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01

敬爱的H老师:

您好!

再过一个小时,宿舍就要熄灯了。我的两个舍友,本科就在这个学校读书的舍友,正在商量明天买什么花送给她们的老师,以及在送给老师的卡片上写什么祝福语。另一个舍友,则和我一样,9月3号那天才第一次踏进这个学校,在过去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认识那种可以去看望的老师。

我本来想,明天给您发个短信,远远地隔空祝福您教师节快乐。但是后来觉得那样太随性、太随意了,于是决定给您写封邮件。可是呢,打开电脑后,写下来的都是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如我是哪天到这个城市的,路上遇到了一个老乡,进入宿舍的第一感觉,就像是在和我爸妈说话一样。我想这样不行,所以把那些内容删除了,逼着自己写点“有学问”的内容,毕竟自己已经是硕士研究生了。我好难啊,老师。

还是先和老师说一说我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吧。我们民社学院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住在新校区。只不过,这个新校区虽然才投入使用了四年,但是已经不新了。教室的墙壁上,我经常可以看见不知是谁的脚蹭过的痕迹,课桌上也可以看到有人留下的“真迹”。在这些“真迹”中,要么是表达对某人爱恋之意的词句,要么是我这个文科生根本看不懂的繁杂公式。不管是教学楼的楼梯,还是图书馆门前的台阶,都已经有好些破碎缺角的地方了。教学楼里面的厕所,有些门把手坏了,好多刻着“不锈钢”字样的构件,也已经锈迹斑斑。洗手台上有些水龙头已经开始“摇头晃脑”了。好在,这个新校区的面积足够大,不论是从东门到西门,还是从南门到北门,如果步行,都要差不多40分钟。我已经有过两次晚饭后独自散步的经验了。我总会一边散步,一边回想本科四年遇到的人、经历的事,倒也很享受。

我之所以想给老师您发短信、写邮件,是因为本科四年的时间里,您的课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不过,直到如今,我也没有想得太清楚,为什么我们会那么喜欢听您的课。还记得三年级第一学期去试听您的课时,您说选修您的课,期末必须完成一部民族志电影。您又说,虽然目标是完成一部民族志电影,但是您希望我们重视拍摄和剪辑的过程,因为您的课程属于过程导向,而不是追求结果。这使我一度陷入迷糊。您也说,制作一部民族志电影(您似乎从来没有使用过“创作”这两个字),重要的是拍摄者与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沟通、相处,以及拍摄者对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理解。您还说,这个课程会很苦,因为要有田野调查,要做至少五次拍摄练习,学期末时,还要反反复复剪辑拍摄的素材,经过至少三次修改,才能定稿,作为这个课程结业的影片。我们班去试听的同学,被您的话吓到的还真不少。所以,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同学最终选修了您的课程。试听结束后,我和我的舍友丹丹(老师您知道她的)最终决定,利用您的课程挑战一下我们的耐受力。老师您看到我们这个选课的初衷,不会失落吧。

我这么兜兜转转,终于还是想到了一个“很学问”的问题,可以拿出来,向老师请教。不知您还记得不,有一次课上您讲过,民族志电影应该是制作者和片中人物合作共构的人工产品。因为我当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所以把这句话规规矩矩地抄在笔记本上。而且,我还隐约记得,您当时也说过,您自己还没有彻底想清楚这个问题,不过您有种预感,这个说法不会太离谱。我们都很喜欢您的这种诚恳,您总是敢于在课堂上和我们说您还没有思考成熟的想法。在后来的时间里,您也没有再提过这个说法。我在这个学校,估计研究生三年期间都不会有机会接触影视人类学了。因为这个学校里没有做影视人类学的老师。我现在好奇的是,老师您后来有没有把这个问题想清楚。民族志电影明明是制作者在拍摄,制作者在剪辑,为什么会是制作者和片中人物合作的东西呢?您说的共构中的“构”,是结构的意思,还是建构的意思?在我们的课程中,您让我们先用摄像机拍摄素材,再用电脑剪辑影片,可是您为什么要把这种使用先进的机械生产的东西叫作人工产品呢?要是老师能够抽出一点时间,给我解答这些疑问就太好了。

快熄灯了老师,我得暂时打住,去洗漱,按时睡觉。

想念每周三晚上的纪录片放映了。

提前一个小时,预祝老师您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您的学生:赵雨

赵雨好!

在这个教师节收到你的来信,很开心。

你们班的同学,在选修影视人类学课程时的表现,确实让我有些失落。我在学校讲授影视人类学,已经第九个年头了。过去八年中,尽管我一样严肃地和同学们说,课程很苦,尤其是后期剪辑阶段,不脱层皮、不熬到面色蜡黄,根本就没法拿出一部像样的民族志电影。但是,八年的时间里几乎很少有同学在试听之后退选。你的学弟学妹们的表现,和你们班同学差不多,也有大约一半的同学,在试听之后退选了这个课程。我们是8月22号那天开学,如今已经进入第三周,这个课程所遭遇的情况,和去年很相似。于是,我竟然有一种预感,觉得“新一代”学生已经真真切切地立在我眼前,进入我的课堂了。同学们很聪慧,懂得通过多种渠道打听,了解老师是否经常点名,老师是否把课堂搞得有趣、轻松,期末考试时老师是否经常让学生挂科等,并以此为标准来决定是否选修某门课程。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开设的这门课程,最初是专业必修课,你这个专业的学生都必须修这门课。于是,我总会在课堂上看到那么几个没有什么兴趣,却不得不痛苦地坐在那里勉为其难地听课的学生。在你选修这门课程的前两年,我才提出申请,在新一轮的本科培养方案中,把这个课程从专业必修课调整为专业选修课。我其实更喜欢小班教学,大约10个学生来上课,是最理想的状态,因为来上课的都是真正感兴趣的。而且,如果我每个学期只需要指导5~6部民族志电影的制作,就能保证每一部影片的品质。

你说研究生三年期间估计不会有机会接触到影视人类学了,这也是你学长学姐们遇到的问题。你们选修过影视人类学,掌握了民族志电影拍摄和剪辑的技能,可是因为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校没有做影视人类学的老师,或者因为工作的部门不需要影像的拍摄和剪辑,大家掌握的技能又慢慢荒疏了。这让我开始怀疑开设这门课程的意义了。不过,今天看到你的来信,看到你还在想影视人类学的问题,我心里真的很高兴,不管你是真的在想,还是如你所说,仅仅因为要逼着自己思考一些“有学问”的内容。

不得不说,你的感觉很敏锐,竟然注意到我很少使用“创作”两个字,来形容拍摄和剪辑民族志电影的过程。因为我必须把更多的时间花在教你们如何拍摄、如何剪辑上,没有细细去讲为什么不主张把做民族志电影的人称为导演。我个人觉得,摄影师和剪辑师做民族志电影时,不仅需要尊重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意愿,还需要尊重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文化,不能以所谓构图、艺术、美学的理由,要求记录设备跟前的人,要求他们服从自己的安排。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民族志电影和虚构电影、民族志电影一般意义上的纪录片之间的差别。我自己拍摄民族志电影时,不会为了好的构图让对方往左往右,或往前往后挪一点;我不会为了理想的曝光,要求对方把本来在厨房里做的事,搬到院子里去做;我也不会因为自己没准备好摄像机,错过了对方说的某句话、做的某个动作,而要求对方把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重复一遍;我更不会为了清楚表达一个观点,让对方重复自己概括凝练出来的话语。

我的第一个片子,也就是1999年在东亚影视人类学研究所学习影视人类学课程的结业影片,在片尾字幕中,以“A Film by ××”的样式,来标明我和我的合作伙伴在影片生产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我一直觉得,这个表述,比我们平日看到的“××作品”“导演××”要好一些。云南大学东亚影视人类学研究所的课程结束后,我一直拒绝在影片的片尾字幕中使用“导演××”的样式。不过,我也曾经在自己独自完成的第一部影片中使用了“××作品”的样式,来标明所谓的独立性。当然,我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我以为,“××作品”和“导演××”差别不大,因为它们都表明,影片是拍摄的人、剪辑的人的智力成果。

也许你会说,民族志电影既是摄影师用记录设备拍摄的,也是剪辑师用剪辑设备剪辑的,最终出现在影片里的人物,并没有为拍摄和剪辑出过力、帮过忙。所以,我们说民族志电影是拍摄者和剪辑者的智力成果,没有什么立不住脚的啊。从拍摄和剪辑的行为来看,你这个说法当然没错。而且,当影片中的人物确实在拍摄和剪辑过程中贡献过力量的时候,我们会把他们的姓名标注在片尾字幕中,比如摄影××、录音××、翻译××等。不过,我要说的是一个被遮蔽的方面,或者说民族志电影的摄影师和剪辑师刻意回避的方面。一部民族志电影能够完成,能够传递信息、表达观点,并不是只要有人拍摄、有人剪辑就能实现。试想,如果没有那个被我们习惯性称为拍摄对象的人在记录设备跟前的各种“表演”,会有我们的民族志电影吗?我在“表演”两个字上打引号,是因为这个“表演”,并不是我们平日看的剧情片(也就是所谓的虚构电影)中的“表演”。这是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所说的“表演”。顺便说一句,这本书很好,即使将来你不拍民族志电影,不做影视人类学的研究,也可以找来细读一遍。我的意思是,做民族志电影的人,正是利用片中人物戈夫曼式的“表演”,才得以完成影片的生产。你看,片中人物用其表情,用其行为,用其所做的事情,用其主持的仪式,以其个人性格,以其在特定境况之中的情绪反应,以其和其他人之间的对话,甚至以其和摄影师之间的对话,来成全一部民族志电影。

说到这里,你应该已经明白民族志电影中的人物的“表演”,和剧情片中的人物的表演之间的差别了。剧情片中的人物做什么事,有什么表情,讲什么话,要么服从导演的安排,要么符合剧本的要求。即使碰上罗贝尔·布烈松这样喜欢给演员极大自由发挥空间的导演,演员的表演也不能完全脱离剧本,不能像民族志电影中的人物那样,仅仅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而已(那种被摄影师组织、安排、导演和摆拍的情况不在此列)。这就是我所说的,民族志电影应该是制作者和片中人物合作共构的意思。作为摄影师和剪辑师,需要勇敢地承认片中人物对影片要表达的内容做出的贡献,而且,这个贡献并不小。片中人物对影片的贡献,以及摄影师和剪辑师对影片的贡献,两个贡献形成的合力,最终生成了民族志电影,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合作共构”。民族志电影和剧情片不一样,剧情片是导演自己的智力成果,但民族志电影不是制作者自己个人的智力成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后来拍摄的所有影片的片尾字幕中,我把“A Film by ××”的表述,用“拍摄××”“剪辑××”来替代。如果摄影和剪辑工作都是由我完成的,我就直接写“摄制××”。

我一边给你回信,一边在想,你看到我的回信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不知道你是否能够理解我说的意思,或者会不会提出新的问题。比如说,在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过程中,有没有记录设备跟前的人拒绝与摄影师合作的情况?如果二者之间缺乏合作的关系基础,共构还存在吗?民族志电影的实地拍摄过程中,如果摄影师和记录设备跟前的人建立了合作的关系,二者能够相互理解、相会接纳,我所说的合作共构,自然不难理解。当然,现实中确实存在摄影师和记录设备跟前的人无法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不过,对于这种所谓的不合作,常常是指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言行举止不符合摄影师的期望和预设。对于我来说,我更喜欢影片中充满各种超出期望和预设的内容。这些超出期望和预设的内容,大略可以被理解为大卫·马杜格所说的,通过拍摄的过程发现的新知识。所以,摄影师和记录设备跟前的人不论是建立了心有灵犀的互动关系,还是这里所说的“不合作”关系,影片中的人物都在使用自己的方式,和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者,民族志电影的观众进行对话、进行交流。这样的民族志电影,我认为是更加理想的合作共构的产品。

你在宿舍熄灯之前写完了邮件,我在自己习惯写作的卯时给你复信。每天在卯时写作,总有一种书写过程酣畅淋漓,但不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写了什么的奇妙感觉。所以,你在看邮件时,要是有什么没看明白的,可以再问我啊。

希望你尽快适应新学校新校区的生活,如果对影视人类学依旧保有兴趣的话,可以利用身边可及的记录设备,继续拍摄,继续剪辑。不论是看你拍摄的影片,还是和你继续讨论影视人类学的理论问题,我都乐意为之。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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