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蔡元培“新潮”征婚记

蔡元培33岁那年,他的原配夫人王昭因病不幸离世。这消息一传开,媒人就跟闻到腥味的鱼似的,纷纷往蔡元培家里跑。这些媒人个个都有三寸不烂之舌,把要推荐的女方夸得那叫一个天上有地下无,仿佛都是仙女下凡。

可蔡元培对这一套烦透了。他一直主张男女平等,对那些封建教条厌恶至极。于是,他大笔一挥,写了一张征婚启事,往书房墙上一贴。

那些自以为找到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的媒人,满心欢喜地跑来,结果一看征婚条件,连连摇头,灰溜溜地走了。原来蔡元培的择偶条件太“新潮”了:第一,女子不能缠足;第二,得识字;第三,男方不能娶小老婆;第四,丈夫去世后,女方可以再嫁;第五,要是夫妻合不来,能离婚。

这征婚条件一传开,外界炸开了锅。“不缠足”“再嫁”“离婚”这些词从一个翰林嘴里说出来,在当时人眼里,简直太炸裂了。

绍兴城里有位老先生,论辈分比蔡元培高,年纪差不多是他两倍,还是专门研究程朱理学的。他听说这事儿后,觉得蔡元培这是“叛道离经”“淆乱纲常”。这老先生也是执着,不顾自己年老体弱,颤颤巍巍地坐上大轿,专门跑到蔡元培家兴师问罪。

蔡元培倒是很有礼貌,客客气气地接待了老先生。可不管老先生怎么苦口婆心“开导”,蔡元培就像吃了秤砣——铁了心,坚决不改变择偶条件。老先生一看这情况,长叹一声,连呼:“孺子不可教也!”然后垂头丧气地上轿回家了。

不过,过了一年,转机来了。叶祖芗给蔡元培介绍了江西黄尔轩先生的女儿黄仲玉。这黄仲玉可不简单,天生一双大脚,饱读诗书,还擅长书画,对父母更是孝顺,曾经因为父亲生病,还“割臂疗亲”。

蔡元培一听,觉得这姑娘太符合自己心意了,两人很快就订了婚。1901年底,蔡元培和黄仲玉在杭州热热闹闹地举行了婚礼,成就了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