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计算违约损失时,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是否可以计算?

答:可以,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益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数额,必须以“可预见”为限,包括以实际损失、合同约定、类比同类型合同中守约方可得利益为参考等方式来计算赔偿数额。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违约赔偿包括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