用鸦片和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对中国进行肆无忌惮的侵略。作为一个爱国的朝廷大员,祁寯藻积极投入反对列强侵略的斗争中。本文仅拟对祁寯藻与鸦片战争的关系问题做些探讨。
道光(1821—1850)中叶,鸦片在中国泛滥成灾,已经严重影响到清朝的统治。在如何解决鸦片泛滥这一重大问题上,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严禁”和“弛禁”两种意见。祁寯藻积极主张严禁鸦片,提出了自己的禁烟思想,并亲自参加了随后而来的禁烟运动。
道光十八年(1838)四月,著名的严禁派官员黄爵滋向道光帝上疏建议朝廷采取严厉措施禁烟,限期让吸食鸦片者戒除,过期不戒,就处以死刑,认为“若罪以死论,是临刑之惨急,更苦于断瘾之苟延”[1],必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祁寯藻当时任江苏学政,积极支持黄爵滋的建议,曾在所作《新乐府》的序中写道:“道光十八年,鸿胪寺卿黄君爵滋,以文(纹)银出洋日多,弊由私贩日伙,疏请自今犯者宜论死,以塞漏卮。”“藻忝奉轩之使,士习民风,与有责焉。爰制新乐府三章,以当劝戒,俾多士循省,且与民诵之。”[2]从这段序的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祁寯藻对黄爵滋的赞赏和支持,以及强烈的禁烟愿望和责任心。
不仅如此,祁寯藻还进一步阐发了黄爵滋的禁烟主张,形成了自己的禁烟思想。他在述志诗中写道:“去年使闽越,默察边衅端。不惟塞漏卮,要在惩贪官。烟土流毒久,滥觞由海关。蠹吏饱其私,窳贾缘为奸。……朝议计久远,约法三章颁。令必先贵近,意在苏恫瘝。”[3]这首诗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祁寯藻认为禁绝鸦片,不只是要以重刑强迫吸食者戒除,更重要的是要严惩贪官污吏,正是由于大批官员贪污受贿,和鸦片贩子相互勾结,才使鸦片走私畅行无阻,流毒日深。其二,要把严禁鸦片、惩处贪官的重点放在海关上。因为海关是鸦片流入中国的通道。其三,严禁吸食鸦片的禁令首先要从皇室亲贵和各级官员开始实行,再逐渐在普通百姓中推行,他要求士人承担起“化民成俗”[4]的责任。正是在这种禁烟思想的指导下,祁寯藻亲自参加了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早在江苏学政任上时,祁寯藻就创作了宣传禁烟的《新乐府》三章,刊发江苏各地。在诗中,他以形象而生动的语言深刻地揭示了鸦片的危害,指出吸食鸦片会导致“尔之金尽骨髓枯”“坐使黄金化为土”的悲惨结局。[5]劝诫百姓要“湔肠涤胃痛自悔”“拔疽剔蠹善自保”[6],珍爱自己的生命,戒绝吸食鸦片。
道光十九年(1839)年底,祁寯藻受朝廷派遣,与黄爵滋赴福建和浙江会同闽浙总督邓廷桢查办禁烟和海防事宜,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首先是采取严密措施,查禁烟贩汉奸。祁寯藻通过实地认真调查发现,烟贩汉奸与英国鸦片贩子和地方官吏相互勾结是福建沿海鸦片走私猖獗的主要原因。“汉奸一日不除,则夷船一日不绝。”[7]为了有效地查禁汉奸,祁寯藻采取了非常严密的防范措施:第一,清军水陆两路划清职责,加强戒备。陆路“添拨弁兵以重巡防”,水路“添派兵船,以资剿捕”[8]。第二,严格控制船民出海,加强对出海船只的稽查。责成厅、州、县负责官员对商船和渔船在出海之前和回港之后进行严格检查。商船出海不准靠近外国船只,否则即被视为贼船而予以缉拿;渔船则要被“指定埠头,编立字号,责成澳甲,按日稽查”[9]。船民如果不遵守规定,就要被毁船示惩。有关官员办事不力,也要受到处分。同时,祁寯藻还坚决反对英国船只在福建沿海游弋停泊,命令水师一经发现立即攻击。道光中叶,沿海烟贩汉奸众多的确是鸦片泛滥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林则徐初到广州即发布告示称:“照得本部堂恭膺简命来粤查办海口事件,首在严拿汉奸。”[10]可见,祁寯藻的举措恰中要害。
其次是整顿吏治、军纪,清除海防积弊。祁寯藻在福建惩办了吸食鸦片、听任门丁胡作非为的署惠安知县陈偕灿,道光二十年(1840)八月奉旨到浙江后,又查明了台州、温州两地偏僻处“栽种罂粟,熬煎烟土”的实情,[11]奏准罢免了吸食鸦片的台州知府潘观藻。针对军纪废弛问题,祁寯藻上折指出,“水陆营弁,多由本地兵丁拨补,囤户贩徙,与之熟悉”,“加以地方书差、关津丁役,勾结串通”[12],是导致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据此,他上奏请求朝廷命令督抚提镇会同察看,将在本地当差的员弁量为外拨,“并严饬各属州县,查有营弁差役勾通情弊,立即禀究,无许徇隐”[13]。通过整顿吏治、严肃军纪,福建海防风气得到相当好转,禁烟取得了一定成效。福建巡抚吴文镕在给道光帝的奏折中称,祁寯藻等奉命来到福建后,“开陈利病,宣布德威。在事文武各员咸晓然于圣主意旨所向”,“群情震竦,渐觉奋兴”[14]。这年三月和五月福建在防御英国军舰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六月、七月厦门连续挫败英军进攻更是明证。
最后是建议闽浙总督每年在泉州暂驻数月,查办巡防事宜。福建鸦片走私,主要在厦(门)漳(州)泉(州)地区,其中泉州最为猖獗,英国鸦片船只多停泊于此。但这里距省城福州有八九百里之遥,督抚难以控制。祁寯藻等人认为,“泉州为扼要之区”[15],“自非大吏亲临,认真督办,难收实功”[16],因此建议派能统率军队、负有海防之责的闽浙总督每年到泉州暂驻数月。这样,“或须调兵示武,一切就近督办,地方文武各官,可期振刷精神,众志共奋,不致仍前推诿延玩。其汉奸夷匪,闻风悚动,皆知法在必行,断难售其鬼蜮”[17]。后来事实证明,总督暂驻泉州的确能达到这一目的,地方文武官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振作起来,尤其是对于抗击英国远征军进攻厦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代英国是用商品和炮舰来交替开拓市场、牟取暴利的侵略性国家。它建立在近代工业基础上的傲慢毫不逊色于清王朝建立在夷夏之辨传统观念上的傲慢。因此当鸦片贸易因中国的禁烟运动而遭到沉重打击之后,它就凭借其手中的坚船利炮于道光二十年(1840)五月对中国发动了侵略战争。这就是标志着中国近代史开端的鸦片战争。在这场战争中,祁寯藻站在中国人民的反侵略立场上,坚决主张抗击英国侵略者,始终反对妥协投降,为抗击英国的侵略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在鸦片战争的战略大局观上,清朝中央意见分歧,道光帝也时战时和,举棋不定。祁寯藻则始终坚决主张以武力抵抗英国的侵略,反对妥协求和。早在视察福建时,祁寯藻就在积极禁烟的同时大力整顿海防,加紧备战。道光二十年七月,当他听到定海失陷的消息后立即与黄爵滋、邓廷桢等人联名上折,提出了沿海全面防御、处处抵抗的战略思想,指出“以刻下情形而论,定海亟须攻剿,而南北各省沿海防御之策,宜通筹熟计,俾无贻患”[18]。对英军实际企图一无所知的道光帝听信直隶总督琦善的谗言,罢免了林则徐、邓廷桢等主战派官员,打算通过所谓“羁縻”政策结束这场令他头疼的战争。一时间妥协派在朝中占了上风。在此情况下,祁寯藻根据英军在定海“修挖城河,起筑炮台,缮治马(码)头,开设店铺”等实情,[19]毅然于当年十一月在满朝议和声中与黄爵滋联名上奏朝廷,指出英军绝对没有单凭惩办林则徐等人就会结束这场战争的诚意,而是想恃强逞凶,通过谈判来逼迫清政府满足他们的欲望。祁寯藻告诫道光帝“断勿仅凭夷人赴粤之言,信其必退,定海稍疏警备”[20],并再次提醒道光帝要趁暂时和平之际迅速加强沿海各省的防御能力,指出“即使备而无用,终胜于用而无备也”[21],道光帝颇为震动,朱批“所奏甚是”[22]。
道光二十一年(1841)九月,祁寯藻被任命为军机大臣。他入值中枢以后,在朝堂和主张妥协、专以“揣摩以逢主意”[23]为能的首席军机大臣、文华殿大学士穆彰阿,就和战问题发生了多次冲突。《清史稿》称:“穆彰阿当国主和议,为海内所丛诟”[24],“寯藻自道光中论洋务与穆彰阿不合”[25]。祁寯藻主张任用抵抗派林则徐、邓廷桢等人,而穆彰阿则排挤打击抵抗派,重用琦善、耆英等妥协派官员。祁寯藻主战态度极为坚决,甚至当英军占领了南京下关江面,道光帝已决定签署《南京条约》了,他还反对妥协,“伏青蒲哭排其议”[26]。以至于有道光帝不敢将批准签订条约的上谕下发给祁寯藻的传闻。[27]道光帝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的道路,因为当时祁寯藻“在军机为后进,且汉大臣不能决事”[28]。
在具体的实践中,祁寯藻在奉命视察闽浙期间,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备战,提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建议,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一,整顿船厂,收缴洋钱。祁寯藻到福建后,发现福建南台福厂存在战船修造草率延迟、管理混乱和偷工减料的严重问题,“自道光六年起至今,积压竟有三十只之多”[29]。战船不足而且质量低劣,焉能赢得海战?为此,祁寯藻等上奏,请整顿南台福厂,赶制质量可靠的战船。不久,祁寯藻又发现福建漳州和泉州两地行使洋钱,这显然会影响到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海防经费的筹集。因此,他下令当地商民于一年内赴官呈缴,并严禁私铸。这两大问题的发现和及时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清除福建海防的内在隐患。
第二,建议改福建沿海炮台为炮墩。祁寯藻等到达福建后,看到福建沿海不同于广东沿海,海岸线比较平直,没有内港可守,炮台必须建于海边。由于海边沙滩的质地比较疏松,所以炮台根基不牢固。受这一条件的限制,福建沿海炮台小,炮位少,再加上大炮不能灵活转动,所以不仅不足以控制海面,而且极易受到攻击。因此,祁寯藻与闽浙总督邓廷桢等上折建议改炮台为炮墩。所谓炮墩,就是一种用麻袋装上沙子,层层堆积,再用废旧小渔船船舱向内竖立捆绑在沙袋上而形成的变相炮台。它有这样几个优点:一是节省人力、物力,制作速度极快。因为炮墩设于沿海沙滩,可以就地取沙取船,相比于筑炮台不仅成本低,而且速度快。正因此,厦门周围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于沿海一带,及对岸之屿仔尾、鼓浪屿等处安设大炮二百六十八门”[30],大大增强了火力。二是具有较强的防御能力,敌人的炮弹不易穿过沙袋而伤及守军。江南道监察御史黎光曙上奏称:“兵勇躲在墩后,万无一失。”[31]三是对地面条件要求低,可以“何处冲要,即移置何处”[32],便于多处设防。台湾的东港、树芩湖、五汊港、鸡笼等地,“或因地偏僻,或因沙埔平远,无险可据,炮台并未建设”。[33]炮墩的出现,填补了这些地区的防御空白,并弥补了清军大炮落后造成的重大缺陷。道光二十年(1840)七月厦门之战的胜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黎光曙在总结这一做法时称:“闻去年厦门攻击夷船,络绎施放,击中者只四炮,彼即退避不遑,可见仓猝之际,惟炮多则可望其命中,若少则难必其得手。”[34]直到光绪年间,仍有论者撰文盛赞炮墩的作用,认为“今西夷所创设轮船,势迅锐不可抵御,然于潮落之时、沙浅之地,此法(炮墩)犹可行也。讲海防者不可不知”[35]。
第三,建议朝廷重视海战,制造可与英军抗衡的大船大炮。祁寯藻看到英国军舰不仅坚固,而且舰身大,每舰载炮多达数十门,而中国水师战船却小而简陋,“用之于缉捕则有余,用之于攻击则不足”[36],无法出海作战,因此奏请在广东、福建、浙江三省迅速添造可载大小炮位三四十门的大船60只,闽、浙并铸四千斤至八千斤的大炮200门,添设于沿海各口。为了获得以节俭著称的道光帝的支持,祁寯藻等人在奏折中特意指出:“通计船炮工费,约须银数百万两。臣等亦熟知国家经费有常,岂敢轻言添置?惟当此逆夷猖獗之际,思卫民弭患之方,讵可苟且补苴,致他日转增糜费?且以逆夷每年售卖鸦片,所取中国之财不下数千万两,今若用以筹办战备,所费不敌十分之一,彼则内耗外侵,此则上损下益,权衡轻重,利害昭然。”[37]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建议。林则徐、魏源等人也曾要求制造大船大炮,认为海上作战,“船炮水军万不可少”[38],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极有价值的建议却被道光帝轻易地否定了。祁寯藻这种建造大船大炮、重视海战的思想,已经具有近代海防的朦胧意识。从长远来看,这种意识的意义不可低估。史学家戚其章认为,祁寯藻以及同时代的林则徐、魏源等人的造船建议虽未能被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但是“这次海防运动却开一代风气之渐,对后世的影响与日俱增”[39]。
第四,呼吁朝廷重视水师人才的培养,破格举荐人才。祁寯藻等在奏折中大声疾呼:“各省水师人才甚难,非专门之技不足以收功,非破格之施不足以励众。”[40]清朝定制,总兵可由副将堪当胜任之人充任,而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例有预保而无特保。祁寯藻等提出,参将等官员“嗣后如有实在熟悉洋面情形,勇敢有为者,可否一律专折具保堪胜,并于折内注明该员出力实绩,以备查核”[41]。这是一个比较切合实际、能够补救时危的建议。
与此同时,祁寯藻还积极支持和保护抵抗派官员。道光二十年(1840)六七月,英军进攻厦门,时任闽浙总督的邓廷桢率军打退了英军的进攻,上折向朝廷报告战况并保奏立功将士。但是邓廷桢却遭到朝中政敌的诬陷,被说成是虚报战况,欺瞒邀功。于是,道光帝命祁寯藻复查厦门战况,调查实情。当时,邓廷桢和林则徐一道被革职审查,穆彰阿等妥协派已左右了朝政。但是,祁寯藻不畏压力,立即和黄爵滋一起从浙江返回福建,通过认真的实地调查,以确凿的证据证明了邓廷桢所奏属实,并称赞厦门“于沿海港面层层防守,尚属周密”[42],从而给邓廷桢减少了受诬的“罪名”。
鸦片战争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中国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也是中国人民反抗西方列强的侵略、争取民族独立运动的开端。西方国家向中国走私鸦片和中国人民的禁烟则是鸦片战争的前奏。祁寯藻虽然认识不到这一点,但他能自觉地站在维护清王朝统治的立场上,从维护中华民族的独立尊严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出发,积极主张严禁鸦片,抵抗侵略,并付诸行动。在中国社会即将和刚刚步入近代那个时期,在中国面临着西方列强的鸦片侵略和炮舰侵略的时刻,禁烟和抗战就是那个时代的主题,主张禁烟和抗战就是爱国者,就是那个时代的先进的中国人。祁寯藻做到了这一点,因此他无愧于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是一位爱国者,理应进入先进的中国人的行列。
本文与白文刚合作,原载《晋阳学刊》2001年第5期。
[1]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书·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1页。
[2]阿英编:《鸦片战争文学集》上册,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第173页。
[3](清)祁寯藻:《䜱䜪亭集》卷27,清咸丰七年(1857)刻本,第1页。
[4]阿英编:《鸦片战争文学集》上册,第174页。
[5]阿英编:《鸦片战争文学集》上册,第173页。
[6](清)祁寯藻:《䜱䜪亭集》卷24,第8页。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89页。
[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90页。
[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92页。
[10]中山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教研组、研究室编:《中国近代人物丛书·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47页。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63页。
[12](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0,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影印本,第17—18页。
[13](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0,台北文海出版社1996年影印本,第18页。
[14](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1,第1页。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51页。
[16](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0,第13页。
[17](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0,第13页。
[18](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2,第12页。
[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597页。
[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598页。
[2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598页。
[2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599页。
[23]《清史稿》第38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417页。
[24]《清史稿》第38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417页。
[25]《清史稿》第38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676页。
[26](清)包世臣:《安吴四种》卷35,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影印本,第22页。
[27]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4册,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543页。
[28]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4册,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543页。
[2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101页。
[30](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4,第19页。
[31](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20,第36页。
[3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80页。
[33](清)姚莹:《东冥文后集》卷4,清同治六年(1867)刊本,第15页。
[34](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20,第37页。
[35](清)陈康祺:《清代史料笔记丛刊·郎潜纪闻初笔、二笔、三笔》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页。
[3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196页。
[37](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2,第13页。
[38]杨国桢编:《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93页
[39]戚其章:《晚清海军兴衰史》,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40](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2,第13页。
[41](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2,第13页。
[42](清)文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17,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