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阿吉

1974,1945

每一桩微不足道的事,由于某种原因,如今似乎分外重要,而当你说一件事情“跟其他事情毫无干系”时,听起来像是亵渎神灵。我们无法保证——怎么说呢?——我们的哪些举动、哪些闲暇时光永远与别的事情毫无干系。

——E.M.福斯特《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

第一节 阿吉·琼斯的奇特再婚

黎明伊始,世纪将尽,克里考伍德大街。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六点二十七分,阿尔弗雷德·阿吉宝德·琼斯身穿灯芯绒衣裤,坐在充满浓烟的骑士火枪手牌旅行车里,脸冲下扑在方向盘上,期待即将到来的审判不会太难承受。他俯趴的身体呈十字形,下巴松弛,双臂像堕落天使那样在两侧张开,兵役奖章(左手)和结婚证(右手)被揉成一团握在手心,他打定主意,要把错误随身带进坟墓。绿色交通灯微弱的闪光映入眼中,是向右转的信号,但他已决意置之不理。他甘心赴死并已做好准备。他已抛了多次硬币,决心坚持执行。他铁了心要寻死。实际上,这就是他的新年计划。

不过,即使在呼吸时有时无、目光逐渐暗淡的时候,阿吉还是意识到,在别人看来,在克里考伍德这个地方自杀是个很奇怪的选择。透过挡风玻璃第一个注意到他垂头弯腰姿势的人会觉得奇怪,整理报告的警察会觉得奇怪,被叫来写上五十字报道的本地新闻记者会觉得奇怪,看报道的亲戚也会觉得奇怪。克里考伍德大街夹在雄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电影院和开阔的十字路口中间,它不是寻死的地方。它是用来路过的,人们来这里是为了经由A41号公路去别的地方。但是阿吉·琼斯不想死在赏心悦目的偏僻林地,也不想死在长满了娇弱石楠花的悬岩绝壁。阿吉觉得,乡下人应该死在乡下,城里人应该死在城里,这才死得其所。活在哪里,就该死在哪里,这才是正理。阿吉宝德理应死在这条污秽的城市街道上,这里就是他生命终结的地方。他活到四十七岁这把年纪,却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住在已倒闭的薯条店楼上的一居室公寓里。他不是那种擅长周密安排的人——写遗书、作葬礼安排——他不是那种喜欢异想天开的人。他要的只是一点点安静、一点点唏嘘,只要能全神贯注就行。他要在纯粹的安宁和寂静中完成这件事,就像教堂里空无一人的忏悔室,就像大脑中思想和语言之间的那个间隙。他要在商店开门前做好这件事。

一群不知从何处飞来的鸽子从空中猛扑下来,一开始好像瞄准了阿吉的车顶,最后却漂亮地转了一个大弯,像打棒球时投出的曲线球一般优雅地移动着,降落在有名的清真肉店:侯赛因-以实玛利肉店。阿吉快死了,不可能发出很大声响,但看到飞禽卸下重负、在白墙上留下紫色条纹时,他在心中温暖地微笑着。他看着鸟儿在侯赛因-以实玛利肉店的檐槽上方伸长了脖子偷看;他看着鸟儿盯着宰杀了的鸡、牛、羊,它们缓慢而平稳地滴着血,就像大衣那样在店里四处挂着。不吉利,鸽子本能地感觉到了不吉利,所以它们飞过阿吉身旁时没有停留。阿吉并不知道,尽管放在后座上的胡佛电动吸尘器管子正把尾气泵入他的肺里,但那天早晨他很幸运,那层薄薄的幸运之云如同清新的露珠一样罩着他。就在他的意识半清醒半模糊之时,行星的位置、苍穹的音乐、中非灯蛾那半透明翅膀的拍击,还有那一大群拉屎的玩意儿,都已决定要给他第二次机会。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也不知是由什么地方的什么人下的决定,反正阿吉注定将活下去。

侯赛因-以实玛利肉店的老板叫摩·侯赛因-以实玛利,一位身壮如牛的大汉,前额的头发起伏有致,向后拢成一把鸭尾巴。摩认为,在鸽子这个问题上,你必须触及根源:排泄物不是问题,鸽子本身才是问题。鸽屎不是屎(这是摩的咒语),鸽子才是屎。于是,在阿吉差点死掉的那个清晨,在对侯赛因-以实玛利肉店而言的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摩把他硕大的肚皮搁到窗台上,探出身子,挥舞着切肉刀,想阻止纷纷掉落的紫色屎粒。

“滚开!滚,你们这帮拉屎的杂种!啊呀!六只!”

这差不多是在打板球——英国人的运动,但经过了移民的改造,六是一次抡击最多能打到的鸽子数量。

“法林!”摩朝下面的街道喊着,威风凛凛地举着血淋淋的切肉刀,“你来,用棒子打,小伙子。准备好了吗?”

在他下方的人行道上站着法林——一个严重肥胖的印度小伙子,毕业于街角那所学校的他入错了行。这时,他仰起头,就像摩的问号下面那个无精打采的大黑点一样。他的任务是不辞辛劳地爬上梯子,把一颗颗粘在一起的鸽屎捡起来放进超市购物袋,然后扎紧袋口,扔到街对面的垃圾箱里。

“快点,胖墩。”摩的一个伙夫喊道。他举起扫帚戳着法林的屁股,说一个字便戳一下,好像扫帚是标点符号,“让、你、的、象、头、神、见、鬼、去、大、象、娃、娃、捡、屎、去”。

摩擦掉前额的汗水,哼了几声,然后朝克里考伍德大街望去,扫视着丢弃在大街上的、被酒鬼当成露天沙发的扶手椅和一块块小地毯,自动售货机中心,油腻腻的小酒馆,还有小型出租车,上面全都落满了鸽屎。摩相信,总有一天,克里考伍德大街和街上的居民会感谢他每天的大屠杀行动;总有一天,街上的男女老幼再也不用按一比四的比例把清洁剂和醋混合起来,擦洗从天而降的粪便。“鸽屎不是屎,”他一本正经地重复着,“鸽子才是屎。”摩是本社区唯一真正明白这话的人,为此他觉得自己很有点禅味——对所有人都满怀善意。就在这时,他看到了阿吉的车。

“阿萨德!”

一个眼神躲躲闪闪的瘦子从店里走出来。他留着八字胡,穿着四种深浅不同的褐色衣服,手掌上沾着血。

“阿萨德!”摩强忍着火气,用一根手指直指着车子,“孩子,我问你一句话,只一句。”

“什么事,阿爸?”阿萨德说,两只脚的重心换来换去。

“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车停在这里干什么?六点半到货。六点半有十五头死牛要来。我得把它们整干净了。那是我的生意。你明白吗?肉要来了。所以,我不明白……”摩摆出一副困惑不解的样子,“因为我想,这里明明白白写着‘送货区’三个字。”他指着一只旧木条箱,上面写着“全时段全车型禁止停车”的字样,“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阿爸。”

“你是我儿子,阿萨德。我雇你是要你明白事情,他才不用明白——”他把手伸出窗子,拍了法林一下。法林正在走钢丝似的对付危险的檐槽,后脑勺猛地遭此一击,差点从梯子上滚下去。“我雇你是要你明白事情,要你盘算状况,要你弄清造物主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宇宙黑暗。”

“阿爸?”

“去弄清楚那是怎么回事,让车开走。”

摩消失在窗口。过了一分钟,阿萨德带着答案回来了:“阿爸。”

摩的脑袋又从窗口冒了出来,如同恶毒的布谷鸟从瑞士钟里钻出来那样。

“他在吸毒气,阿爸。”

“什么?”

阿萨德耸了耸肩膀:“我朝车窗里喊,叫那家伙走开,他说:‘我在吸毒气,别管我。’就是这样。”

“谁也不能在我的地界吸毒气,”摩一边下楼,一边厉声说道,“这不在我们的经营范围。”

一走到街上,摩就冲向阿吉的汽车,拽住堵着车窗缝隙的毛巾,用牛一般的蛮劲拉下来五英寸。

“你听到了吗,先生?我们的经营范围里没有自杀这项。这里是清真肉店,按教规供应肉食,懂吗?如果你要死在这里,我的朋友,你得先全身放光了血才行。”

阿吉从方向盘上抬起头来。就在他凝视着这个汗淋淋的褐色大块头、意识到自己还活着的当儿,他感到一种灵光闪现。他觉得,有生以来,生活第一次对阿吉·琼斯表示了首肯。不仅仅是“好”,或者“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继续下去吧”,而是响亮的首肯。生活需要阿吉。她怀着妒意,把他从死亡的虎口里抢了出来,重新拉回到自己的怀抱。虽然阿吉不是她最好的物种,但她还是留下了他,而阿吉呢,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也想活下去。

他拼命摇下两边的车窗,深深地大口吸着氧气,喘息着对摩千恩万谢,眼泪沿着双颊汩汩而下,双手紧抓着摩的围裙。

“行了,行了,”肉店老板边说边扳开阿吉的手指,把自己擦干净,“现在开走吧。我的肉要来了。我是做放血生意的,不做心理咨询。你应该去偏僻小路,这里是克里考伍德闹市区。”

阿吉仍哽咽着不住道谢,慢慢调了头,从路边开出来,向右转去。

阿吉·琼斯自杀是因为老婆奥菲莉娅最近跟他离婚了。奥菲莉娅是意大利人,有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嘴唇上方有一圈淡淡的绒毛。但在新年第一天清晨,他用吸尘器管子吸毒气倒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跟她生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过她。阿吉觉得婚姻就像买鞋,把鞋带回家,却发现不合脚;看在鞋的式样的分上,他将就着穿了。过了三十年,一天,鞋子忽然自己爬起来,走出了屋子。她走了。三十年。

在他的记忆中,两人最初的相遇同别人的一样美好。一九四六年早春,他跌跌撞撞地走出战争的阴霾,迈进佛罗伦萨的咖啡屋,在那里,招待他的是一位灿若朝阳的姑娘——奥菲莉娅·戴吉罗。一身黄衣的她递给他一杯满是奶泡的卡布奇诺咖啡,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温暖和性感。他们像戴着眼罩的马一样走进了婚姻殿堂。奥菲莉娅不知道,在阿吉的生活中,女人从来就不是白昼——他在内心深处不喜欢也不信任女人,只有女人笼罩在光环里的时候,他才会爱她们;同时也没人告诉阿吉,戴吉罗家族中,奥菲莉娅有两个患癔症的姑妈、一个同茄子说话的伯伯和一个衣服前后倒穿的表兄。他们结婚了,一起到了英国。她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很快把她逼疯了,光环被打发到阁楼里接灰尘,跟一堆小摆设和破烂厨具为伍,这些东西都是阿吉打算有朝一日要修理的。在那堆小东西里,就有一只胡佛吸尘器。

节礼日[1]早晨,也就是阿吉把车停在摩的清真肉店外面六天前,他回到亨顿街的半独立式房子找那只胡佛吸尘器。这是他在这么多天里第四次上阁楼,为的是把第一次婚姻中的零碎物品运到新公寓去,胡佛是他要求取走的最后一件东西——一件最破烂、最难看的东西,就因为失去了房子才想要回来的东西。这就是离婚:向你不再爱的人要回用不着的东西。

“你又来了,”西班牙女佣——她叫桑塔-玛丽亚或者玛丽亚-桑塔或者别的什么——站在门口说,“琼斯先生,这回来拿什么?洗碗槽,嗯?”

“胡佛,”阿吉冷冷地说,“吸尘器。”

她朝他看了一眼,对着门垫吐了口痰,差点吐到他的鞋子上。“欢迎,先生。”

这地方已经成了他仇人的庇护所。除了女佣,和他作对的还有奥菲莉娅的意大利大家庭、精神治疗护士、调解会派来的女人,当然还有奥菲莉娅本人——这个精神病院的中心。她这会儿正蜷缩在沙发上,胎儿似的缩成一团,嘴巴对着百利酒瓶发出牛叫声。他花了一小时又一刻钟才穿过敌人的阵地——费这么大力气是为了什么呢?一台坏掉的胡佛吸尘器,几个月前就已经丢弃不用了,因为吸尘器打定主意要倒行逆施:喷尘而不是吸尘。

“琼斯先生,既然到这里来让你这么不开心,你干吗还要来呢?适可而止吧。你要它有什么用呢?”女佣跟着他走上阁楼,随身还带着去污剂,“已经坏了。你用不着了。看到没?看到没?”她把吸尘器插进插座,摁着不会动的开关。阿吉拔出插头,一声不响地把线绕到机器上。哪怕坏了,他也要带走,所有坏掉的东西都要带走。哪怕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有一点用处,他也要把屋子里每一件该死的坏掉的东西都修好。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叫桑塔什么的女佣追着他下了楼,“你老婆脑子有病,你倒干这种事!”

阿吉把胡佛抱在胸前,来到挤满人的客厅,众目睽睽之下,他打开工具箱修理起来。

“看他那样子……”奥菲莉娅众多祖母辈亲属中的一位开口了,她薄有姿色,披着大披肩,脸上的痣少些,“他什么都要拿走,对不对?他拿走了她的理智,他拿走了搅拌器,他拿走了旧音响——他什么都拿,就差撬地板了。真叫人恶心……”

调解会派来的女人摇了摇皮包骨头的脑袋,表示赞同,她即使在大晴天也像浑身湿透的长毛猫。“真叫人作呕,你不说,我也这么想,真叫人作呕……不用说,最后还得我们收拾烂摊子。正是这个白痴——”

不等她说完,护士就接过话头:“她离不开别人照顾,对吧?……现在,他倒拍拍屁股走了,这女人真可怜……她需要一个合适的家,她需要……”

我在这里呢,阿吉很想说,你们明知道我在眼前,我就在眼前,还这么乱说。再说那是我的搅拌器。

阿吉生性不爱吵架。他听凭人家数落了十五分钟,一声不响地用碎报纸测试胡佛的吸力。试着试着,他心里涌起这样一个念头:生活是个大包袱,叫人不堪重负;即使失去一切,把所有行李丢在路边走向黑暗,也比继续背着包袱来得容易。你用不着搅拌器,阿吉伙计,你用不着胡佛。那玩意真是死沉死沉。放下包袱,阿吉,加入天上那些快乐的露营者的行列吧。那有什么不对吗?阿吉一只耳朵里响着前妻及其亲戚发出的声音,另一只耳朵充斥着吸尘器发出的噪音,对他来说,似乎近在咫尺,“末日”无法逃避。同上帝或别的什么信仰无关,只是觉得世界末日到了。劣质威士忌、新奇脆饼和特色糖果(草莓味的已经吃光了)——光是这些东西还不足以支撑他走进又一个新年。

阿吉耐心地修好胡佛,有条不紊地用它把客厅彻底打扫了一遍,把吸头伸进最难打扫的角落里测试。他郑重地抛了一个硬币(正面朝上,活;反面朝上,死),看到硬币反面朝上,也没感到异样。他沉着地卸下吸尘器的管子,把它放进手提箱,最后一次走出这所房子。

死并不容易。你不可能把自杀列入待办事项清单,与清洗烤肉盘、给沙发脚垫上一块砖之类的事情列在一起。自杀是决定不作为,是做的反面,是遗忘边缘的吻。不管一个人嘴上怎么说,自杀总需要胆量。它适合英雄和烈士,适合真正自负的人。阿吉不是这类人。他在世间的地位可照大家熟悉的比例衡量:

鹅卵石:海滩

雨点:大海

针:干草堆

所以,有那么几天,阿吉没有理睬硬币的决定,只是把胡佛管子带在车上。一到晚上,他透过挡风玻璃看着恐怖的天空,又同以前一样意识到自己在宇宙中所占的比例,感觉到自己渺小而无所依托。他想,如果自己消失了,会在世上留下怎样的痕迹?这痕迹似乎微不足道,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他把空闲时间浪费在思忖“胡佛”是否已经变成真空吸尘器的通用名,还是像别人说的那样,只是一个品牌名。每当这时,胡佛管子就像一根软塌塌的那话儿似的躺在他车子的后座上,嘲弄他若无其事的恐惧,讥笑他居然迈着鸽子碎步朝刽子手走去,鄙夷他软弱无能的踌躇。

十二月二十九日,阿吉去看老朋友萨马德·迈阿·伊克巴尔。对阿吉来说,萨马德不仅是非同寻常的密友,还是交往时间最长的老伙计——一位曾经与阿吉并肩作战的孟加拉伊斯兰教徒,他让阿吉想起那场战争。有些人一想到那场战争就会想起肥肥的火腿,想起在腿上画丝袜之类的往事,但阿吉想到的是枪炮和打牌,还有味道很冲的外国烈酒。

“阿吉,我的好朋友,”萨马德温和而亲切地说,“你一定要忘记这些有关老婆的烦心事,过一过新生活,那才是你需要的。好了,这些说得够多了——我跟你五先令,再另加五先令。”

他们坐在最近常去的地方——奥康奈尔台球房,用三只手玩着扑克牌:阿吉的两只和萨马德的一只——萨马德右手断了,呈灰白色,不能动弹,血管已经堵塞。这地方半是咖啡馆半是赌窝,由一家伊拉克人经营,这一家子的很多成员都有皮肤病。

“你看我:和阿萨娜结了婚,精神都好起来了,你明白吗?她让我看到了希望。她是那么年轻,那么生气勃勃——就像新鲜空气。你向我讨主意?我就是这话。不要过以前那种日子——那种日子不正常,阿吉宝德。对你没好处。什么好处也没有。”

萨马德同情地望着阿吉,他对阿吉怀着非常亲切的感情。两人在战时结下的友谊曾因分处两个大洲而中断了三十年,但是,一九七三年春天,已人到中年的萨马德,却带着小巧玲珑、面如满月、年仅二十岁的新娘,到英国来寻找新生活。在这个小岛上,萨马德只认识阿吉,念于旧情,他找到阿吉,搬到伦敦,跟阿吉住在同一个区。友谊又在两人之间重新点燃了,发展缓慢,却很稳固。

“你打起牌来像个基佬。”萨马德说,并排放下两张决胜的皇后。他优雅地用左手拇指轻轻弹出这两张牌,让牌呈扇形散落在桌上。

“我老了,”阿吉说着,一把掷下手上的牌,“我老了。现在还有谁会要我呢?第一次找对象就够难的了。”

“胡说,阿吉宝德,你还没碰上合适的呢。这个奥菲莉娅,阿吉,她不合适。从你跟我说的情况来看,她甚至都不属于这个时代——”

他说的是奥菲莉娅的疯病,有一半时间,她以为自己是十五世纪著名的艺术爱好者科西莫·美第奇的女仆。

“她生不逢时!她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也许可以说不属于这个世纪。现代生活出其不意地把她抓住了,她就发疯了,完了。你呢?你就像在衣帽间里拿错了衣服那样选错了生活,拿错了就要送回去。另外,她也没给你生个一男半女……生活中没有孩子,阿吉,那还有什么活头?可是还有第二次机会;哎,对呀,生活中还有第二次机会。听我的,我懂。你,”他用那只残疾的手很快把一枚十便士硬币扒过来,接着说,“根本就不该和她结婚。”

该死的马后炮,阿吉心想,马后炮总是百分之百正确。

终于,这次讨论结束两天后,在新年的清晨,痛苦达到了钻心的程度,阿吉不再揪住萨马德的建议不放了。他决定摧毁自己的肉体,剥夺自己的生命,把自己从那条无数次转错了弯的人生之路上解放出来,让自己回归旷野,最终完全消失,就像面包屑让鸽子咕咕叫着吞光一样。

一氧化碳逐渐在车里弥漫开来,阿吉免不了回顾迄今为止的生活。这段闪回很短,既无光彩也无娱乐价值,就和女王致辞差不多。乏味的童年、不幸的婚姻、没前途的工作——三个传统情节迅速、无声地飞逝而过,鲜有对话,感觉与在生命中真实发生时几乎完全相同。阿吉不太相信命运,但在回顾时,他觉得生活好像确实是在冥冥之中注定了的,就像公司发的圣诞礼物——很早就发了,人人都一样。

回顾中有战争,这理所当然。他参战了,但那已是最后一年。当时他才十七岁,没什么可说的。没上前线,没那回事。他和萨马德,老萨姆,萨米伙计,他们俩可以吹吹牛,真的。阿吉的腿上甚至还留有一块弹片,谁想看,他都很愿意展示——可没人要看。谁也不想再谈那种事情了。它像是天生畸形的脚,或者难看的痣,就像鼻毛。人们会移开视线。如果有人问阿吉,那么,你以前做过什么?或者你最难忘的事情是什么?嗯,要是他提到战争,但愿上帝能帮上他;大家的眼神立刻变呆滞了,手指头轻轻叩着桌子,人人都主动提出下一轮自己付钱。没人真想知道。

一九五五年夏,阿吉穿着自己最好的尖头皮鞋,来到舰队街,想找一份战地记者的工作。一个胡子稀疏、声音尖细的娘娘腔问他:有什么经历吗,琼斯先生?阿吉便说起来,都是与萨马德和丘吉尔坦克有关的事情。这个娘娘腔往桌子前面一靠,摆出一副自鸣得意、自以为得体的样子,说:仅仅打过仗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别的东西,琼斯先生。战争经历实在是不相干的。

就是那么回事,不是吗?战争是不相干的——一九五五年就不相干了,更别说一九七四年了。他那时的所作所为现在都无关紧要了。你当时学到的技能,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不相干的,没有可转换性。

还有别的吗,琼斯先生?

可是,还能有别的吗?英国的教育体制很多年前就把他绊倒了。尽管如此,他看东西的眼力不错,对东西的外观、形状有很好的鉴赏力,也正是这点长处让他最终在摩根赫罗公司找到了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年,整天在尤斯顿路的印刷公司数数,设计出各种东西——信封、直邮广告、小册子、单页广告的折叠方法——也许算不上什么成就,可你明白,东西需要对折,需要交叠,否则生活就像在风中乱舞、在街上乱飘的大幅印刷品,弄得你无法看到要紧的内容。倒不是阿吉有空看这种印刷品,只是若没人肯费心把这东西折叠好,那他干吗要费力去看呢。(这也是他想知道的。)

别的呢?嗯,阿吉倒也不是一直都在折页。从前,他做过场地自行车手。阿吉喜欢场地自行车运动,喜欢一圈又一圈骑下去的方式。一圈又一圈,给你一个又一个机会,每一圈都取得一点小进步,骑得更快,把事情做好。只是阿吉从来就没什么长进。62.8秒。这个成绩相当不错了,算得上世界水平吧。可是一连三年,他每一圈都不多不少刚好62.8秒。别的车手都停下来看他。他们把自行车靠在斜坡上,用腕表的第二根指针掐秒。每次都是62.8秒。那种无法取得一点进步的比赛能力真是非常罕见,那种速度始终不变的一贯性从某些方面来看,也真是不可思议。

阿吉喜欢场地自行车运动。他一向擅长这个,这也是他唯一真正难忘的事情。一九四八年,阿吉参加伦敦奥运会,和一位名叫霍斯特·艾贝高兹的瑞典妇科医生并列第十三名(62.8秒)。倒霉的是,这件事情因为组委会秘书的粗心,没有记入奥运会的文件。一天早上,这位秘书在休息时间出去喝咖啡,回来后心不在焉地抄写名单时漏抄了他的名字。后世子孙便把他给忘了。这些年来,艾贝高兹经常给他写信、写便条,能够证明那件事确实发生过的也只有这些东西了。比如这张便条:

亲爱的阿吉宝德:

随函附上我和我的好妻子站在院子里拍的照片,院子后面是一个很煞风景的建筑工地。虽然称不上世外桃源,但我就在这里造了一个简陋的室内赛车场——完全不像我们俩比赛的那个,但我用已经绰绰有余了。这里的面积要小得多,但是你看,这是为我们未来的孩子们准备的。我梦见他们在赛车场上一圈圈地踩着脚踏板,醒来后我满脸都是灿烂的笑容!等完工后,你一定要来看我们。除了你,还有谁更有资格给我的车道命名呢?

你热诚的对手霍斯特·艾贝高兹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七日

还有那张在今天——他差点死掉的日子——收到的明信片,此时就放在仪表盘上。

亲爱的阿吉宝德:

我正在学竖琴。你也可以说,这是我的新年计划。我知道,现在学有点晚了,可是教老狗学新把戏,永远不嫌迟,你说呢?告诉你吧,竖琴要靠在肩膀上演奏,很沉,可声音真如天籁,我妻子觉得我因此变敏感了。我以前痴迷自行车运动时,她可没说得这么好听!不过,自行车运动也只有像你阿吉这样的老伙计才理解,当然,还有这张小卡片的作者,你的老对手。

霍斯特·艾贝高兹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那次比赛之后阿吉就没见过霍斯特,但想起他时心中总充满了感情。他身材魁梧,一头暗红金发,满脸橘黄色雀斑,两个鼻孔不太对称,那身打扮活像国际花花公子,而自行车在他面前就显得太渺小了。比赛结束后,霍斯特把阿吉灌得烂醉,还拉了两个苏活区的妓女,她们好像跟霍斯特很熟。(“我有好几次出差去你们美丽的首都,阿吉宝德。”霍斯特这样解释。)阿吉还记得,无意中瞥见霍斯特硕大的粉红色屁股在隔壁的奥运村宿舍里忽沉忽浮的情景,那是阿吉最后一次看到霍斯特。第二天早晨,前台有阿吉的一封信,那是霍斯特写给他的大量信件中的第一封:

亲爱的阿吉宝德:

在工作和比赛之余,女人确实是甜美可口的点心,你说对吗?我得早起赶飞机,但是我要求你,阿吉:不要像陌路人那样对我!我们现在就和比赛到达终点时一样近!我告诉你,谁说十三倒霉,谁就是大笨蛋,还没你的朋友霍斯特·艾贝高兹聪明。

又及:

一定要让达里娅和梅拉妮平安回家。

达里娅是他的那个。她瘦得皮包骨头,肋骨宛如龙虾笼子,胸脯也平淡无奇,但她属于那种可爱的类型:和气、接吻时很温柔。因为长着一双关节灵活的手腕,她爱戴一副长长的丝质手套炫耀——至少要你破费四张布票。“我喜欢你。”阿吉记得当她在戴手套、穿袜子时,他曾不由自主地示好。她转过身来,笑了。虽然她是个职业妓女,可他觉得她也喜欢他。也许他应该立即跟她走,跑到山上去住。可在当时,这似乎不可能,太多瓜葛了:年轻的大肚子妻子(后来才知道是发了疯、臆想出来的假怀孕,一个装满了热空气的大包而已)怎么办?他的瘸腿怎么办?没有山怎么办?

奇怪的是,达里娅是阿吉昏迷前掠过脑海的最后一缕意象。在摩救下他的性命时,他想到的是二十年前萍水相逢的妓女,是达里娅和她的微笑使他落下了欢喜的眼泪,弄湿了摩的围裙。他在心里看到她了:一位美妇人站在门口,脸上带着“到这里来”的表情,他也意识到自己后悔没到那里去。如果有机会再看到那样的表情,他还想要那样的机会,他还想要额外的时间。不仅是这第二次机会,下一次机会也要,再下一次还要——永远都要。

那天早晨获救后,阿吉欣喜若狂地开车绕“瑞士农舍”环形交叉路口兜了八圈,他把头伸出车窗,气流像风向袋似的敲打着后槽牙。他想,哎呀。人家救了你的命就是这种感觉,就好像别人给了你一大把时间一样。他径直开车经过自己的住所,径直经过路标(亨顿三又四分之三),笑得像个疯子。等红灯时,他掏出一枚十便士硬币抛了一下,硬币似乎也认同命运正把他拉向生活的另一个方向,就像被人牵着绕过拐角的狗一样。他微笑着。一般来说,女人做不到这一点,但男人自古就具备抛弃家庭、扔下过去的本领。他们会给自己松绑,就像去掉假胡子一样轻而易举,然后小心翼翼地潜回社会,仿佛脱胎换骨一般。就这样,一个新阿吉就要出现了,我们出其不意地抓到了他。他处于一种过去糟糕但将来完美、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的心绪之中。他开车来到三岔路口,放慢车速,端详着后视镜里自己那张平庸的脸,随便选了一条从没走过的路,一条小区街道,通往一个叫“女王公园”的地方。扔掉过去,往前走吧!阿吉伙计,他对自己说,弄两百块,看在上帝分上,别回头了。

蒂姆·维斯特雷(大家都叫他莫林)终于听到有人在不停地按门铃。他从厨房地板上爬起来,艰难地跨过满地横七竖八躺着的人,打开门。一位从头到脚穿着灰色灯芯绒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面前,摊开的手掌上放着一枚十便士硬币。后来莫林回想起这件事时说,不管什么时候,穿灯芯绒这种料子的人实在太多了。收房租的穿,收税的也穿,历史老师还要在胳膊肘处缝一块皮补丁。在新年第一天早上九点钟,开门猛地面对这么一大堆灯芯绒,实在叫人受不了。

“什么事,朋友?”莫林站在门廊里,眨巴着眼睛问道。面前这位身穿灯芯绒的人站在门前的台阶上,在冬日的阳光里显得光彩照人。“卖百科全书,还是传教?”

阿吉注意到,这孩子有点神经质,一发重音头就绕圈,从右肩膀绕到左肩膀。绕完一圈,就点几下头。

“如果是百科全书呢,我们已经够多了,比如信息……如果是传教呢,你走错了地方,我们这里是个轻松场所。明白我的意思吗?”莫林点着头说道,要动手关门。

阿吉摇了摇头,微笑,站在原地不动。

“嗯……你没事吧?”莫林问,手放在门把上,“要帮忙吗?你是不是醉了?”

“我看到你们的告示了。”阿吉说。

莫林抽了一口大麻烟,笑了起来:“哪个告示?”他歪着头顺着阿吉的视线望去,楼上窗口挂下来一条白床单,上面用五彩大字写着:欢迎参加一九七五年“世界末日”派对。

莫林耸了耸肩膀。“是,对不起,朋友,好像不是世界末日。有点叫人扫兴啊。也可以说是好事情,”他友好地加了一句,“看你从哪个角度看了。”

“好事情,”阿吉满怀热情地说,“百分之百、千真万确的好事情。”

“那么,你注意到这个告示了,啊?”莫林问,往台阶后面退了一步,以防这家伙动手或发神经,“你要参加那种派对?你看,不过是开玩笑罢了,没别的。”

“它吸引了我的视线,你可以这么说,”阿吉说,仍旧兴高采烈得像个疯子,“我正开车找地方,你知道,找地方喝一杯。新年嘛,醒酒饮料什么的——总之我早上吃了苦头——只是突然来了兴致。我扔了硬币,心想,为什么不去呢?”

莫林觉得有点糊涂了,不懂话题怎么变了。“呃……派对早就结束了,朋友。另外,我觉得你年纪有点大……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说到这里,莫林有点不好意思,在那件斑斓的非洲袍子下面,在内心深处,他是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好孩子,从小大人就教育他要尊敬长辈。“我是说,”他难堪地停顿片刻,说,“参加这种派对的都比较年轻,你可能不习惯。有点像公社那种活动。”

“可我那时要老得多,”阿吉顽皮地唱了起来,唱的是迪伦十年前的歌,同时朝门边歪着头,“我现在返老还童了。”

莫林取下夹在耳朵上的香烟,皱起了眉头:“你看,朋友……我不能随便放街上的人进来,你明白吗?我是说,你可能是警察,可能是吸毒的,可能是……”

但阿吉脸上有种东西:天真无邪、满怀期待,让蒂姆想起关系淡漠的父亲说过的话。父亲是斯纳布鲁克的教区牧师,每个星期天布道都要说基督博爱什么的。“噢,真见鬼。今天是新年,看在该死的节日的分上,你还是进来吧。”

阿吉侧身从莫林身边进了门,走进长长的门厅。门厅两旁分出四个没关门的房间,还有一排通向二楼的楼梯,门厅尽头是一个花园。各种各样的东西零零碎碎撒了一地——动物、矿物和植物。一大堆被褥从门厅的这头一直延伸到那头,被褥下面躺着睡觉的人,阿吉每跨一步,人们就如红海般不情愿地分开一下。房间里、角落里,到处残留着体液流过的痕迹:接吻、喂奶、性交、呕吐——阿吉从《星期天增刊》中了解的一切,都可以在公社里看到。有一会儿他胡乱想着该不该加入打斗,让自己淹没在人体中(手上有这么多新的、大把大把的时间,从指缝里滴下来),但最后还是决定来杯酒。他艰难地沿门厅一直走到尽头,跨出屋子,来到寒冷的花园,有些人在温暖的室内找不到空位,只好选择了冷冰冰的草坪。他一心想喝杯威士忌提提神,就朝野餐桌走去。在一堆空酒瓶的荒漠中,海市蜃楼般立着几个瓶子,形状和颜色都像是杰克·丹尼威士忌。

“我能不能……”

两个黑人小伙子、一个裸着上身的亚洲女子,还有一个身穿宽松长袍的白人女子正坐在木餐椅上玩牌。就在阿吉朝杰克·丹尼威士忌走去时,那白人女子摇了摇头,比画着掐烟的动作。

“酒里都是烟头,亲爱的。有些坏家伙把好好的威士忌给糟践了。这里还有‘杯杯香’和别的狗屎饮料。”

听到这番善意的提醒,阿吉感激地笑了。他端来凳子,倒了一大杯“圣母之乳”白葡萄酒。

几杯酒下肚,阿吉就与克莱夫、列奥、万丝和彼得罗尼娅打得火热了。哪怕背过身子、只用一块木炭,他也画得出万丝乳头周围的小疙瘩和彼得罗尼娅说话时落到脸上的每一根乱发。到上午十一点,他已经诚心诚意地爱起他们来了,他没有孩子,他们就是他的孩子。作为回报,他们说他拥有一颗在他这个年龄独一无二的心。大家都认为,某种强烈的积极能量在阿吉的周身流淌着,那力量强大到足以让一个屠夫在危急时刻拉下车窗。原来阿吉是年过四十才参加公社活动的第一人,大家本来也讨论过,要找年长者参加性活动,以满足有些特别爱找刺激的女人。“太好了,”阿吉说,“妙极了。那么,非我莫属了。”他感到跟大家关系非常亲密,所以,到了中午,关系忽然恶化时,他觉得很困惑;他发觉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尤其是又陷入了关于二战的争论。

“我都不知道怎么就说起这些来了。”万丝叹息着。大家决定进屋去,这时,万丝终于把身子遮盖起来,阿吉把灯芯绒夹克衫披在她瘦削的肩膀上。“我们别谈这个。我宁可上床,也不想谈这个。”

“我们在谈,我们在谈呀,”克莱夫吼道,“这是他那代人的通病,他们以为可以把战争当什么似的展览——”

列奥打断了克莱夫,把争论拉回到原来的话题,阿吉对此很感激。原来那个话题是阿吉说起来的(大约四十五分钟以前,他发表了一番不智言论,说什么服役能磨炼年轻人的品格云云),一出口就后悔了,因为他得不时为自己辩护。终于,他放弃了争辩,双手抱头坐在楼梯上。

丢脸。他很想成为公社的一员。他要是好好打牌,而不是挑起一场拉锯战,可能就会在这里得到自由的性爱和裸露的胸脯,也许还能分得一小块菜地呢。有那么一会儿(下午两点左右,他对万丝讲述自己的童年),他的新生活似乎充满了愉快的前景,从此他会始终见机行事,只说该说的话,人见人爱。谁也不怪,阿吉想,他在清理这一堆乱麻,谁也不怪,要怪就怪自己,但他怀疑是不是有规律可循。也许有些人总能在合适的时候说恰当的话,就像泰斯庇斯[2],总在历史上的适当时机亮相,而有些人则像阿吉·琼斯,他们出场只是为了凑数。更糟的是,他们看到提示走上舞台,却在众目睽睽之下马上倒在舞台中央死掉了。

本来,到了这时,整件事情、倒霉的一整天,都要画上一条黑线,可当时发生了一件彻底改变阿吉·琼斯的事情。这事并非他努力的结果,而纯粹是由于一个人偶然撞上了另一个人。出了意外。这个意外就是克拉拉·鲍登。

还是先来一番描述吧。克拉拉·鲍登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很漂亮,就是黑了一点,也许正因为黑才显得那么漂亮,有种古典美。她亭亭玉立,皮肤黑得像黑檀,又像压纹黑貂皮,头发梳成马蹄形辫子,运气好辫子就往上翘,运气不好就朝下垂。此时,辫子正翘着,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

她用不着胸罩——她不受约束,甚至连地心引力也奈何不了她——她上身穿着及胸三角背心,露着肚脐(形状很漂亮),下身是绷紧的黄色牛仔裤,脚蹬一双淡褐色绒面系带高跟鞋。她带着梦幻的色彩,踩着轻快的步子从楼上走下来。阿吉转身看她,觉得她很像成熟的良种马。

在阿吉看来,只有在电影里才会有人这么惹人注目地款款下楼,艳光四射,令全场鸦雀无声。在现实生活中他还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可是克拉拉·鲍登做到了。她在慢镜头中走下楼来,笼罩在落日的余晖和模糊的灯光中。在他见过的女人中,她不仅是最美的尤物,还是最会安慰人的可人儿。她的美不是那种冷艳的商品。她散发着久违的女人气息,宛如你最喜欢的衣裳。她的身体长得不太协调——手脚跟中枢神经系统有点不调和,但在阿吉看来,连她的长手长脚也显得异常优雅。她很轻松地展示出同自己的年龄有点不相称的女性魅力(跟阿吉以前碰到的多数姑娘不同),不像那种笨重的皮包,怎么拿都不舒服,挂在哪里都不合适,什么时候放下都不妥当。

“打起精神来,朋友,”她用轻快的加勒比口音说,这让阿吉想起那个牙买加板球运动员,“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我想已经发生了。”

阿吉衔着的烟已经燃尽了。他刚扔掉烟头,克拉拉便一脚踩灭。她咧开嘴笑了,这一笑暴露了她的一个缺陷——整整一排上牙都不见了。

“老兄……都掉了,”看到他吃惊的样子,她口齿不清地说,“不过我这么想,到了世界末日,上帝才不在乎我有没有牙。”她柔声笑了。

“阿吉·琼斯。”阿吉边说边递给她一支万宝路。

“克拉拉。”她无意中吹了一声口哨,微笑着,点燃烟吸起来,“阿吉·琼斯,你的样子和我想象的一样。克莱夫他们对你胡说八道了吧?克莱夫,你有没有耍这位可怜的老兄?”

克莱夫哼了两声,几杯酒下肚,他已经对阿吉没印象了。他接着被打断的话头,继续谴责列奥对政治牺牲和肉体牺牲的区别的误解。

“噢,没有……不要紧,”阿吉慌乱地说,在她精致的脸蛋面前显得那么没用,“不过是一点分歧罢了。我和克莱夫在有些问题上看法不同,我想是代沟吧。”

克拉拉拍了拍他的手:“瞎说什么呀!你没那么老,好像还没我老呢。”

“我够老了,”阿吉说,接着忍不住告诉她,“你一定不会相信,我今天差点没命了。”

克拉拉扬起眉毛。“别说这些。嗯,加入俱乐部吧。今天早上这里人很多,这派对真是奇怪。你知道,”她用一只长手轻轻碰了碰他露在衣服外面的地方,“你都差点见死神了,可气色真的很不错。想听听我的忠告吗?”

阿吉拼命点头。他永远需要忠告,他特别爱听别人的意见,那也是他走到哪里都随身带一枚十便士硬币的原因。

“回家去,休息一会儿。到了早上,又是一个新世界。老兄……活着不容易!”

回哪个家?阿吉想。他已经和过去的生活脱钩了,他正在走向一个未知的天地。

“老兄……”克拉拉一边重复着,一边拍着他的背,“活着不容易!”

她又长长地吹了一声口哨,惹人怜爱地笑了。除非他真的要发疯了,否则他确信自己看到了那种“到这里来”的神情,与达里娅的神情一模一样,带着一点淡淡的伤感和失意,似乎她没有很多选择。克拉拉十九。阿吉宝德四十七。

过了六个星期,他们结婚了。

第二节 出牙期的烦恼

但是,阿吉不是在真空里拽住克拉拉·鲍登的。关于漂亮女孩,到了该说真话的时候了。漂亮女孩不是闪闪发光地款款下楼。她们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凭空出现,无所依附,挥着翅膀御风而来。克拉拉来自某个地方。她有根。具体说来,她来自朗伯斯区(经过牙买加),并在情窦初开时与一个名叫瑞安·托普的人有过瓜葛。现在克拉拉很漂亮,但以前很难看。在同阿吉配对以前,她跟瑞安是一对。没法绕开瑞安·托普。这就如同优秀的历史学家必须弄清希特勒对东方怀着拿破仑般的野心,才会理解他不愿入侵西方不列颠的心情。必须了解瑞安·托普,才能理解克拉拉的所作所为。瑞安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在克拉拉和阿吉被从楼梯的两头拉到一起之前,克拉拉与瑞安好了八个月。要不是想尽快逃离瑞安·托普,克拉拉或许永远也不会投入阿吉·琼斯的怀抱。

可怜的瑞安·托普。他集一大堆不幸的身体特征于一身。他又瘦又高,红发,笨手笨脚,累累雀斑几乎淹没了皮肤。瑞安把自己想象成摩登少年,穿不合身的灰色西装,配黑色高领针织衫。当全世界的人都在电子合成乐中找到快乐时,瑞安却发誓要忠于那些怀抱大吉他的小个子:奇想乐队、小脸乐队、谁人乐队。瑞安·托普骑一辆绿色的黄蜂牌GS小轻骑,每天用婴儿尿片擦两遍车,擦得锃亮,还用定做的波纹铁护板做护罩。在瑞安看来,黄蜂牌小轻骑不仅是一种交通工具,更是集思想、家庭、朋友和恋人于一身的四十年代后期工程技术的典范。

可以想象,瑞安·托普没什么朋友。

克拉拉·鲍登,十七岁,长手长脚,一口龅牙,还是耶和华见证会会员。她觉得瑞安身上有一种很亲切的东西。这个典型的小包打听,还没跟瑞安·托普说上话,就早已洞悉他的一切。她知道基本情况:同校(朗伯斯区圣裘德社区学校)、个子一样高(六英尺一英寸);她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既非爱尔兰人也非天主教徒,他俩就像漂浮在圣裘德这片天主教海洋上的两个岛屿,都遭到老师和同学的排斥。他们之所以在这里入学,只是因为邮政编码碰巧属于这里。她知道他给摩托车起的名字;他的成绩单一耸一耸往上跳,从书包口露出来,她就看上面的分数。她甚至还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她知道他是“地球上最后一个男人”。每个学校都有一个这样的人,同其他学校一样,圣裘德的女生给男生起绰号并四处传播。当然,绰号略有不同:

哪怕是百万富翁也不嫁的先生

哪怕是我妈的救命恩人也不嫁的先生

哪怕为了世界和平也不嫁的先生

一般情况下,圣裘德的女生也遵循久经考验的原则。瑞安根本不可能知道女生更衣室里的谈话,但克拉拉知道。她知道人家怎么讨论自己的心上人,但总是左耳进右耳出。她知道,如果把这些话当真,那他不知道成什么人了。这些在汗水、少女胸罩和湿毛巾的拍打声中说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啊,洁丝,你没听我说话。我说呀,他是地球上最后的男人!”

“我还是不肯。”

“啊,瞎说,你肯。”

“听着:整个世界都被原子弹炸掉了,就像日本那样,对吧?所有英俊小生,所有像你男友尼基·莱尔德那样的白马王子,全死了,给烧成了灰。活下来的只有瑞安·托普和几只蟑螂。”

“哪怕要我的命,我也宁可和蟑螂睡觉。”

瑞安在圣裘德吃不开,只有克拉拉与他旗鼓相当。上学第一天,母亲就对她说,她上的学校是个魔窟,还在她书包里塞了两百份《瞭望塔》,叫她为上帝服务。一个又一个星期,她在学校里走来走去,低着头,举着杂志,嘴里轻轻念着:“只有耶稣能拯救你的灵魂。”在这个学校,连因内火太旺长了小脓包的人都没人理,一个身高六英尺、脚穿中筒袜的黑人传教士,居然想让六百个天主教徒改换门庭,投奔到耶和华见证会的门下,这简直是得了社交麻风病。

瑞安皮肤红得像甜菜,克拉拉则黑得像炭头;瑞安的雀斑让那些爱做连点游戏的人即使在梦中想起都会兴奋不已,克拉拉则有本事让门牙绕苹果一圈,而不让舌头碰上苹果。就连天主教徒也不会原谅他们的做派(而天主教徒是惯会原谅别人的,就跟政客们许下允诺、妓女们筋疲力尽的频率差不多);就连圣裘德这个自公元一世纪起就额外背负了诸多骂名的人(因为裘德和犹大之间发音的相似性)也不想被卷进来。

每天五点钟,克拉拉都坐在家里,聆听福音或编写谴责输血这种异教做法的传单,而这时,瑞安·托普会驾着小轻骑回家,从她家开着的窗户前面经过。鲍登家的起居室低于路面,窗户上安了格栅,因此,所有风景都只能看到一半。一般来讲,她能看到过往行人的脚、车轮、小汽车排出的尾气和前后摆动的雨伞。即使如此微不足道的几瞥,常常也很能说明问题;活跃的想象力可以从磨破的花边、补过的袜子、低低摇摆的旧提包里读出哀婉。但是,凝视瑞安小轻骑的排气管逐渐远去所带给她的感触却是什么都无法比拟的。每当此时,她的下腹就会隐隐骚动,她说不出这是什么感觉,就称之为“上帝的精灵”。她觉得自己将以某种方式拯救瑞安这个异教徒。克拉拉的意思是把小伙子搂在胸前,让他躲开困扰着我们大家的诱惑,为他得到救赎做好准备。(也许在某个地方,在她腹部下面——在那个令人难以启齿的下面的某个部位——也许还暗暗希望,瑞安·托普可能会拯救她吧?)

如果霍滕丝·鲍登发觉,女儿若有所思地坐在安了格栅的窗前听着渐渐远去的引擎声,任凭微风哗哗翻动《新圣经》,她就会拍一下女儿的头,要她记住,在最后审判日,只有十四万四千名耶和华见证会会员有资格坐在上帝的法庭上。在这些上帝的选民中,没有模样难看、骑摩托车的某某插脚的地方。

“可是,如果我们拯救——”

“有些人呢,”霍滕丝用鼻子哼了一声,很肯定地说,“罪孽太深重,这时候向耶和华献殷勤已经太迟了。接近上帝是需要努力,需要虔诚和奉献的。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八节。你说呢,达克斯?”

克拉拉的父亲达克斯·鲍登,一位浑身发臭、淌着口水、就快要死的老人。他全身埋在爬满臭虫的扶手椅里,谁也没见他挪过窝,因为他身上插了导尿管,连上厕所都不用出门。十四年前,达克斯来到英国,从那时起就一直坐在起居室的角落里远远地看电视。他来英国原本是为了赚够钱,好接克拉拉和霍滕丝过来团聚。但是,一到英国,怪病就缠上了他。这种病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嗜睡倾向,却没有一个医生能找出这种症状的病因。应该承认,达克斯从来都不是生气勃勃的人,得病后更是对失业救济金、扶手椅和英国电视节目产生了毕生的感情。一九七二年,等了十四年的霍滕丝终于发火了,她决定靠自己的力量动身。力量这东西霍滕丝有的是。她带着十六岁的克拉拉找上门来,怒气冲冲地踢破房门,把达克斯·鲍登痛骂了一顿。有人说,痛骂持续了四个小时;有人说,她用了一天一夜工夫,随口引用了《圣经》的每一本福音。可以肯定的是,达克斯在椅子里陷得更深了,悲哀地看着与自己形成了默契和共情关系的电视——那么朴实、那么无邪的感情——一滴眼泪从泪腺里挤出来,停在眼睛下方高耸的颧骨上。接着,他只说出一个字:“哼。”

哼,达克斯当时就说了这么一个字,后来也只说这一个字。问达克斯话,白天或晚上随便什么时候问他随便什么问题,给他提很多问题,跟他聊天,求他,对他说你爱他,骂他或维护他,他都给出同一个答案。

“俺说,是不是,达克斯?”

“哼。”

“还有,”霍滕丝听到达克斯哼哼着表示同意,就转身对克拉拉大声说,“那个小青年的灵魂,不用你操心!你要俺说多少次——你没工夫找小伙子!”

因为鲍登家已经没有时间了。现在是一九七四年,霍滕丝正在为世界末日作准备,这个日子她已经在家庭日记里细心地用蓝色圆珠笔做了记号: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这不单单是鲍登一家人精神错乱。有八百万耶和华见证会会员在和她一起等待。霍滕丝有很多古怪的同伴。她(天国会堂朗伯斯区分会的秘书)收到了一封来自纽约布鲁克林的私人信件,上面有天国会堂美国总会一个叫威廉·J.朗吉夫斯的人的影印签名,这封信确认,这个日子确实是世界末日。世界末日得到了镀金信笺抬头的正式确认!霍滕丝处理这件大事的办法就是把信用漂亮的红木框镶起来,放在电视机上方装饰垫的醒目位置,两边分别是灰姑娘去参加舞会的玻璃小雕像和一个绣着十诫的茶壶保温套。她还问达克斯这样放好不好看,达克斯哼哼着投了赞成票。

世界末日就要到了。耶和华见证会朗伯斯区分会得到确切消息,说这次可不会像一九一四年或一九二五年那样弄错了。大家以前就得到消息,说罪人的肠子会裹在树干上,这回同样会出现这种场面。很久以来,大家都等着血水从阴沟里漫溢成河的一刻,现在他们的强烈愿望就要得到满足了。时机到了。这次的日子千真万确,这个日子是唯一正确的日子,以前告诉大家的那些日子都算错了:有的忘了加,有的忘了减,有的忘了进一。可这次是对的,错不了,就在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

就拿霍滕丝来说吧,听到这个消息她很高兴。一九二五年第一天的早晨,一觉醒来的她哭得像小孩子,因为她发现,没有冰雹和硫黄,宇宙也没有毁灭,一切照常,汽车火车照跑不误。这么说,前一天晚上的辗转反侧都是白费!一切等待也皆为徒劳!

那些邻人,那些没有听从你警告的邻人,在滚烫的烈焰中沉沦,烈焰烧得他们皮骨分离,烧得眼睛熔化在眼窝里,烧死正在母亲胸前吃奶的婴儿……那么多邻人将在那天死亡,如果把他们的尸体一具具挨着排列起来,可以绕地球三百圈,而真正的耶和华见证会会员将踩着他们烧焦的尸体,来到上帝面前。

——《号角声声》第二百四十五期

当时,她是多么失望呀!但是,一九二五年的创伤已经愈合,霍滕丝又一次相信,天启就在眼前,正如那位神圣的朗吉夫斯先生说的那样。对一九一四年那代人的承诺仍旧有效:这世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第三十四节)那些一九一四年在世的人都将活着看到世界末日的善恶决战。这些都是诺言。霍滕丝出生在一九〇七年,现在年纪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疲惫,同龄人都如苍蝇般相继死去。一九七五年似乎是最后的机会。

要不是教会中最出色的两百名知识分子用了二十年时间查考《圣经》,要不是这个日期是他们一致计算的结果,要不是他们读懂了《但以理书》字里行间的暗示,看出了《启示录》中的隐含意义,怎么可能正确指出,亚洲的两次战争(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正是天使所说的“一载、二载和半载”?霍滕丝相信这些是征兆中的征兆,那就是最后的日子。离世界末日还有八个月,时间简直太不够了!要做小旗子,要写文章(《上帝会宽恕手淫之人吗?》),要走街串巷按门铃,要考虑拿达克斯怎么办——没人扶着,他连冰箱门都够不到——怎样才能走进天国呢?这一切克拉拉都必须帮忙。没时间想小伙子,没时间想瑞安·托普,没时间游手好闲,没时间思考青春期的焦虑。因为克拉拉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她是上帝的孩子、霍滕丝的神迹娃娃。一九五五年,霍滕丝四十八岁。一天早晨,她正在蒙地哥湾剖鱼,忽然听到上帝的声音。于是,她扔下马林鱼,坐有轨电车赶回家,顺从地做了她最不喜欢做的事情,为的是怀上上帝要的孩子。为什么上帝等了那么久?因为上帝要向霍滕丝显圣,因为霍滕丝自己就是一个神迹娃娃,在一九〇七年那场富于传奇色彩的金斯顿大地震中,别人都在死去,她出生了。奇迹接二连三地出现在这个家族。霍滕丝认为,既然她能够在地动山摇、蒙地哥湾滑入大海、山火肆虐之际来到这个世界,那么,除了奇迹,还会有别的解释吗?她爱这样说:“降临人世是最难的一关!一旦生下来了,也就万事大吉了。”就这样,克拉拉来到这里,长大了,能帮她走街串巷、做管理、写讲稿,以及处理耶和华见证会的各种教会事务。她最好还是坚持做下去,没时间分给小伙子,这孩子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在霍滕丝看来——在牙买加山崩地裂时降生的霍滕丝看来——一个人没过十九岁生日就要遭遇世界末日,这可不是偷懒的借口。

但很奇怪,也可能是因为耶和华见证会喜欢神秘地发资料吧,克拉拉正是在为上帝做事的过程中与瑞安·托普不期而遇。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朗伯斯区天国会堂的青年小组奉命走街串巷,区分绵羊和山羊(《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三十一至四十六节),克拉拉讨厌见证会那些打着难看领结、说话柔声柔气的小伙子,就带着手提箱独自出发,沿克雷顿路挨家挨户按门铃。开头几家都带着常见的难过表情:和气的女人尽量不失礼地打发她走,不和她靠得太近,唯恐宗教会像传染病那样跑到自己身上。当她走到这条街穷人较多的一头时,反应可就激烈多了,窗户里、紧闭的门后面传来阵阵叫骂声。

“如果是该死的耶和华见证会,就叫他们滚蛋!”

也有的想象力很丰富:“对不起,亲爱的,你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几吗?今天是星期天哪,对不?我累坏了。我整个星期都在造地、造海洋。今天是我休息的日子。”

来到七十五号,她和一位名叫科林的十四岁物理学家共度了一小时,这位物理学家一边窥视她的裙摆,一边力图证明上帝并不存在。然后她按响了八十七号的门铃,瑞安·托普开了门。

“什么事?”他站在那里,顶着红发,穿着黑色高领针织衫,样子恶狠狠的,连嘴唇都翘了起来。

“我……我……”

她竭力想忘记自己的打扮:领口镶边的白衬衫、彩格及膝裙和自豪地写着“更近我主”的绶带。

“你有事吗?”瑞安说着,猛吸了一口快要熄灭的香烟,“干吗呢?”

克拉拉露出龅牙,竭力张大嘴笑着,仍旧自管自地说下去:“早上好,先生。我是朗伯斯区天国会堂的,我们耶和华见证会会员正在等待上帝降临,再次显圣。一九一四年,我们的天父短暂降临过,不过很可惜,那次没有显露真容。我们相信,这次他将显圣,带着最后审判日善恶决战的三重地狱之火,那一天只有上帝最钟爱的少数人能够得到拯救。您想不想——”

“啥?”

克拉拉羞得要哭了,又试了一次:“您想不想聆听耶和华的教诲?”

“你说啥?”

“耶和华——耶和华的教诲。您看,就像楼梯一样,”克拉拉的最后一招总是拿出母亲的神圣阶梯比喻,“‘我们希望看到您走下楼梯,不要少走一级。’我只是告诉您:下楼小心!我只是想与您共享天堂,我不想看到您摔断腿。”

瑞安·托普倚着门框,透过额前垂下的红发看了她很久。克拉拉觉得他的目光正在逼近,自己好像处于望远镜的观察之下。当然,只要一会儿她就可以完全消失了。

“我带了一些资料,以便您仔细阅读——”她摸索着手提箱的锁,用大拇指翻锁扣,不小心使箱子的另一侧翻倒了,五十份《瞭望塔》落到台阶上。

“哎呀,今天真不顺——”

她动手去捡资料,匆忙中摔倒在地,擦破了左膝的皮。“啊唷!”

“你叫克拉拉,”瑞安慢条斯理地说,“你是我们学校的,对不对?”

“对,朋友,”克拉拉说,见他记得自己的名字,高兴得连疼也忘记了,“圣裘德学校。”

“我知道学校叫啥名。”

克拉拉脸红到了黑人的极限,低头看着地板。

“都是没有希望的事业,什么圣徒,”瑞安一边说,一边偷偷挖掉鼻子里的什么东西,轻轻弹到花盆里,“爱尔兰共和军。多着呢。”

瑞安再次审视着克拉拉颀长的身材,在她丰满的胸脯上看了很久。透过涤纶白衬衫,依稀能分辨出乳头凸起的轮廓。

“你最好进来,”他终于垂下了视线,看着她流血的膝盖,“敷点什么吧。”

就在那天下午,两人在瑞安的沙发上偷偷地、笨手笨脚地做了些什么(信基督的女孩子做得出这种事,真叫人大跌眼镜),魔鬼在与上帝的牌局中又轻取一分。形势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到了星期一,放学铃响起时,瑞安·托普和克拉拉·鲍登(让全校深恶痛绝)多少成了一条新闻;用圣裘德的话来说,他们正在“搞”对象。这就是克拉拉汗津津的少女白日梦所想象的全部内容吗?

嗯,和瑞安“搞”对象主要有三项消遣(按重要性排列):欣赏瑞安的小轻骑、欣赏瑞安的成绩、欣赏瑞安。换了别的女孩子,可能不会赴安排在车库里的约会,可在克拉拉眼中,没有比看瑞安对着小轻骑的引擎沉思、称赞引擎精细复杂更令人兴奋的事了。她很快就发现,瑞安是个寡言少语的人,难得的几句话也都在谈他自己:他的希望、他的恐惧(全与小轻骑有关),以及他的怪念头——他和小轻骑都活不长。出于某种原因,瑞安相信五十年代那句老掉牙的格言:“疾驰生,年少死。”虽然小轻骑即使在下坡时速度也不会超过每小时二十二英里,他还是用令人生畏的口气警告克拉拉,不要与他“有太多瓜葛”,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还有多少日子好活;他会早早“动身”,还伴着砰的一声巨响。她想象着自己抱着满身是血的瑞安,听着他对自己永恒爱情的临终表达;她把自己当成摩登寡妇,穿着黑色高领针织衫,戴孝一年,还要求在葬礼上演奏奇想乐队的《滑铁卢日落》。克拉拉对瑞安·托普的感情令人费解且无止境。它超越了他难看的外貌,它超越了瑞安,因为不管霍滕丝说得再神,克拉拉毕竟还是少女,同别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她的热恋对象只是激情本身的附属品,这种激情经过长期压抑,现在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显示着力量。在那些充满激情的日子里,克拉拉的思想变了,克拉拉的衣着变了,克拉拉的步态变了,克拉拉的灵魂变了。全世界的姑娘都把这种变化归功于唐尼·奥斯蒙或迈克尔·杰克逊或海湾城摇滚歌手。克拉拉把它归功于瑞安·托普。

他们没有约会,起码没有正常意义上的约会。没有鲜花或晚餐,没有电影或派对。偶尔,需要大麻时,瑞安会带她到伦敦北部的一所大房子,八年级学生不用花几个钱就能来这里,精神恍惚的人们根本看不清你的长相,举手投足都像是你最好的朋友一般。在这里,瑞安把自己安顿在一张吊床上,几根大麻烟吸完,平常寡言少语的他就变得神经紧张。克拉拉不抽烟,只坐在他脚边欣赏他,竭力融入周围的谈话。她没有牛皮好吹,不像其他人,不像莫林,不像克莱夫,不像列奥、彼得罗尼娅、万丝等人。她没有吃过迷幻药梦游的趣闻,没有同警察对着干的故事,也没有前往特拉法尔加广场游行的经历,但她交了很多朋友。这些三教九流的伙伴都是各种各样的极端分子:嬉皮士、离经叛道的怪人、狂热分子、奇装异服的时髦家伙。她能就地取材,讲她知道的那些事情,哄他们开心或吓唬他们。她爱讲地狱之火和永恒惩罚的故事,魔鬼嗜粪的故事,以及剥皮、用烧红的烙铁烙眼珠子、剥生殖器表皮——撒旦,那位堕落天使,为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准备的种种手段。

很自然,瑞安·托普引发的激情把克拉拉与世界末日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她有那么多事情要做,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崭新的!如果有可能,她想立刻变成涂了圣油的人,就在这里,就在朗伯斯区。她在人世间越感到幸福,想到天堂的时候就越少。说到底,克拉拉无法想象那种壮观情景。那么多人得不到拯救。八百万耶和华见证会会员只有十四万四千人能到天堂与救世主会合,好女人和过得去的男人将在地球上得到乐园——总的来说,这也算是不错的安慰奖了——但是,还有两百万人过不了关。这些人加上异教徒、犹太人、天主教徒、伊斯兰教徒,以及克拉拉童年时曾为之哭泣的可怜的亚马孙丛林人:那么多人得不到拯救。见证会会员为自己的教义中没有地狱而得意——惩罚是折磨,最后审判日难以想象的折磨,然后埋在坟墓里。在克拉拉看来,这似乎更糟——“大批的群众”在俗世的乐园里逍遥快活,而那些迷失的人则受尽折磨、断手断脚,最后变成尸骨,躺在表土之中。

一边是毫不知晓《瞭望塔》说教(有些人没有信箱)的芸芸众生,没法联系朗伯斯区天国会堂,也没法得到有关救赎之路的有益资料;另一边是霍滕丝,她用烫发筒把头发全都卷起来,扔开所有传单,高高兴兴地等着硫黄雨落到罪人身上,特别是住在五十三号的那个女人。霍滕丝努力解释:“那些到死都不知道上帝的人,会死而复生,还有一次机会。”可在克拉拉看来,这仍然是个不等式、一本收支失衡的账目。信仰,得到难,失去易。她越来越不愿意在天国会堂的红垫子上留下膝盖印,不肯佩绶带,不肯扛小旗子,也不肯发传单,不肯和别人谈“少走楼梯”之类的话。她发现了大麻,忘记了楼梯,坐起了升降机。

一九七四年十月一日,克拉拉下课后被留在学校待了四十五分钟(因为在音乐课上,她认为,谁人乐队主唱罗杰·达尔特利是比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还要伟大的音乐家),于是,她错过了四点钟与瑞安在黎南街角的约会。天气很冷,走出校门时天就要黑了。她跑过一堆堆正在腐烂的秋叶,在黎南街上上下下搜寻,却连个人影也没看见。她忐忑不安地走到家门前,默默向上帝许了很多愿(我再也不做爱了,再也不抽大麻了,再也不穿不过膝的裙子了),只要上帝别让瑞安·托普为避风而去按她家的门铃。

“克拉拉!别在冷风里站着。”

有朋友在家时,霍滕丝说话就是这种语气,她总用这种语气对牧师和白人女子说话。

克拉拉关上门,满怀恐惧地走过客厅,经过哭泣(后来又止住了)的耶稣身旁,进了厨房。

“上帝呀!她那样子好像是硬给人家拉进来的,呃?”

“嗯。”瑞安说。他正坐在小餐桌旁大快朵颐,往嘴里猛塞荔枝果烩腌鱼。

克拉拉的龅牙在下唇上咬出了牙印。她结结巴巴地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哈!”霍滕丝喊了一声,好像很得意,“你以为可以把自己的朋友藏起来,永远不让俺看见?小伙子冷,俺叫他进来等。俺们聊得很好,是吧,年轻人?”

“嗯,很好,鲍登太太。”

“哎,不要摆出这么吃惊的样子。你以为俺会吃了他呀还是怎的,对吧,瑞安?”霍滕丝说。那种神采奕奕的样子,克拉拉以前从没见过。

“是呀,对。”瑞安傻笑着说,然后和克拉拉的妈妈一起大笑起来。

恋人跟自己的妈妈建立了有说有笑的关系,还有比这更叫恋爱黯然失色的吗?随着夜晚变得越来越黑、越来越短,每天三点半在校门外打转的人群中越来越难找到瑞安的影子。每当此时,克拉拉就会走很长的路回家,进门却看到恋人又一次坐在厨房里,一边开心地与妈妈闲谈,一边大啖家里数不胜数的好东西:荔枝果烩腌鱼、牛肉干、鸡肉青豆饭、姜饼以及椰子冰。

克拉拉的钥匙在锁孔中转动时,两人的谈话听起来还很热烈,等她一靠近厨房,就变得鸦雀无声。好像忽然给人抓住的犯了错的小孩子似的,两人先是默不作声,然后陷入尴尬,接着瑞安就找个借口溜掉。她还注意到,他们俩开始对她流露出一种怜悯的、居高临下的表情;不仅如此,他们还开始对她的衣着挑三拣四。她穿得越来越青春,越来越鲜亮;而瑞安——瑞安这是怎么啦?——脱下了高领针织衫,在学校里也避着她,还买了一个领结。

当然,正如瘾君子的妈妈和连环杀手的邻居总是被蒙在鼓里一样,克拉拉是最后了解真相的人。以前她对瑞安了如指掌——甚至对瑞安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也一清二楚——她曾经是瑞安专家。现在,她已沦落到偷听爱尔兰姑娘们聊天的地步了,她们都在说,克拉拉·鲍登和瑞安·托普不搞对象了——肯定没错,千真万确不搞对象了——噢,不搞了,已经不搞了。

即使克拉拉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也无法让自己相信。有一次,她看见瑞安坐在餐桌前,几乎淹没在传单里——霍滕丝则急急忙忙收起传单,塞进围裙的口袋——克拉拉迫使自己忘记这一场面。过了几天,仍旧在那个月,克拉拉说服愁容满面的瑞安跟她一起在残疾人专用洗手间里来事,她故意朝旁边看,免得看见不想看见的东西。可它就在那儿,挂在他套衫里面。他朝洗手池俯下身时,有银器的微光在闪烁,那亮光在昏暗的灯光下几乎无法看到——不可能,但千真万确——那是一只小小的银十字架。

不可能,但千真万确。人们描述奇迹时都这么说。不知怎的,霍滕丝和瑞安这两个对立面居然在逻辑的两极相遇了,他俩对别人的痛苦和死亡有着共同的嗜好,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病态地交融在了一起。突然间,获得拯救的人和未获拯救的人兜了一圈,奇迹般地回到了原地。现在,霍滕丝和瑞安想拯救她了。

“上车。”

克拉拉刚走入校门外的暮色,瑞安就来了。小轻骑一个急刹车,停在她脚边。“克拉兹[3],上车。”

“你去问我妈要不要上车吧。”

“求你了,”瑞安说,递过一个备用头盔,“这事很重要。我要跟你谈谈。没有多少日子了。”

“为什么?”克拉拉厉声说,任性地踩着高跟鞋摇摆着,“你要去哪里?”

“你我两个,”瑞安低声说,“应该去的地方,但愿如此吧。”

“不去。”

“求你了,克拉兹。”

“不去。”

“求你了。这很重要。生死攸关。”

“老兄……好吧。可我不戴这玩意儿,”她把头盔还给他,跨上小轻骑,“免得弄乱我的头发。”

瑞安开着轻骑带她穿过整个伦敦,来到国会山的最高点汉普斯特德。在那里,他站在山峰上俯视着城市病态的橙黄色霓虹,小心翼翼、拐弯抹角地用自己不熟悉的语句道出了心声。要点是:距离世界末日只有一个月了。

“问题是,她本人和我本人,我们只是——”

“我们!”

“你妈——你妈和我本人,”瑞安含含糊糊地说,“我们很担心,为你担心。到最后的日子,没有几个人会活着。你与狐朋狗友为伍,克拉兹——”

“老兄,”克拉拉摇着头咬着牙说,“我不信这一套。他们以前是你的朋友。”

“不是,不是,他们不是了,已经不是了。大麻烟——大麻烟是邪恶的东西。还有那些人也是——万丝、彼得罗尼娅。”

“她们是我朋友!”

“她们不是好女孩,克拉拉。她们应该跟自己的家人在一起,而不是像现在那样穿着那种衣服,跟那些男人在那所房子里鬼混。你也不该干那些事情,穿得像、像、像……”

“像什么?”

“像妓女!”瑞安说,这个词从他嘴里蹦出来,好像摆脱了这个词让他如释重负,“像一个随随便便的女人。”

“噢,小伙子,现在你什么都讲完了……带我回家,老兄。”

“他们将自食其果,”瑞安边说边点头,伸出手臂指着市区里奇斯维克到阿克卫那一片地方,“你还来得及。你想跟谁在一起,克拉兹?你想跟谁在一起?跟天堂里的十四万四千,由基督统领,还是想跟‘芸芸众生’待在尘世的乐园,这也不赖,但是……还是想死于非命,在受尽折磨后送命,啊?我只是在做区分绵羊与山羊的工作,克拉兹,把绵羊从山羊中分出来。那是《马太福音》。我想你自己是一头绵羊,对吗?”

“我实话告诉你,”克拉拉说,走到小轻骑跟前,坐上后座,“我是山羊。我喜欢做山羊。我要做山羊。我宁可跟朋友们在硫黄雨中烧得嗞嗞响,也不愿坐在天堂里厌烦得想哭,跟达克斯,跟我妈,还有——跟你在一起!”

“你不应该这么说,克拉兹,”瑞安肃穆地说,戴上了头盔,“我真希望你没说过那些话。为了你的缘故。他听得见我们说话。”

“你的话我听厌了。带我回家!”

“这是真的!他听得见我们说话!”他回头喊道,让声音盖过小轻骑加速飞驰下山时排气管发出的噪声,“他能看见一切!他在看着我们!”

“看好你的路!”克拉拉喊道,此时他们的车把一群犹太虔敬派教徒吓得四处乱跑,“看好路!”

“只有少数人——书里是这么说的——只有少数人。他们都会得到——《申命记》里就是这样说的——他们都会得到,只有少数人——”

就在瑞安·托普解释《圣经》时,他以前的偶像——黄蜂牌GS小轻骑一头撞上了一棵四百年的老橡树。在自命不凡的工程技术面前,大自然占了上风。树活着,车“死”了——瑞安被抛到了一边,克拉拉在另一边。

基督教原则和墨菲定律都是一样的:倒霉皆命定。所以,如果你掉了一片烤面包,落地的是涂黄油的那面,那么这件倒霉的事情就被称为厄运——烤面包落地的方式只是为了向你这个倒霉蛋证明:宇宙中有一种注定的力量,就是厄运。厄运不是随机的。落地的永远是涂黄油的那面,于是得出结论,因为那是墨菲定律。简言之,墨菲定律在你身上发生,就是为了证明有墨菲定律存在。然而,不同于地心引力,墨菲定律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律——当面包片落地的不是涂黄油的一面,墨菲定律就会神秘地消失。同理,克拉拉摔倒在地,磕光了上排牙,瑞安却连皮也没擦掉一块,瑞安便知道,这是因为上帝已经决定拯救瑞安,放弃克拉拉,而不是因为一个戴着头盔,另一个没戴。要是事情反过来,地心引力要走了瑞安的牙齿,让它们像小小的搪瓷雪球一样滚下普林姆罗斯山,那么……你可以拿命打赌,在瑞安心里,上帝肯定什么也没干。

其实,这就是瑞安想要的最后征兆。新年来临时,他和霍滕丝一起坐在一圈蜡烛中间,热心地为克拉拉的灵魂祈祷;达克斯则把小便尿到管子里,看着英国广播公司一台的《代代游戏》;与此同时,克拉拉身穿黄色喇叭裤和三角背心参加派对去了。派对的主题是她提出来的,还帮着刷了横幅,并从窗口挂出去;她和别人一起跳舞、抽大麻,觉得自己是这所房子里当仁不让的美女。但是,随着午夜不可避免地降临又离去,预言中的骑士却并未露面,克拉拉伤感起来,这情绪连她自己也觉得意外。摆脱信仰就像煮盐水取盐一样——有得也有失。虽然她的朋友们——莫林、万丝等——都拍拍她的背,恭喜她摆脱了那些毁灭和救赎的梦魇,但克拉拉还是静静地哀悼着。这十九年,她一直等待着救世主的温暖抚摸,救世主全身心的拥抱,那个开辟未来、终结过去的救世主,那个带她远离所有这一切、远离朗伯斯区平房中平凡现实生活的救世主。现在克拉拉怎么办?瑞安会找到别的消遣;达克斯只需换一个频道;霍滕丝会等待下一个必然到来的世纪末日,同时会再发很多传单,信仰愈加坚定。但克拉拉和霍滕丝不同。

然而,还有一点残渣,克拉拉的信仰蒸发以后剩余的残渣,遗留了下来。她还是渴望着救世主,渴望着有个男人会把她带走,在众人之中选中她,这样,她就能“穿白衣与他同行:因为(她)是配得过的”。(《启示录》第三章第四节)

这样,这件事情或许就不难理解了:第二天早晨,克拉拉·鲍登在楼梯尽头碰到阿吉·琼斯,在她眼里,他并不只是一个身穿粗糙西装、矮胖的中年白人。克拉拉透过失落的灰绿色眼睛看着阿吉。她的世界刚刚坍塌,她赖以生存的信仰刚刚宛如低潮一般退去,而阿吉,纯粹出于巧合,变成了玩笑中的那个家伙——地球上最后的男人。

第三节 两个家庭

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九节如是说。

这话很妙。当然,《哥林多书》还教导我们:牛在场上踹谷时,不可笼住它的嘴——那么,自己想去吧。

到一九七五年二月,为了阿吉宝德·琼斯,克拉拉已抛弃了教会和《圣经》上的一切教条,但她还不是那种没心没肺的无神论者,无法在祭坛附近大笑,也无法完全摒除圣保罗的教义。第二句格言不成问题——没有牛,她也就不算在内了。但第一句格言却让她好几晚睡不着。还是结婚好吗?即使对方是个异教徒?这可就不得而知了:她现在无所依托地活着,没有了安全网的保护。叫她烦恼的与其说是上帝不如说是妈妈。霍滕丝强烈反对这场恋爱,理由是肤色而不是年龄,那天早上她一听说这事,就站在台阶上将女儿逐出家门。

克拉拉还是觉得,在妈妈内心深处,宁可她嫁给不般配的男人,也不愿她跟他生活在罪孽之中。于是她一冲动就嫁给了阿吉,恳求阿吉尽量带她远走高飞,离开朗伯斯区,去摩洛哥、比利时、意大利。阿吉拍拍她的手,点点头,嘀咕了几句甜蜜的空话;但他心里完全明白,以他的经济实力,只能在威尔斯登格林买一幢两层的楼房,大部分房款还要靠抵押贷款支付。但现在没必要提这个,他觉得,没必要在心急火燎的时候提,等她慢慢冷静下来再说。

过了三个月,克拉拉已经慢慢冷静下来了,于是他们带着家当来到这里。阿吉正在摸索着上楼,如平时一样骂骂咧咧、跌跌撞撞。几个箱子就把他折腾得东倒西歪了,换了克拉拉,一次可以毫不费力地搬两三个。克拉拉正在休息,她站在五月暖暖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想弄清自己身处何方。她脱得只剩一件小小的紫色背心,倚着前门。这是个什么地方?你看,那可是你没法把握的东西。刚才,她坐在搬家的大货车上,看到了公路,公路很丑,很破,很熟悉(不过这里没有天国会堂,也没有主教派教堂),但一转弯,公路上闪现出了大片绿地,美丽的橡树,高大宽敞、独门独户的房子,公园和图书馆。又开了一段,树木忽然消失了,好像是给什么午夜的铃声吓跑了,变成了公共汽车站;房子也听从了铃声的命令,变成了没有楼梯的矮房子,一字排开立在破旧的店铺对面,那些怪模怪样的店铺就这么几家,全在这里了:

一家已经倒闭、却仍残留着早餐广告的三明治店

一家对花里胡哨的营销手段缺乏兴趣的钥匙店(配钥匙在此)

还有一间老是大门紧闭的发廊,它得意地展示着一些只可意会的双关语(精雕细剪、额外优惠、今日毛发、明日不存)。

这样坐在车上,就好比在抽奖,一切都无法预测;你看着车窗外,不知道自己的归宿是林子还是粪堆。终于,货车在一所房子前慢慢停下,一所介于林子和粪堆之间的不错的房子。克拉拉心头涌起一阵感激。这房子不错,不像她希望的那么好,但也不像她担心的那么糟;房子前后各有一个小花园,有门垫,有门铃,里面有卫生间……而她付出的代价也不高,只有爱,仅仅是爱罢了。无论《哥林多书》上怎么说,爱很容易失去,如果你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爱的话。她不爱阿吉,但自从在楼梯上看到他,就下定了决心,如果他肯带她走,就把自己献给他。现在他把她带走了,虽然没有带到摩洛哥、比利时、意大利,但这里也很好——不是希望之乡,但很好,比她去过的任何地方都好。

克拉拉明白,阿吉宝德·琼斯不是个浪漫的人。在克里考伍德大街一间臭烘烘的房间里度过三个月后,她已看清了这一点。噢,他会情意绵绵,有时甚至很有魅力,他会一大早吹起清越的口哨,他开车时头脑清醒、举止稳重,还烧得一手好菜,但浪漫却是他力所不及的,激情更是无法想象。克拉拉觉得,如果你摊上了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他起码应该对你全心全意才行——对你的美貌全心全意,对你的年轻全心全意——要想弥补,这样做是最起码的。但阿吉没有。结婚才一个月,他就摆出一副把你看透了的可笑模样。他已经回到单身时代——和萨马德·伊克巴尔一起喝啤酒,和萨马德·伊克巴尔一起吃晚饭,星期天和萨马德·伊克巴尔一起吃早饭,没事就忙不迭跑到奥康奈尔和人家泡在一起。她竭力让自己通情达理。她问他:你为什么老不着家?为什么你要跟那个印度人泡那么长时间?可他却总是拍拍她的背,亲亲她的脸,一边急不可耐地抓起外套出门,一边嘟囔着那句老调调:我和萨姆?老交情了。她没法跟他争这个。他们俩认识的时候,她还没出生呢。

可见,救人于水火的白衣骑士,与这个阿吉宝德·琼斯毫无瓜葛。他没有目标,没有希望,没有野心,最大的乐趣是吃一顿英式早餐,再有就是自己动手修补家什。一个乏味的人,一个老人,但却……很好。他是个好人。而好并不意味很多,好不会照亮人生,但终归也意味着些什么。她在楼梯上初见他时,就看清了这一点,就像水果摊上的水果,不用手摸,一眼就能看出哪个芒果好,简单而直接。

克拉拉斜倚在花园的大门上想着这些心事时,已经结婚三个月了。她默默地注视着丈夫的眉毛如手风琴似的缩拢变短,注视着他腆在皮带外面的孕妇般的肚子,注视着他白皙的皮肤,注视着他蓝色的血管,注视着他大限将近时咽喉上两条青筋暴出的样子。

克拉拉皱起眉头。她在婚礼上没注意到这些恼人的地方。为什么没有呢?他当时在笑,还穿了一件白色高领针织衫,不,不是因为这些——当时她根本没挑这些毛病,就是这么回事。结婚那天,克拉拉大半时间都在看自己的脚。那天,二月十四日,很热,热得不得了,他们还在鲁德盖特山婚姻登记处等了一会儿,因为大家都赶在那天结婚。克拉拉记得,自己脱下了褐色高跟鞋,把光脚放在凉飕飕的地上,故意把两只脚稳稳地摆在瓷砖裂缝两边,她想用这个平衡动作保证未来的幸福。

与此同时,阿吉擦着上唇的汗水,诅咒着恼人的太阳,汗水沿着他大腿内侧直往下流。为这次再婚,他选了马海呢西服配白色高领针织衫,看来两样都没选对。热气逼得他浑身冒汗,汗水透过高领针织衫渗到马海呢西服上,散发出不折不扣的落水狗气味。克拉拉呢,则是一只地地道道的猫科动物。她身穿一袭杰夫·班克斯设计的褐色羊毛裙,戴着一副完美无缺的假牙;裙子露背,牙齿洁白,总体效果很有猫科动物的味道——一头身穿晚礼服的黑背豹,肉眼无法区分羊毛和克拉拉的皮肤。灰尘飞舞的阳光穿过高高的窗户照到等待登记的情侣身上,克拉拉对阳光的反应也和猫一样,把背露在阳光下,很像猫伸开四肢的样子。轮到他俩时,连登记员都朝这对不般配的新人扬起了眉毛,他什么人都见过:人高马大的女人配精瘦如鼠的男人,笨重如大象的男人配机灵如猫头鹰的女人,如今则是猫配狗!

“你好,神甫。”阿吉说。

“他是登记员,阿吉宝德,你这个老笨蛋,”老友萨马德·迈阿·伊克巴尔说,他与他小巧玲珑的妻子阿萨娜被从结婚贵宾室叫进来做见证人,“又不是天主教的神甫。”

“对,当然了。不好意思。太紧张了。”

绷着脸的登记员说:“可以开始吗?今天像你们这样来登记的人很多。”

各种各样的事情构成了婚礼。人家给阿吉一支笔,他写下自己的名字(阿尔弗雷德·阿吉宝德·琼斯)、国籍(英国)、年龄(四十七)。他在“职业”一栏上犹豫片刻,最后决定写“广告(印刷传单)”,然后签字走开了。克拉拉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克拉拉·伊菲金妮娅·鲍登)、国籍(牙买加)、年龄(十九)。她在职业一栏上没看到相关内容,就径直找到虚线,用笔一画,然后伸直了腰,变成了琼斯太太。这位琼斯太太和她的前任毫无相同之处。

然后他们走出屋子,来到台阶上,在这里,一阵微风扬起别人撒过的二手五彩纸片,抛到这对新人身上。克拉拉同参加婚礼的仅有的客人——两位身穿紫色丝绸衣服的印度人正式见第一面。高大英俊、牙齿雪白、残了一只手的萨马德·伊克巴尔不停地用那只好手拍她的背。

“这是我出的主意,你知道,”他翻来覆去地说着,“我出的主意,结婚是我的主意。我早就认识这位老弟了,什么时候来着?”

“一九四五年,萨姆。”

“我正想告诉你可爱的妻子呢!一九四五年——你和一个人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与他在同一个战壕里打过仗,他不幸福,你就有责任帮他找到幸福。他以前不幸福!你出现以前,一切都恰恰相反!陷在一堆臭狗屎里,原谅我说得这么难听。谢天谢地,现在已经把她打发了。疯子只有一个地方可去,那就是和别的疯子待在一起,”萨马德说了一半停住了,因为克拉拉显然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不管怎么说,别把……我的话当真,好吧?你知道,都是胡说呢。”

另一位是他小巧玲珑的妻子阿萨娜,她嘴巴闭得紧紧的,好像有点看不惯克拉拉。(尽管她可能比克拉拉大不了多少。)她只说“噢,是的,琼斯太太”,“噢,不是,琼斯太太”,弄得克拉拉紧张不安,不得不穿上鞋子。

欢迎场面这么冷清,阿吉为克拉拉难过,但真的请不到别人。所有亲戚朋友都谢绝参加婚礼:有的干脆说不来;有的吓坏了;还有些人觉得最好什么也不说,在过去一个星期里,故意不开信箱也不接电话。唯一恭喜他的是艾贝高兹。这桩婚事既没邀请也没通知他,但奇怪的是,一天早上,阿吉收到了他寄来的贺信:

亲爱的阿吉宝德:

通常,婚礼总会引起我对人类的厌恶之情,但今天,我在拯救一排矮牵牛花时,想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将要终身厮守,心里却热乎乎的。人类能担起如此艰巨的任务,可谓难能可贵,你说呢?但现在我要说几句正经的:正如你所知,我的职业是看透“女人”的内部深处,而且,与精神病医生一样,不管她是否恢复健康,都要叫她付账。我敢肯定,我的朋友,(把比喻扩展一下,)你已经在精神上和神经上,彻底检查了你未来的妻子,保证她在各方面都万无一失。既然如此,你诚挚的老对手除了衷心地恭喜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霍斯特·艾贝高兹

一九七五年二月十四日

那天是否还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这一天与众不同,有别于一九七五年的其余三百六十四天?克拉拉记得,有个年轻的黑人站在一只苹果板条箱上,穿着黑色西服不停地出汗,他在恳求哥哥姐姐;有个流浪女捡起垃圾箱里的康乃馨,别到头上。婚礼结束了,克拉拉亲手做的三明治包着保鲜膜放在包里,被忘得一干二净。天阴了下来,他们走上斜坡来到拉德国王酒馆,经过边喝啤酒边说风凉话度周末的舰队街小伙子身旁,来到阿吉的车前,却发现车上贴了一张违规停车罚单。

就这样,克拉拉在切普赛街警察局度过了婚后的头三个小时。她提着鞋,看着自己的救星不屈不挠地同交通稽查争论,后者听不懂阿吉对星期天停车规定所做的微妙解释。

“克拉拉,克拉拉,亲爱的——”

是阿吉,他正费力地经过她身边朝前门走去,身子被咖啡桌挡住了一半。

“今晚,伊克巴尔一家要来,我想把房子整理得像样一点——请你别挡路。”

“要帮忙吗?”克拉拉还在做白日梦,但还是耐心地问,“我能搬点东西,要是——”

“不用,不用,不用,不用——我能行。”

克拉拉伸手扶住桌子一边。“让我帮——”

阿吉奋力挤过那个很狭窄的地方,拼命想同时抓住桌腿和移动式玻璃桌面。

“这是男人的活,亲爱的。”

“但是,”克拉拉轻松得令人羡慕地搬起一张大扶手椅,放到阿吉跌坐的地方,阿吉正坐在大厅的台阶上大喘气呢,“没问题的。如果你要人帮忙,只管开口好了。”她用手轻轻擦着他的前额。

“好,好,好,”他恼火地甩开她的手,好像拍苍蝇一样,“我完全能行,你知道——”

“我知道——”

“这是男人的活。”

“是的,是的,我明白——我没别的意思——”

“好了,克拉拉,亲爱的,别挡我的路。我还要接着干,行不行?”

克拉拉看他卷起袖子,摆出决心已定的样子,又去对付咖啡桌了。

“如果你真想帮点忙,亲爱的,你可以动手把衣服拿进去。天知道,那么多衣服,多得都他妈的能沉掉一艘军舰了。怎么才能把那么多衣服塞进那么小的地方,我可不知道!”

“我早就说过了:可以扔掉几件,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的话。”

“现在又不由我说了算,不由我说了算,对不对?我说,对不对?扔掉衣帽架怎么样?”

他就是这种人:永远拿不定主意,永远没有主见。

“我已经说了:如果你不喜欢,就送回去好了。我以为你会喜欢才买的。”

“嗯,亲爱的,”阿吉听她提高了嗓门,不觉小心起来,“用我的钱——起码应该问我一声。”

“哎哟!不过是衣帽架,红色的罢了。红的就是红的,就是红的。红的又怎么了?”

“我只是想,”阿吉压低了声音(这是他婚后最喜欢用的声调,意思是不要让邻居/孩子听到),“让房子显得喜气一点。这一带不错,新生活,你知道。好了,别争了,我们来掷一次硬币:正面朝上就留着,反面……”

热恋中的人吵架,过不了一秒就会抱在一起;较成熟的恋人吵架,刚走到楼上或是隔壁房间,就会消了气,回到对方身边;如果两人的关系已经处于崩溃边缘,那么其中一个就会出门,起码走出两个街区甚或分处两个国家,心里才会有所触动:责任、往事、孩子的手或心弦的拨动,这些因素会促使他们不顾相距遥远,回到另一半身边。如以里氏震级为标准,那么,克拉拉只是发出了最轻微的隆隆声而已。她转身朝大门走去,刚走了两步就停下了。

“正面朝上!”阿吉说,好像一点也没有埋怨,“留下了。看见了?不是很难解决嘛。”

“我不想吵架,”她转身面对着他,刚才她已暗暗下了决心,要记住自己欠他的情,“你刚才说伊克巴尔夫妇要来吃饭,我只是在想……要是他们要我烧咖喱饭——我是说,我会烧咖喱饭——不过是我那种咖喱饭。”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们可不是那种印度人!”阿吉不高兴地说,他对这个提议很反感,“星期天萨姆像别人一样吃烤肉。他整天都在印度餐馆端盘子,才不愿吃咖喱饭呢。”

“我只是猜想——”

“好了,别这么想,克拉拉。求你了。”

他在她前额上深情地吻了一下,为此她稍微弯了弯腰。

“我认识萨姆很多年了,他妻子好像挺文静。他们不是皇族,你知道。他们不是那种印度人。”他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摇了摇头。他感到有点心烦,因为想到了某个问题,某个无法完全解开的难题。

萨马德和阿萨娜·伊克巴尔,他们不是那种印度人——在阿吉心里,克拉拉也不是那种黑人——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印度人,而是住在威尔斯登大街落后的那一边后面四个街区的孟加拉人。他们折腾了一年才搬到这里,用一年时间拼死拼活地干,才从白教堂落后的那一边搬到威尔斯登落后的那一边。在这一年里,阿萨娜拼命踩着厨房里的旧歌手牌缝纫机,给苏活区一家取名“主宰”的商店缝缀一片片黑色塑料片(夜晚,阿萨娜有时会举起刚刚做好的衣服,看着上面的图案,猜测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在这一年里,萨马德以恰如其分地表现恭敬的角度微微歪着头,左手握着一支铅笔,听英国人、西班牙人、美国人、法国人、澳大利亚人用可怕的发音点菜:

“我要画腌菜(花椰菜)马铃薯、家里(咖喱)菠菜。”

“鸡块瞧(炒)洋葱,西西(谢谢)。”

从晚上六点一直干到凌晨三点,每天都在昏昏欲睡中度过,白昼与小费同样难得一见。萨马德会想,推开两个一英镑硬币和一张收据,却只看到十五便士,这算什么意思?这点钱你还不如往喷泉里一扔,看愿望能不能实现好呢。拿出这么点钱当小费,算什么意思?而把这十五便士偷偷藏进餐巾纸这个罪恶的念头还来不及在他脑中成形,穆克胡尔——阿达谢·穆克胡尔,宫殿餐馆的老板,他瘦小结实的身板无时无刻不在餐馆里晃动,一只眼睛慈祥地看着顾客,另一只则始终警惕地盯着雇员——穆克胡尔的眼睛就落到他身上了。

“萨——马——德,”他说起话来总是亲亲热热、甜甜蜜蜜的,“你今晚有没有拍到谁的马屁呀,表哥?”

萨马德和阿达谢是远房亲戚,萨马德年长六岁。去年一月,阿达谢拆开信时别提有多高兴了(满心欢喜!),原来比他聪明、比他英俊的表哥在英国找不到活干,问他能不能……

“十五便士,表弟。”萨马德说着,摊开手心。

“嗯,一点点也好,一点点也好,”阿达谢说,两片死鱼嘴唇拉出一条皱巴巴的微笑,“放进便壶吧。”

便壶是一只黑色巴尔蒂壶,放在员工卫生间外的方形基座上,所有小费都扔进壶里,每天晚上打烊时平分。对希瓦这样年轻英俊、引人瞩目的招待来说,这很不公平。希瓦是雇员中唯一的印度人,这本身对他的招待本领就是一种肯定,说明其高超的服务技巧足以战胜宗教差异。要是哪位坐在角落里哭哭啼啼的白人离婚女子感到寂寞,希瓦又能卓有成效地对她扑闪几下眼睫毛,那他一晚就能挣四英镑小费。他还能从那些穿高领针织衫的导演和制片人身上挣到钱(宫殿餐馆坐落在伦敦剧院区中心,那时候宫廷题材、英俊小生和厨房剧[4]可吃香了),这些导演和制片人对小伙子赞不绝口,看到他撩人地扭着屁股往返于吧台、后厨和餐桌之间,都许诺要是有谁把《印度之行》改编成戏剧,角色一定任他挑。所以,对希瓦来说,便壶制简直就是光天化日下的抢劫,也是对他无与伦比的招待本领的侮辱。但是雇员中还有萨马德这样奔五十的甚至更老的人,比如白发苍苍的穆罕默德(阿达谢的大伯),他至少八十岁了,年轻时会笑的嘴现在两边都掘出了一道道深沟,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便壶制可没什么好埋怨的。与其担着给人抓住的风险(扣掉一个星期的小费)私吞十五便士,还不如加入集体。

“你们都靠我!”打烊时希瓦经常一边不情愿地把五个英镑扔进壶里,一边怒吼,“你们都靠我养活!谁把这些窝囊废弄走!是我挣了五英镑,现在这些钱要他妈的分成几百万份,分给这些窝囊废!这算什么?共产主义吗?”

其他人通常都避开他愤怒的目光,一声不吭地忙别的。一天傍晚,一个只收到十五便士小费的傍晚,萨马德开口了:“闭嘴,小伙子。”语气很平静,声音很轻。

“你!”希瓦围着萨马德走来走去,此时萨马德正在榨一大盆扁豆以备明天之用,“这些人里头,数你最孬!我从没见过他妈的像你这么差劲的招待!要是你给可怜虫端啤酒,你就拿不到小费!我听你和客人聊什么生物学、政治学——本本分分地端茶送水吧,你这个笨蛋——你是个招待,他妈的装什么呀,你不是访谈节目主持人迈克尔·帕金森。‘我刚才听您在说德里,是吧?’”希瓦把围裙搭在手臂上,开始在厨房里装起腔来(他模仿别人的样子可恶极了)。“‘我本人去过那里,你知道,德里大学,真是妙极了,是呀——我还打过仗,为英国打仗,是的——是的,是的,很迷人,很迷人。’”他一边在厨房里转来转去,一边不停地点头,像尤莱亚·希普[5]那样不断地搓手,还不停地对厨师长、往冷冻库里放大块肉的老人、正擦洗烤箱底部的年轻小伙点头哈腰。“萨马德,萨马德……”他说话的口气似乎充满怜悯,然后戛然而止,拉下围裙系到腰上,“你真是个可悲的小人物。”

正在擦壶的穆罕默德抬起头来,把头摇了又摇。他自言自语道:“这些年轻人哪——怎么这样说话呀?怎么这样说话呀?还懂不懂尊重别人呀?这是怎么说话的呀?”

“你也可以滚蛋嘛,”希瓦一边说,一边朝他挥舞一把长柄勺,“你这个老蠢驴。又不是我爹,管得着吗!”

“我是你舅公的二表弟。”背后传来一声咕哝。

“去你的吧,”希瓦说,“去你的。”

他抓起拖把,朝卫生间走去,走到萨马德身边停了下来,把拖把柄举到萨马德嘴边几英寸的地方。

“亲它一口,”他轻蔑地说,然后模仿着阿达谢慢条斯理的口气,“谁知道呢,表哥,说不定要给你加工资呢。”

萨马德的夜晚大多是这么过的:希瓦和别人给他气受;阿达谢对他摆出一副恩赐的样子;见不到阿萨娜;见不到阳光;抓起十五便士,然后松手扔进壶里。他真想给自己挂上一块牌子,一张大大的白色布告,上面写着:

我不是招待。我上过学,搞过科研,当过兵。我妻子叫阿萨娜,我们住在伦敦东部,但很想搬到北部去。我是伊斯兰教徒,但我不知道,是真主抛弃了我,还是我抛弃了真主。我有朋友阿吉等等。我四十九了,不过走在街上,有时候还有女人回头看我。

但是,这样的布告不存在,相反,他有一种强烈的欲望和需要,要和每个人说话,还跟柯勒律治叙事诗中的老水手一样,不停地念叨,不停地反复强调这强调那。难道这不重要吗?但结果总是令人伤心绝望——原来歪着头摆弄铅笔才重要、非常重要——做一个好招待才重要,听别人点菜才重要:

三(酸)添(甜)羊羔和米饭。要薯条。谢谢。

十五便士叮当一声扔在盘子里。谢谢您,先生,太感谢您了。

阿吉结婚之后的那个星期二,等大家都走了,萨马德把白色喇叭裤(同桌布的料子一样)抻得整整齐齐,然后上楼来到阿达谢的办公室,有事要求他。

“表哥!”阿达谢叫了一声,看到萨马德小心翼翼地把身子缩在门边,就友好地做了一个鬼脸。他知道萨马德找自己是想涨工资,在回绝以前,他想让表哥觉得,自己至少已经善意而明智地考虑过这事。

“表哥,进来。”

“晚上好,阿达谢·穆克胡尔。”萨马德说着,跨进了办公室。

“坐,坐,”阿达谢亲切地说,“现在不用站着来那一套虚礼了,对吧?”

萨马德很高兴他这么说,并说了同样的话。他带着必要的惊叹神情,抽空打量着屋子:满眼金色、层层叠叠的地毯,室内陈设都是深浅不一的黄色和绿色。你不得不佩服阿达谢的经营头脑,他照搬了印度餐馆的简单概念(小房间、粉红的桌布、热闹的音乐、难看的壁纸、印度没有的饭菜、五花八门的调料),然后把它放大。他什么也没改,一切都是老样子,但是一切都放大了,店面更大,坐落在伦敦敲诈游客最厉害的地方——莱斯特广场。你不得不赞叹这个地方,赞叹这个人。此时他就像一只无害的蝗虫似的坐着,他那细长如昆虫的身子陷在黑色的皮椅里,斜靠着桌子;他满脸堆笑,明明是寄生虫,却装成慈善家。

“表哥,有什么事吗?”

萨马德吸了一口气。事情是这样的——

萨马德述说自己的境况时,阿达谢的眼睛变得有点呆滞。他那两条皮包骨头的腿在桌子底下抖动,手指头摆弄着回形针,把它拉成字母A的形状:A代表阿达谢。事情是……什么事情呀?事情就是那幢房子。萨马德就要从伦敦东部搬出来了(那里的环境不适合养孩子,是不能,如果你不想让孩子受伤,就不能住在那里,这一点他同意),就要离开伦敦东部那些黑帮团伙了,要搬到伦敦北部、西北部,那里的氛围要……要……自由一些。

轮到他说了吗?

“表哥……”阿达谢开口了,同时调整表情,“你一定理解……要是我必须给每一位雇员买房子,表哥也好不是表哥也好,我就没法做生意了……我付薪水的,表哥……这个国家的生意就是这样做的。”

阿达谢在说“这个国家的生意”时,耸耸肩膀,好像说不惯这种话,但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他无能为力。他是被迫的,他的表情好像在说,是英国人强迫他赚这么多钱。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阿达谢。我付了房子的定金,现在房子是我们的了,我们已经搬进——”

这笔钱他到底是怎么拿出来的?肯定是让老婆死命干活来着。阿达谢边想边从最底下的抽屉又拉出一根回形针。

“只要给我加一点点工资,就能给我这次搬家助一臂之力了。安顿下来可以减轻一点负担。还有阿萨娜,嗯,她怀孕了。”

怀孕了?难办。这事得使不少手腕。

“不要误会,萨马德,我们都是明白人,喜欢直来直去,我有什么就说什么……我知道你不是什么该死的招待——”他低声说出那个脏字,又宽宏大量地笑了,好像两人一起干了调皮捣蛋的事,关系更加亲密了似的,“我明白你的处境……我当然明白……可你得体谅我的处境……要是我给雇来干活的每个亲戚都发津贴,那我就要像可怜的甘地那样赤身裸体、连个尿壶都没有、就着月光纺线了。举个例子吧,就在刚才,我那个败家子连襟、胖猫王侯赛因-以实玛利——”

“那个肉店老板?”

“就是肉店老板,要提价,就他卖给我的臭肉!‘可是阿达谢,我们是连襟!’他这么对我说。我就告诉他,可是摩,这是零售生意……”

这回轮到萨马德发呆了。他想到了妻子阿萨娜,她可不像他刚结婚时想的那样温顺,看来只能给她带去坏消息了。阿萨娜很容易歇斯底里,甚至会火冒三丈。没错,就是火冒三丈。他的亲戚们都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但愿阿萨娜家里没有“古怪的精神病史”,他们很同情他,那样子就好像你看到有人买了一辆赃车,结果发现里程数超出预期。萨马德天真地以为,这么年轻的女人会……好对付一些。但阿萨娜可不……不,她不容易对付。他想,如今的女人可能都这样。阿吉的新娘……上星期二,从她的眼神里看得出来,那个女人也不容易对付。女人都这样。

阿达谢说完了自以为无懈可击的长篇大论,心满意足地往后靠去,把刚才弯好的代表穆克胡尔的M放在膝盖上代表阿达谢的A旁边。

“谢谢你,先生,”萨马德说,“非常感谢你。”

那天晚上,家里闹翻了天。正在缝纫机上做黑色热裤(上面钉了装饰钉)的阿萨娜,一听到这坏消息,当场掀了缝纫机。

“废物!你说,萨马德·迈阿,干吗要搬到这里来——房子好,是的,很好,很好——可是吃的在哪里呢?”

“这地方好,我们的朋友也住在这里。”

“那都是什么人哪?”她用小拳头捶着餐桌,震得盐和胡椒粉一阵乱飞,在空中搅作一团,场面煞是壮观。“我不认识这些人!跟一个什么英国人是战友,那都是老早以前的事了,谁还记得那场战争……讨了一个黑人做老婆!他们是谁的朋友哪?就是这些人,我的孩子以后就要跟他们一起长大吗?他们的孩子——半黑不白?可是你说,”她喊叫着回到刚才的话题,“吃的在哪里呢?”她装模作样地把厨房柜门一个个打开,“吃的在哪里?我们能吃瓷器吗?”两个盘子在地上摔得粉碎。她轻轻拍着肚子,表示这是在和还没出世的孩子说话,然后指着地上的碎片,“饿不饿?”

萨马德逼急了也同样会演戏。他猛地拉开冰箱门,拽出小山似的一堆肉,放到屋子中央。他说,他母亲整晚都干活,还亲手给家人准备肉食。他母亲可不像阿萨娜那样,花钱买现成的肉、酸奶和细面条。

阿萨娜对着他的肚子猛击一拳。

“萨马德·伊克巴尔!你这老顽固!我干吗不跑到大街上去蹲马桶、洗衣服呀,呃?说真的,我的衣服怎么样,能吃吗?”

正当萨马德捂着抽紧的小肚子时,她在厨房里剥光身上的衣服,全都撕成碎片,又把破布扔在那堆餐馆里切剩的冻羊肉上。她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小山包那么大的肚子整个露在他面前,然后她披上一件褐色长外套,走出了屋子。

她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心想,尽管如此,这话还是没说错:这是个好地方。她怒气冲冲地朝大街走去,边走边避开一棵棵树,而以前住在白教堂时,她得避开满地的床垫和无家可归的人。她不能否认,这是个好地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她不能否认这一点。阿萨娜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住处附近有绿地对孩子的品德有好处。她的右边就是格莱斯顿公园,以自由党首相的名字命名的一望无际的绿地(阿萨娜的娘家在孟加拉是个受人尊敬的古老家族,她学过英国历史;但是,看看她现在这个样子!要是他们看到这种深渊……)。按照自由党的传统,这所公园没有篱笆,不像富丽的女王公园(维多利亚公园)那样周围都是尖尖的金属栏杆。威尔斯登没有女王公园那么美,但这是一个好地方,不能否认这一点。不像白教堂,在那里,疯子挨家挨户地敲门,说的疯话吓得大家往地下室躲,坏小子们则穿着钢头靴踢窗户。到处都是愚蠢而毫无意义的事情。现在她怀孕了,需要宁静、祥和些的环境。不过有一点这里与以前没什么两样:别人都怪怪地看着她,这个娇小的印度女子穿着雨衣在大街上大步流星地走着,浓密的头发四处飞舞。马里烤肉串、常先生饭店、拉吉餐馆、马尔科维奇面包店——她边走边看着这些不熟悉的招牌。她很精明。她看得出这是怎么回事。“自由?说得好听罢了!”不管走到哪里,谁也不比谁自由。只是在威尔斯登,拉帮结伙的气候还没有形成罢了,还不至于吓得你往地下室跑,还不至于给人砸烂窗户而已。

“生存就是这么回事!”她大声下了结论。(她在对肚子里的婴儿说话,她爱每天让它明白一个道理。)她推开店门,挂在招牌“狂鞋店”几个字上方的铃铛叮当叮当地响了起来。侄女尼娜在这里干活,这是一家老式修鞋店,尼娜负责钉鞋跟。

“阿萨娜,你一脸霉气,”尼娜用孟加拉语叫她,“怎么穿这么难看的外套呀?”

“关你屁事,你管我穿什么?”阿萨娜用英语回答,“我是来拿老公的鞋的,不是来跟‘不要脸的侄女’聊天的。”

尼娜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如今阿萨娜搬到了威尔斯登,这种话只会听得更多。以前都是长句子,比如你除了叫人丢脸之外还会什么……或者我的侄女这个不要脸的……不过现在,因为阿萨娜没工夫、也没精神每次都出口伤人,所以只好精简成“不要脸的侄女”,这个说法哪里都能用。

“看到鞋后跟没?”尼娜一边说,一边撩起盖住眼睛的染成金色的刘海,取下架子上萨马德的鞋,把蓝色小票递给阿萨娜,“都穿通了,阿尔西姑姑,我得从鞋底修起。鞋底!他穿这鞋都干什么了?跑马拉松?”

“干活。”阿萨娜简短地回答。“祈祷。”她又加了一句,因为她喜欢向别人显示自己可敬的地方。此外,她确实很传统,很虔诚,除了信仰之外什么都不缺。“别叫我姑姑,我才大你两岁。”阿萨娜把鞋子塞进塑料购物袋,转身要走。

“我想,祈祷是跪在地上做的。”尼娜快活地笑着说。

“都是,都是,睡觉,走路,走路,”阿萨娜不耐烦地说,又从叮当作响的铃铛下走过,“造物主的视线从不离开我们。”

“新房子怎么样?”尼娜在她身后喊道。

可她已经走了。尼娜看着年轻的姑姑像一颗褐色的子弹消失在路的尽头,她摇摇头,叹了口气。她既年轻又老成,尼娜想,她做事很明白,穿着舒服的长外套,显得那么干练,但你觉得——

“噢!小姐!鞋来了,快干活吧。”储藏室里传来一个声音。

“急你个鬼呀!”尼娜说。

到了街角,阿萨娜突然跑到邮局后面,脱下挤脚的凉鞋,穿上萨马德的鞋子。(阿萨娜这点很怪。她个子小,脚却很大。看到她,你会本能地觉得她的脚还会变大。)一眨眼的工夫她就把头发绾成结实的发髻,为了挡风又裹紧了外套。然后她动身走过图书馆,踏上一条从没走过的又长又绿的小路。“生存就是一切,小伊克巴尔,”她又对着凸起的肚子说,“生存。”

走到一半,她穿过马路,打算向左转,绕一个圈回到街上去。她朝一辆后部敞开的白色货车走去,羡慕地看着堆在货车里的家具。就在这时,她认出了倚着花园篱笆的黑人女子,这女子(她衣衫不整!只穿着一件鲜艳的紫色背心,就和内衣差不多)正神情恍惚地朝图书馆那边望着,似乎她的未来就在那个方向。阿萨娜来不及避开,被她看见了。

“伊克巴尔太太!”克拉拉喊了一声,招手叫她过去。

“琼斯太太!”

两个女人一时都为自己的打扮感到难堪,但看到对方的样子,又释然了。

“你看,是不是太巧了呀,阿吉?”克拉拉说话时,把每个辅音都发了出来。她已经基本改掉了口音,很乐意有机会就加以锻炼。

“什么?什么?”阿吉说,他正被走廊里的一只书架折腾得有点恼火。

“我们正说你们呢,今天晚上来吃饭,对吧?”

黑人一般都比较友善,阿萨娜心想,一边朝克拉拉笑着,一边不知不觉地把这一点算成黑姑娘的优点。对于她不喜欢的所有少数群体,阿萨娜爱选出一个人另眼相看,使其灵魂得到宽恕。在白教堂,得到拯救的人有很多:治脚病的中国人范先生、做木匠的犹太人赛加尔先生、老是上门的多米尼加女人露仙。这女人弄得阿萨娜又惊又怒,她居然想让阿萨娜改变信仰,加入第七日基督复临教派。所有这些幸运儿都得到了阿萨娜宝贵的宽恕,不可思议地如印度虎一样褪掉了毛皮。

“是的,萨马德提过这事。”阿萨娜说,虽然她没听萨马德说起过。

克拉拉喜笑颜开:“好……好!”

冷场片刻。两人都想不出有什么好说的,都低下了头。

“这双鞋看上去很舒服呀。”克拉拉说。

“是的。是的。你知道,我经常走动。现在又有了——”她拍了拍肚子。

“你怀孕了?”克拉拉很惊讶地说,“天哪,这么小,俺没瞅出来。”

说完克拉拉就脸红了,她一兴奋或高兴,方言就会脱口而出。阿萨娜只是愉快地笑着,不太明白她的话。

“你不说我都不知道。”克拉拉说,情绪缓和下来。

“天哪!”阿萨娜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说,“可我们俩的老公不是无话不谈的吗?”

这话一出口,两个年轻的妻子立刻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性。她们的丈夫确实彼此无话不谈。是她们俩被蒙在了鼓里。

第四节 三个就要出世

阿吉是在上班时听到消息的:克拉拉怀孕两个半月了。

“你没怀,亲爱的!”

“我怀了!”

“你没怀!”

“我怀了!我还问医生,孩子会长成什么样子?是不是一半黑一半白呀什么的。他说什么都有可能,还可能是蓝眼睛呢。你想得出吗?”

阿吉想不出。他想不出自己的一半跟克拉拉的一半掺在基因池里,还占了上风。可这太令人兴奋了!太了不起了!他冲出办公室,跑到尤斯顿路去买烟。二十分钟后,他大摇大摆地回来,手里提着一大盒印度糖,在办公室里转悠起来。

“诺埃尔,来一块会粘牙的糖。这块好。”

诺埃尔是低级职员,他狐疑地看着油腻腻的盒子。“这是干什么?”

阿吉在他背上重重地拍了几下。“我要有孩子了,知道吗?蓝眼睛,你信不信?我在庆贺呢!尤斯顿路有十四种木豆,却买不到该死的烟!挑吧,诺埃尔。这块怎么样?”阿吉拿起一块难闻的、半白半粉的糖块。

“嗯,琼斯先生,那块太……我真的不爱……”诺埃尔摆出要工作的架势,“我还要继续……”

“噢,拿一块,诺埃尔。我就要有孩子了。我都四十七了,才刚要有一个小宝宝。应该庆祝一番,是吧?拿一块……你不尝怎么知道好不好吃呢?就咬一点点。”

“巴基斯坦食品不合……我有点不舒服……”

诺埃尔拍拍肚子,摆出毫无办法的样子。诺埃尔干的是直邮这一行,可他说话不喜欢直截了当。他在公司喜欢扮演中间人的角色,比如转接电话、转告口信、转发信件等。

“真要命,诺埃尔……不过一块糖嘛。我只想庆贺庆贺罢了,朋友。你们这些嬉皮士不吃糖不吃东西吗?”

诺埃尔的头发比别人的稍长,又曾有过在咖啡室里焚香的举动。公司很小,谈资不多,这两件事情就使诺埃尔成了仅次于布鲁斯明星詹妮斯·乔普林的人物。正如阿吉是白人中的杰西·欧文斯,因为他二十七年前在奥运会上得了第十三名;会计部的加里抽烟时喜欢从鼻孔里喷烟,又有个法国奶奶,所以就成了法国老牌明星莫里斯·切瓦力亚;与阿吉一起叠纸的埃尔默特则是爱因斯坦,因为《泰晤士报》上的纵横字谜他做得出三分之二。

诺埃尔看起来像受了伤害:“阿吉……你有没有看到我写的便条?赫罗先生说……”

阿吉叹了口气:“母亲保健账户广告的折叠款式。是的,诺埃尔,我已经跟埃尔默特说了,把接缝孔移一下。”

诺埃尔显得很高兴:“嗯,恭喜了……我要继续……”说着便回到办公桌前。

阿吉转身请接待员莫琳吃糖。莫琳的腿很好看,在她这个年纪能这样很不错了——就像皮包得很紧的香肠——她还有点喜欢他。

“莫琳,亲爱的。我要做爸爸了!”

“是吗,亲爱的?哦,我很高兴。女孩还是——”

“现在还不知道呢。不过,是蓝眼睛,”阿吉说,本来很低的遗传可能性现在似乎已成定局,“你相信吗?”

“你说是蓝眼睛,阿吉,亲爱的?”莫琳说,她语速很慢,好一边说一边思索,“我不是开玩笑……可是你妻子,嗯,难道不是有色人种?”

阿吉诧异地摇了摇头:“是!但她和我有了孩子,两个人的基因混在一起,就变成了蓝眼睛!大自然的奇迹!”

“噢,是的,奇迹。”莫琳简短地答道,心想这说法倒挺得体。

“来一块糖?”

莫琳看上去有点犹豫。她拍了拍穿着白色紧身裤袜、布满小坑的粉红色大腿。“噢,阿吉,亲爱的,我不能吃。肉都要跑到大腿和屁股上了,是不是呀?我们可不年轻了,对吧,啊?对吧,啊?我们没办法让时光倒流,对吧,啊?真羡慕那位琼·里夫斯,不知她有什么青春秘方!”

莫琳笑了很久,在公司里,她的笑很有特色——又尖又响,但只微微张口,她很怕长笑纹。

她疑神疑鬼地用血红色的指甲戳起一颗糖。“印度糖,是不是?”

“是的,莫琳,”阿吉傻乎乎地笑着,“又辣又甜。有点像你。”

“噢,阿吉,你真有意思。”莫琳伤感地说,她对阿吉始终有一点点好感,但又仅限于一点点,因为他有点怪,老是同巴基斯坦人和加勒比海人说话,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现在还讨了一个有色女人做老婆,连什么肤色都不提,直到会餐那天她本人露面,大家才知道她居然那么黑!看到她时,莫琳在吃对虾开胃菜,差点噎住了。

莫琳探身去接电话。“我还是不吃了,阿吉,亲爱的……”

“随你。不过,不吃真是太可惜了。”

莫琳淡淡地笑笑,抓起听筒。“在,赫罗先生,他正好在这里,他刚知道就要做爸爸了……是的,孩子是蓝眼睛,显然是这样……是的,我就是这么说的,跟基因有关,我估计……哦,是的,行……我会告诉他的,我叫他过来……哦,谢谢您,赫罗先生,您真是太好了。”莫琳抓着话筒,低声(但又故意让大家都能听到)对阿吉说:“阿吉,亲爱的,赫罗先生要见你。他说,很急。你是不是调皮捣蛋了?”

“我看也是!”阿吉边说边朝电梯走去。

门上写着:

凯文·赫罗

公司董事

摩根赫罗公司

专业从事直邮

这些字是用来唬人的,阿吉恰恰被吓住了:先是门敲得太轻,接着又敲得太重,然后又敲了个空——因为这时,身穿斜纹布衣服的凯文·赫罗刚好打开了门。

“阿吉,”凯文·赫罗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这并非经常刷牙的结果,而是价格不菲的牙科服务使然,“阿吉呀阿吉,阿吉呀阿吉。”

“赫罗先生。”

“你把我搞糊涂了,阿吉。”

“赫罗先生。”

“坐这儿,阿吉。”

“您别客气,赫罗先生。”

凯文擦掉衬衫领口旁一条脏兮兮的汗渍,手上摆弄着一支银质派克笔,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是这样,这件事很微妙……我从不认为自己有种族主义思想,阿吉……”

“赫罗先生?”

哎呀,凯文想,眼睛跟脸的比例多不协调。当你想说点微妙的事情时,你可不希望被那种眼睛盯着。大眼睛,就跟孩子的或小海豹的眼睛那样,那种天真无邪的面相——阿吉·琼斯看上去就像是随时准备让人棒打头部的东西一样。

凯文改用委婉的说法:“让我换个说法。通常,碰到这种微妙的情况,你知道,我会和你交换意见。我一直都愿意和你交谈,阿吉。我尊重你。你不浮滑,阿吉。你从不浮滑,却很——”

“踏实。”阿吉帮他说完,这番话他已经会背了。

凯文笑了,脸上绽开一道大口子,仿佛大胖子快步穿过弹簧门那样,张开、合上时同样快而猛。“对,不错,踏实。大家信任你,阿吉。我知道你年纪有点大了,腿脚老了,不那么灵便了——但是公司转手的时候,我留下了你,阿吉,因为我看得清清楚楚:大家信任你。这就是你能在直邮公司一干几十年的原因。我相信,阿吉,你能正确对待我说的话。”

“赫罗先生?”

凯文耸了耸肩:“我本来可以骗你的,阿吉,我本来可以对你说,我们在订位置时弄错了,漏掉了你;我本来可以拍拍脑袋,胡乱编一套瞎话——可你是个大人,阿吉。你会给饭店打电话,你不是乡巴佬,阿吉,你有脑子,你能算出二加二——”

“等于四。”

“等于四,对极了,阿吉。你会算出是四。你明白我跟你说的话吗,阿吉?”

“不明白,赫罗先生。”

凯文准备转入正题:“上个月的公司会餐——太尴尬了,阿吉,很不愉快。现在我们又要与桑德兰的兄弟公司搞一年一度的联谊活动,大约有三十个人,没什么好玩的,你知道,咖喱饭啦,淡啤酒啦,再来点嘣嚓嚓……我说过,不是因为我有种族主义思想,阿吉……”

“种族主义思想……”

“我会朝伊诺克·鲍威尔吐口水……可他的话也有一定道理,是不是?若达到一个点,饱和点,人们会感觉有点不舒服……你看,他只是说——”

“谁?”

“鲍威尔,阿吉,鲍威尔——应该跟上时代——他只是说,过了某个点就过头了,过头了,对不对?我是说,每个星期一早晨,尤斯顿火车站就像德里一样。这里有些人,阿吉——我没有把自己算在内——觉得你的态度有点怪。”

“怪?”

“你看,做妻子的都不喜欢这样,因为,让我们面对事实,她是那种真正的美女——那两条腿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阿吉,我要为这两条腿恭喜你——男人呢,嗯,男人不喜欢这样,因为他们和自己优雅的妻子一起出席公司会餐,不愿意觉得缺点什么,特别是她……你知道……他们会不知所措的。”

“谁?”

“什么?”

“我们在说谁呀,赫罗先生?”

“你看,阿吉,”凯文已经汗如雨下了,像他这样胸毛浓密的人不喜欢流那么多汗,“拿去,”凯文从桌子对面推过来厚厚一沓餐券,“是那次抽奖活动多出来的——记得吗?就是那次给比夫拉人办的抽奖活动。”

“噢,不用——那次我已经赢了一副烤箱手套了,赫罗先生,没必要——”

“拿着,阿吉。这是五十镑餐券,可以在全国五千多家餐饮店吃饭。拿着,我请你吃几顿。”

阿吉用手指拨弄着餐券,好像它们是很多张面值五十镑的钞票。凯文觉得,有那么一会儿,自己看到阿吉的眼里闪着快乐的泪光。

“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个地方我经常去,如果他们收这些午餐券,那我就太高兴了。非常感谢。”

凯文用手帕擦着额头:“请你别客气,阿吉。”

“赫罗先生,我能不能……”阿吉指了指门,“我只是想打几个电话,你知道,把孩子的消息告诉他们……我们现在谈完了吧?”

凯文点点头,松了口气。阿吉离开座位。他刚抓到门把手,就听到凯文突然又一次拿起派克笔,说:“噢,阿吉,还有一件事……同桑德兰那边的会餐……我和莫琳谈过了,我想我们得减掉几个人……我们把所有人的名字都放在帽子里抓阄,你的名字跳出来了。不过,我觉得你也没损失什么,呃?这种事情很无聊。”

“说得对,赫罗先生。”阿吉说,他的心已经飞到别处去了。他在心里祈祷着,但愿奥康奈尔是其中一家餐饮店。他对自己微笑着,想象着自己掏出五十镑午餐券时萨马德的反应。

部分因为琼斯太太在伊克巴尔太太怀孕后不久也怀上了,部分因为两人平时相距很近(这时克拉拉在兼职做基尔伯恩青年团的监督员,这个青年团有点像牙买加音乐和根乐队[6]的十五人小组——成员的打扮都是六英寸非洲式发型、阿迪达斯运动服、褐色领带、尼龙搭扣和深色太阳镜——阿萨娜则参加了基尔伯恩路附近的亚洲妇女产前班),两个女人的交往变得频繁起来。一开始两人有点矜持——偶尔约好吃顿午饭,有时一起喝喝咖啡,只是为了反对自己丈夫的交情,两个女人才经常碰面。慢慢地,两人的关系发展起来。她们无力改变自己的丈夫互相欣赏交往的事实,只好由他们去了。这样倒也空闲了,总的来说也没什么不好:有时间野餐远足,有时间聊自己的事情,有时间看法国电影,阿萨娜听说要出现裸体就叫起来,还捂住眼睛。(“把这段剪掉!我们不看那摇来晃去的小铃铛!”)克拉拉则瞥见了另一半人的活法:那些靠浪漫、激情和生活乐趣享受人生的另一半人,有性生活的另一半人。她本来也能过上那种生活,要是在那个晴朗的日子,阿吉宝德·琼斯在楼梯底下等着时她没在楼梯上面就好了。

后来,当两人的肚子变得很大、坐不进电影院的座位时,她们开始在基尔伯恩公园一起吃午餐,“不要脸的侄女”也经常加入。三个人挤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阿萨娜按着热水瓶,把不加牛奶而放了柠檬的相当难喝的茶倒给克拉拉,接着打开一层又一层保鲜膜,露出精心准备的美食:好吃的饭团、五颜六色的松脆印度糖、五香牛肉馅薄饼、洋葱沙拉。她对克拉拉说:“吃光!把自己撑得饱饱的!宝宝就在那里,在你肚子里翻跟头呢,等着上菜呢。姑娘,别让孩子受苦!你想让大肚子饿死呀?”别光看外表,那张长凳上其实有六个人(三个大活人,三个就要出世);克拉拉怀着个女孩,阿萨娜则怀着两个男孩。

阿萨娜说:“咱们先说好了,谁也别诉苦。孩子是神赐的,越多越开心。我告诉你呀,当时我一回头,看到那个怪怪的超山婆……”

“超声波。”克拉拉含着满嘴的饭纠正道。

“是的,我差点犯心脏病翘掉了!两个!一个都养不起!”

克拉拉笑了,说她想得出萨马德看到两个孩子时脸上有什么表情。

“没有,亲爱的,”阿萨娜用责备的口气说,把自己的大脚塞到纱丽下面,“他什么也没看见。他没去。我不会让他看那种东西的。女人得有自己的隐私——没必要让丈夫和身体上的事情有瓜葛,女人的……那种地方。”

“不要脸的侄女”就坐在两人当中,不满地咂着牙齿。

“见鬼去吧,阿尔西,他有时候肯定要和你那种地方有瓜葛,难道这是他妈的圣灵怀胎吗?”

“真粗鲁!”阿萨娜用英国式的鄙夷口气对克拉拉说,“一把年纪了还这么粗鲁,又像小孩子一样不知好歹。”

然后克拉拉和阿萨娜都把手搁到隆起的肚子上,两人有相同的经历时,偶尔就会出现这种不约而同的现象。

尼娜为了补过,就说:“是呀……嗯……你们准备起什么名字呀?有没有想过?”

阿萨娜已经想好了:“女孩就叫米娜和玛拉妮,男孩就叫马吉德和迈勒特[7]。M挺好,M叫起来有劲。马哈特马[8]、穆罕默德、那个有趣的莫坎比先生——就是《莫坎比和怀斯》节目里的——都以M开头,这个字母挺可信。”

克拉拉更谨慎一些,在她看来,起名是很隆重的大事,就像是神的任务交给凡人来做一样:“如果是女儿,我想就叫她艾丽。这是方言。意思是一切都很好、很棒、平安,知道吗?”

阿萨娜还没听她说完就吓了一跳:“‘很好’?这是给孩子起的名字?你还不如叫她‘先生来点点心怎么样’或‘天气真好’什么的。”

“——阿吉想叫她萨拉。萨拉这个名字没什么不好,可也没什么好。我想亚伯拉罕的妻子叫这个名字倒挺合——”

“是易卜拉欣!”阿萨娜纠正道,与其说是卖弄学问,还不如说是出于本能,“靠真主慈悲,她一百岁时还能蹦出孩子。”

尼娜见话题变了,心里有点不高兴:“嗯,我喜欢艾丽这个名字。很时髦。与众不同。”

阿萨娜爱听这话。“发发慈悲吧,阿吉才不懂什么时髦、与众不同呢。换了我是你,亲爱的,”她拍了拍克拉拉的膝盖,“我就选萨拉,这事就到此为止了。有时候你得让男人说了算,只为了一点点——用英语怎么说来着?只为了一点点——”她把手放在噘得高高的嘴上,像门卫守着门似的,“嘘嘘。”

但“不要脸的侄女”对此却是这样反应的:故意带出浓重的口音,眨巴着长睫毛,把学生围巾像面纱那样包住头。“噢,是呀,姑姑,对极了,听话的印度小女人。你不能找他说话,只能等他跟你说话。你们吵架,却从不沟通。到头来,总是他占上风,因为他可以为所欲为。你甚至经常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做什么,有什么感受。现在是一九七五年,阿尔西。你再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处理关系了。这可不像在老家。在西方国家,男人和女人都要互相沟通,他们倾听对方的意见,否则……”尼娜做了一个小蘑菇云爆炸的手势。

“哪来那么多废话!”阿萨娜响亮地说,一边闭上眼睛,一边摇头,“是你不听别人说话。我对真主发誓,我会自始至终得到多少就奉献多少。可你以为我会在乎他干什么事情,你以为我想知道。说实话,婚姻要维系下去,根本没必要谈这谈那的;什么‘我是这么个人’,什么‘我很喜欢这样’,说这说那都用不着——特别是你丈夫已经老了,一脸皱纹,身子骨也快散架了——你就不再想知道床下面黏糊糊的都是什么东西,衣柜里又是什么嘎哒嘎哒在响了。”

尼娜皱起眉头,克拉拉也提不出有力的反驳,于是米饭又被让了一圈。

“而且……”阿萨娜停了停又开口了,她把两只手臂交叉放在胸口下面,很高兴能把一个话题这样抱在胸前,这个胸膛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如果你是从我们这种人家出来的,你就该知道,沉默、不说话才是家庭生活的良方。”

这三个人都在刻板虔诚的家庭里长大。在那些屋檐下,神每顿饭都要出现,每个游戏都要参加,还坐在被褥下面的莲花座上,点着香火,保佑一家老小平安无事。

“那么我把话说白了吧,”尼娜嘲弄地说,“你是说,适当压迫对婚姻有好处?”

阿萨娜一听这话,就像被按了按钮似的暴跳起来。“压迫?胡说八道!我只是在说常识。我丈夫是什么样的人?你丈夫是什么样的人?”她指着克拉拉说,“我们刚出生,他们就已经二十五岁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他们会干什么?他们手上沾了什么鲜血?他们的裤裆里是什么黏糊糊臭烘烘的东西?谁知道?”她猛地抬起手来,把这些问题释放到基尔伯恩不健康的空气里,被一群麻雀带着飞走了。

“你不懂,我‘不要脸的侄女’,你们这代人不懂……”

听到这里,尼娜禁不住吐出嘴里的一片洋葱,因为她的反感太强烈了:“我们这代人?他妈的,你才比我大两岁,阿尔西。”

但是,阿萨娜只管说下去,做了个手势,好像要切掉“不要脸的侄女”下流的舌头:“……不是每个人都想弄清楚别人潮乎乎的私处。”

“可是姑姑,”尼娜提高了嗓门,这是她很愿意讨论的话题,她们两个人的最大症结就在于阿萨娜的包办婚姻,“跟自己一点也不了解的人生活在一起,你怎么受得了?”

阿萨娜做了个令人恼怒的鬼脸作为回答:她总是在对方发火时摆出一副开心的样子。“因为,自以为聪明的小姐,这是最简单的办法。正因为夏娃一点也不了解亚当,他们俩才过得那么好。让我说得明白些:是的,我白天刚认识萨马德·伊克巴尔,晚上就跟他结了婚。是的,我一点也不了解他。可我当时挺喜欢他。我们在德里见面,在早餐店,天很闷热,他就用《泰晤士报》给我扇风。我当时觉得他长相不错,声音好听,在他这个年纪后背也很挺,身材也不错,很好。现在呢,我越了解他,就越不喜欢他。所以你看,我们以前可比现在好。”

听到这番歪理,尼娜恼怒地跺了跺脚。

“另外,我永远不可能完全了解他。要想让我丈夫说出什么来,就好比要石头挤出水一样。”

尼娜忍不住笑了:“从石头里挤出水来。”

“是的,是的。你以为我很笨。可是在男人之类的事情上我明白得很。我跟你说——”阿萨娜准备学几年前见过的年轻德里律师(头发中分、纹丝不乱)的样子,来一番总结,“男人是最后的谜团。上帝都比男人容易理解。好了,哲学讨论够了,来点小卷饼?”她掀开塑料桶盖子,对自己所下的结论非常满意。

“真可惜你怀了,”尼娜一边对姑姑说,一边点着一支烟,“我是说,怀了男孩。真可惜你会有两个儿子。”

“这话什么意思?”

这是克拉拉在问,她暗地里(不让阿萨娜和阿吉知道)从尼娜那里借书看,而尼娜又是从收费图书馆借的。短短几个月,克拉拉已经看了葛丽尔的《女阉人》、琼的《怕飞》和《第二性》,这些都是尼娜为了消除克拉拉的“错误意识”而故意偷偷让她看的。

“我的意思是,我只是想,本世纪男人造成的混乱够多了。这世上他妈的男人够多了。如果我知道自己要生男孩,”她停顿了片刻,让两位满脑子错误意识的朋友听到这个新概念时有个心理准备,“我会认真考虑流产。”

阿萨娜尖叫起来,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耳朵,另一只手捂住克拉拉的耳朵,还差点被一块茄子噎住。出于某种原因,这番论调让克拉拉觉得好笑,好笑得令人歇斯底里、难以抑制,好笑得要命。“不要脸的侄女”不知所措地坐在两人当中,这两个圆得像鸡蛋的女人则弯下了腰,一个朗声大笑,一个恐惧到窒息。

“你们没事吧,女士们?”

说话的是索尔·乔泽夫维兹,这位老人家主动承担起公园的治安任务。(由于缩减公共开支,公园看门人他早就没得做了。)他站在她们面前,和以前一样乐意随时帮忙。

“如果你说没事的话,我们可都要在地狱里烧死了,乔泽夫维兹先生。”阿萨娜说,她竭力控制着自己。

“不要脸的侄女”骨碌碌地转着眼睛:“你倒说说看。”

在反唇相讥这种事情上,阿萨娜的反应比狙击手都快:“我说,我说——令人高兴的是,真主已经安排好了。”

“下午好,尼娜。下午好,琼斯太太,”索尔利索地对两个人各鞠了一躬,“你们肯定没事吗?琼斯太太?”

克拉拉没法控制眼角流出的泪水。此时此刻,她弄不清自己是在哭还是在笑。

“我很好……很好,不好意思,让你担心了,乔泽夫维兹先生……真的,我很好。”

“我看没那么好笑,”阿萨娜嘀咕着,“杀害无辜的人——好笑吗?”

“从我的经历来看,不好笑,伊克巴尔太太。不好笑。”索尔·乔泽夫维兹像平时一样不动声色地说,把一条手帕递给克拉拉。这话让三个女人都吃了一惊——因为历史会如脸红一样,毫无预兆、令人不安——这位以前当公园看门人的老人有什么样的经历呢?三人都陷入了沉默。

“好吧,既然女士们没事,我就干别的去了。”索尔说,一边做了个手势示意克拉拉可以留着手帕,一边把刚才取下的帽子戴回去。他又一次利索地微微鞠了一躬,慢慢地走开了,按逆时针方向巡视公园。

等索尔走远,听不到她们说话时,尼娜说:“好吧,阿尔西姑姑,我道歉,我道歉……他妈的,你们还想怎么样?”

“噢,什么该死的都想,”阿萨娜说,她的声音没有了火药味,变得脆弱起来,“这整个该死的世界已经够明白的了——一句话就能说明白。我什么也无法理解,我这才开始呢。你明白吗?”

她叹了口气,不等人回答,也不看尼娜,而是望着在紫杉林中蜿蜒行进的索尔渐渐远去的驼背身影。“你可能说对了,在萨马德的事情上……在很多事情上。可能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就连肚子里的这两个也一样……可能我跟我那口子谈得不够多,可能我是嫁了个陌生人。你可能看得比我清楚。我知道什么呢……赤脚的乡下丫头……从没念过大学。”

“噢,阿尔西,”尼娜被阿萨娜的话弄得手足无措,不安地说,“你知道我没那意思。”

“可我不能老是苦恼,一天到晚为现实苦恼,我得为那些能够容忍的现实苦恼。这就是失去理智喝海水和咽溪水的区别。我‘不要脸的侄女’相信谈话疗法,对吗?”阿萨娜说,咧嘴笑了笑,“谈、谈、谈,谈谈就没事了,坦诚相对,剖开你的心,肝胆相照。可过去的一切不是语言能够解决的,亲爱的。我们嫁给了老头子,你明白吗?这些娃娃,”阿萨娜拍着肚子里的孩子,“他们以后要认长脚蜘蛛做爸爸了,一只脚踩在现在,一只脚踩在过去。谈话解决不了这种问题。他们的根始终是一团乱麻,还不断地被挖起来,只要看看我的园子就能明白——每天都有该死的鸟来光顾我的芫荽……”

这时,索尔·乔泽夫维兹已经走到远处的大门口,他转身挥了挥手,三个女人也朝他挥了挥手。克拉拉觉得有点像做戏,把他的奶油色手帕举过头顶挥舞着,就像在送什么人坐火车出国旅行似的。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尼娜想消除开始变得阴郁的野餐气氛,便换了个话题,“我是说琼斯先生和迈阿先生。”

阿萨娜把头向后仰去,摆出轻蔑的样子:“噢,打仗的时候,一起杀哪个本不该死的可怜虫时认识的,肯定的。吃够了苦头又换来了什么?萨马德·迈阿是一只断手,另一个是一条病腿。值得,真是值得。”

“阿吉的右腿,”克拉拉平静地说,指着自己的大腿,“有一块弹片,我想。可他没给我看。”

“噢,谁要看呀!”阿萨娜咆哮起来,“我宁愿相信毗湿奴[9]是千手扒手,也不相信这些男人。”

但是克拉拉很爱惜年轻士兵阿吉的形象,特别是在直邮公司干活的又老又松弛的阿吉趴在她身上的时候。“噢,别这么说……我们不知道有什——”

阿萨娜毫不掩饰地对着草地吐了口唾沫:“吹牛!如果他们是英雄,赏给英雄的玩意儿在哪儿呢?赏给英雄的小玩意儿在哪儿呢?英雄——他们都有犒赏。他们有英雄奖章。十里路外都能看见。我没见过军功章……连照片也没有。”阿萨娜的喉咙口发出一声难听的响动,表示不相信,“看看吧——不,亲爱的,这事一定得干——看仔细一点,看看还剩下什么。萨马德只剩一只手;说他要找真主,可真主却让他扑了个空;他已经在那家咖喱饭店干了两年了,给那些从没吃过好东西的白人送全是筋的山羊肉。阿吉宝德呢——嗯,看仔细一点……”

阿萨娜不说了,想看看克拉拉有什么反应,免得因直言不讳得罪人,造成不必要的痛苦。但是克拉拉闭上了眼睛,她已经在看仔细一点。年轻姑娘闭着眼睛看着老男人,笑容开始在脸上弥漫,她接口说完阿萨娜的话:“……靠叠纸过活,我的基督耶稣呀。”

第五节 阿尔弗雷德·阿吉宝德·琼斯和萨马德·迈阿·伊克巴尔的牙根管

这个建议很好。阿萨娜建议要看仔细一点,要眼对眼直面问题,一种坚定而诚实的凝视,一种从事物的心脏一直深入到骨髓的入微检视——但问题是,你想追溯到多久以前?要多久以前才行?还是那句美国人的老话:你想要什么——血统?可能光血统还不够——有人这样窃窃私语。还要有密谈、勋章、照片、表格、证书和依稀印着褐色日期的黄纸片,往后退、后退、后退,好了,就退到这里吧,就退到这时吧。退到阿吉干净得无可挑剔、脸色粉红、皮肤光鲜的时候,那年他十七岁,正好可以骗过手拿铅笔和卷尺的体检医生。退到大阿吉两岁的萨马德仍然皮肤红润、透着烤面包那种暖色的时候,回到他俩初次分到一起的那天,萨马德·迈阿·伊克巴尔(第二排,到这里来,当兵的)和阿尔弗雷德·阿吉宝德·琼斯(往前跨一步,再跨一步,再跨一步),回到阿吉无意中忘记英国人基本礼貌原则的那一天。他盯着人家看。他俩并肩站在苏联的黑土地上,打扮得一模一样,头上戴着同样的纸船形小三角帽,身上穿着同样的令人发痒的制式军装,脚上套着同样的夹得脚趾发麻的黑色靴子,靴子上落着同样的灰尘。但阿吉就是忍不住要盯着萨马德看。萨马德忍了,想等他自动移开目光,可是,在又热又闷又不透风的坦克里窝了一个星期后,他那发热的头脑再也无法容忍阿吉无休止的凝视了。

“朋友,你在我身上到底看到什么不可理喻的地方了,弄得你老是这么想入非非?”

“你说什么?”阿吉说,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因为他执行任务时不会私下和人聊天,“没人,我说,没事,我说,嗯,我说你什么意思?”

他俩都压低了声音,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并不是一次私下谈话,另外还有两名列兵和一名上尉,大家同乘一辆丘吉尔五人坦克,正经过雅典朝希腊中北部的萨洛尼卡湾开进。当时是一九四五年四月一日。阿吉·琼斯驾驶坦克,萨马德是无线电报务员,罗伊·麦金托什是另一名驾驶员,坐在嘎吱作响的箱子上的威尔·约翰逊是枪手,托马斯·迪金森-史密斯坐在略微抬高的椅子上,尽管这么坐着脑袋都抵着车顶了,可他刚升为上尉,不肯放下架子。这些人已经朝夕相处了三个星期,再没见过别人。

“我只是说,我们可能还得在这玩意儿里头待上两年呢。”

发报机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萨马德不愿让人觉得自己疏于职守,立即开始答复。

“还有呢?”等萨马德说完了方位坐标,阿吉又问。

“还有,一个人忍耐别人打量的能力是有限的。你是在研究无线电报务员呢,还是对我的屁眼儿情有独钟?”

他们的上尉迪金森-史密斯倒确实对萨马德的屁眼儿情有独钟(他情有独钟的不仅是这个,还有萨马德的头脑,还有两条细长而有力的胳膊,搂着情人一定够味,还有那双迷人的浅绿色/褐色眼睛),他立即让两人安静下来。

“伊克巴尔!琼斯!干好分内事。你们看见别人有谁嚼舌头了?”

“我不过表示异议罢了,长官。要是有个哈巴狗似的同伴老是拿哈巴狗似的眼睛盯着人家的一举一动,你叫人家怎么专心发报呀?F代表狐步,Z代表斑马,还有那些点呀画的,都得专心才行,长官。在孟加拉,谁会想到这种眼睛会长在一个——”

“闭嘴,苏丹,你这个娘娘腔。”罗伊说,他讨厌萨马德以及他那副煞有介事的报务员派头。

“麦金托什,”迪金森-史密斯说,“别这样,别拦着苏丹。接着说呀,苏丹。”

为了不让其他人觉得自己偏袒萨马德,迪金森-史密斯上尉总是对他吹毛求疵,纵容大家叫他讨厌的诨名苏丹,结果却适得其反。迪金森的语气太温和,太像萨马德那套夸夸其谈的口吻,反而招来了罗伊和他手下的另外八十名罗伊式士兵的憎恨。他们对他冷嘲热讽,公然表示不敬。到一九四五年四月,大家都对他嗤之以鼻,那副煞有介事的上尉架子加变态佬模样也实在令人作呕。阿吉新到第一突击队,刚刚知道这回事。

“我不过是叫他闭嘴,他要是知道好歹,就会闭嘴,这个印度苏丹杂种。没有不尊敬你的意思,长官,当然啦。”罗伊又说,摆出礼貌的姿态。

迪金森-史密斯知道,在别的团里,在别的坦克里,根本就没有下级对上级回嘴这回事,很多士兵甚至根本就不敢开口,就连罗伊的礼貌姿态也是迪金森-史密斯失败的表现。在欧洲的废墟上,别的星罗棋布、宛如螳螂般伸缩自如的坦克里,不存在尊敬或不尊敬的问题。只有服从,不服从就惩罚。

“苏丹……苏丹……”萨马德陷入了沉思,“知道吗,麦金托什先生,我对这个外号无所谓,可是外号起码得精确才行呀。从历史角度来看,这个外号不精确,你知道。即使从地理角度来看,也不精确。我以前肯定跟你说过,我是孟加拉人。苏丹这个词是指阿拉伯国家的某些人,那是在孟加拉国以西数百英里的地方呀。你知道,叫我苏丹,就跟我叫你肥猪崽子一样,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啊。”

“我以前叫你苏丹,现在还这么叫,怎么样?”

“哎呀,麦金托什先生。你跟我,作为英国臣民窝在这台英国机器里并肩作战,难道你就觉得这么困难、这么无法忍受吗?”

威尔·约翰逊有点头脑简单,同以往一样,听到“英国”两个字,他立刻脱帽致意。

“瞎掰什么呀?”麦金托什问,端了端啤酒肚。

“没什么,”萨马德说,“我好像没掰什么。我只是在说话,说话而已,就跟人家说的,只是在吹凉风罢了,还想让琼斯工兵别老这么瞪着眼睛盯着人家,就这样,没别的……不过,我好像两个目的都没达到呀。”

他好像真的很伤心,阿吉忽然婆婆妈妈地想帮他抹平伤口,却发现时间和地点都不适宜。

“好了。够了,都别说了。琼斯,看看地图。”迪金森-史密斯说。

阿吉照做了。

旅程很长也很累人,一路上几乎没打仗。阿吉的坦克承担着架桥重任,隶属于一个专职部门,不专为英国服务,也不算武装力量,而是为各部队提供服务,从一个国家走到另一个国家,修复受损设施,搭建桥梁,开辟作战线路,重建道路。他们的任务与其说是打仗,不如说是为了确保打仗顺利进行。到阿吉入伍时,形势已经非常明朗,血淋淋的残酷结局要由空战来决定,而不是德国人和英国人的穿甲弹哪一个口径能多出三十厘米之类的问题。真正的战争,迫使城市投降的战争,以占领土地面积、爆炸和死亡人口计算的战争,在阿吉头上数英里的地方进行。同时,在地面上,他们那沉重的钢制侦察坦克面临的任务则简单得多:避开山中的内战——战争中的战争——希腊民族解放阵线和民族人民解放军之间的战争。他们在死亡统计数字和“虚度的青春”双重逼视下择路前进,确保从地狱一端到另一端的往来路线畅通无阻。

“挨炸的军工厂在西南二十英里的地方,长官。我们得去收拾残局,长官。二等兵伊克巴尔十六时四十七分传给我一份无线电报,上面说,那个区域从空中看来,长官,无人占领,长官。”阿吉说。

“这根本就不是战争。”萨马德平静地说。

两星期后,就在阿吉查看前往索非亚[10]的线路时,萨马德自言自语道:“我真不该在这儿。”

同往常一样,没人理他。阿吉费了好大的劲才忍住了,因为他有点想听。

“我是说,我受过教育,训练有素。我应该随皇家空军翱翔,在高空投弹!我是军官!不是什么毛拉[11],不是什么印度兵,穿着印度凉鞋累死累活。我的曾祖父曼加尔·潘迪,”他环顾四周,想看看别人对这个名字有什么反应,可眼前却是一张张面无表情的英国煎饼脸,只好接着说下去,“是印度起义的伟大英雄!”

回应他的仍是沉默。

“那是一八五七年!是他射出了第一颗仇恨的、抹了猪油的子弹!”

沉默越发长久,越发令人难堪。

“要不是因为这只倒霉的手,”萨马德一边在心里诅咒英国人对历史的健忘,一边举起平时放在胸前的那五根没有知觉、缩成一团的手指,“要不是因为没用的印度军队弄得我手废了,我肯定能取得他那样的功绩。我是怎么残废的?因为印度军队只会舔屁股蛋,不懂打仗!千万别去印度,琼斯工兵,我亲爱的朋友,那是傻瓜和连傻瓜都不如的人待的地方。全是些傻瓜、印度教徒、锡克教徒和旁遮普人,现在又嘀咕着闹独立——让孟加拉人独立,阿吉,这话是我说的——要是印度人愿意,就让印度人跟英国人穿一条裤子好了。”

他的手臂重重地摔落下来,就如老人发火之后那样一动不动地垂着。萨马德总是对阿吉说话,好像两人是一伙,与坦克里其他人分成了两派。那四天目不转睛的打量在两人之间形成了丝线般的纽带,不管阿吉怎么躲,萨马德总是一有机会就扯扯这根纽带。

“你懂吗,琼斯,”萨马德说,“总督犯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错误,他给了锡克人一定的权力地位,懂吗?就因为他们在非洲黑人那里取得了一丁点成功,他就说:‘好的,各位,就凭你们油光光的肥头大脸、恶心的英国式假胡子和堆在头顶的狗屎头巾,你们就可以做官。我们会让印度人参军,去吧,去吧,去意大利打仗,这位头巾长官,这位头巾中士,和我们那支伟大又古老的英国部队一起!’大错特错!然后他们就带上了我,第九孟加拉北部骑兵步枪队的英雄、孟加拉飞行军团的英雄,他们说:‘萨马德·迈阿·伊克巴尔,萨马德,我们要授予你崇高的荣誉。我们要派你到欧洲大陆作战,而不是到埃及或马来亚去挨饿,去喝自己的尿解渴,不会——你会跟德国佬正面作战。’就在他家门口,琼斯工兵,就在他家门口。就这样!我去了。我想,好吧,意大利,我要在这里大干一场,让英国军队看看,孟加拉的伊斯兰教徒也跟锡克人一样能征善战,而且还要好,还要厉害!我们还受过最好的教育,血统优良,我们都是真正做军官的材料。”

“印度军官?真够呛。”罗伊说。

“我到那里第一天,”萨马德继续说,“就在空中摧毁了一个纳粹巢穴,就像凶猛的老鹰一样。”

“吹牛。”罗伊说。

“第二天,就在敌人靠近哥特线时,我从空中打击了敌人,截断了阿根塔峡谷,使盟军一路推进到波河流域。蒙巴顿勋爵本来要亲自为我庆功。他本来要跟我握手的。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实现。知道第三天发生了什么吗,琼斯工兵?你知道我,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是怎么残废的吗?”

“不知道。”阿吉平静地说。

“是狗娘养的锡克兵,琼斯工兵,狗娘养的蠢货!我们站在战壕里,有个锡克兵的枪走火了,打穿了我的手腕。但我不肯锯掉。我身上的每一点血肉都是真主赐予的,最终都应归还给他。”

于是,萨马德沦落到与这些铺路架桥的窝囊废为伍的下场——与阿吉这种人为伍,与迪金森-史密斯“危险:同性恋”(他的档案里有这么一条)为伍,与麦金托什和约翰逊这种切除了额叶的人为伍。这些都是不够资格打仗的人。正如罗伊亲切的叫法:“该死的营队。”这个集体所面临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出在第一突击队的上尉身上:迪金森-史密斯不像个军人,自然也不像指挥官,虽然发号施令是他天生就会的。他硬是被拽出了父亲的大学,远离了父亲的庇护,入伍打起仗来,跟他父亲一样,还有他父亲的父亲,父亲的父亲的父亲……年轻的托马斯屈从于命运的安排,不懈努力(现在已经四年),想让自己的名字刻在小马洛村的墓碑上,加入越来越长的迪金森-史密斯家的烈士名单,跻身于家族的累累坟茔之中,雄踞于那块历史悠久的墓园。

德国佬、阿拉伯佬、中国佬、非洲黑鬼、法国佬、苏格兰佬、美籍西班牙佬、祖鲁人、印第安人(包括南方的、东方的和红毛的),他们的手上都沾过迪金森-史密斯家的鲜血,还有一次在内罗毕的大型狩猎活动中,有个瑞典人把迪金森-史密斯家的某一位误认为狓,对他投出了标枪。这个家族的人历来喜欢看到族人在外国流血牺牲。在没有战争的岁月里,他们就像爱尔兰人那样自己埋自己,这是迪金森-史密斯家族在假日里的死亡方式,这一传统从一六〇〇年一直延续到现在,而且毫无终止的迹象。但是,死亡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让自己充当炮灰的欲望像磁铁一般吸引着这个家族的世世代代,但是这位迪金森-史密斯似乎做不到。可怜的托马斯对异国的土地另有一番渴望。他想认识它,爱护它,感受它,热爱它。他游离于这场战争游戏之外。

关于自己如何从孟加拉军队的战功顶峰落到这该死的营队,这个长长的故事,萨马德对阿吉讲了又讲,每次版本都不同,细节越来越生动。在随后两个星期里,他每天讲一次,也不管阿吉听不听。虽然令人厌烦,可比起充溢在长夜中的失败故事来,这故事算是精彩的了,也让这支该死的营队的士兵陷于自找的消极与绝望中。那些老掉牙的故事有:罗伊的美容师未婚妻穿着溜冰鞋滑倒时撞到水槽,悲惨地摔断了脖子;阿吉没念成文法学校,只因母亲没钱为他买校服;迪金森-史密斯的家人如何死于非命。至于威尔·约翰逊,他白天不说,却在睡着时哭诉,他的表情明白地写着苦大仇深,因此没人敢刨根究底。这支该死的营队就在这种状态下维持了一段时间,仿佛一支失意的流动马戏团,漫无目的地在东欧游荡。一群除了彼此没有其他观众的怪人和白痴,轮流表演,轮流发呆。终于,坦克车轮滚进了历史早已遗忘的一天。一段不值得保留的记忆,就像突然淹没的石头、杯子里悄然沉落的假牙一般。一九四五年五月六日。

一九四五年五月六日晚六点左右,坦克里有东西爆炸了。听上去不是炸弹,而是引擎故障的声音,接着,坦克缓缓停了下来。此时,他们正在希腊和土耳其交界的一个保加利亚小村庄,战争已经厌倦地远离了村庄,人们的生活几乎恢复了正常。

“没错,”罗伊看了看故障说,“引擎玩完了,一条履带也坏了。我们得发报求助,然后坐着干等。什么办法也没有。”

“不想办法修理吗?”萨马德问。

“不用,”迪金森-史密斯说,“麦金托什二等兵说得对。我们手上的设备有限,发生这种故障,没办法处理。我们只好等援兵了。”

“那要等多久?”

“一天,”约翰逊提高了嗓门,“我们跟别人相距很远。”

“史密斯上尉,我们得在这玩意儿里待上二十四小时吗?”萨马德问。他疑心罗伊身上不干净,不想整晚一动不动、臭烘烘地跟他待在一起。

“说得太对了,你以为这是干什么,放假一天?”罗伊粗鲁地说。

“不,那倒不必……溜达一阵没什么不好的——没必要大家都窝在这里。你和琼斯先去,了解情况后回来报告。等你们回来后,我和二等兵麦金托什、约翰逊出去。”

于是,萨马德和阿吉进了村子,喝了三个小时意大利茴香酒,听小餐馆老板讲两个纳粹的小规模侵略故事。这两个纳粹分子来到镇上,吃光了他的食物,和村里两个放荡姑娘干了一场,还杀了一个人,这人没立刻告诉他们去下个小镇怎么走,头上就挨了枪子。

“他们性子可急了。”老人边说边摇头。

萨马德付了账。回去的路上,阿吉没话找话地说:“唉,用不了几个人就能占领这里。”

“一个人强,一个人弱,就组成一个殖民地,琼斯工兵。”萨马德说。

阿吉和萨马德回到坦克那里,发现二等兵麦金托什、约翰逊和托马斯·迪金森-史密斯上尉已经死了。约翰逊是让人用电线勒死的;罗伊后背中枪,下颚被撬开,银牙被拔掉,嘴里还放着一把老虎钳,像条铁舌头。托马斯好像是在袭击者靠近时,转身面对他无法逃脱的命运,自己对着脸开了一枪——他成了迪金森-史密斯家族唯一一个死在英国人手里的。

就在阿吉和萨马德竭力猜测发生了什么事情时,约德尔上将正坐在法国兰斯一所小小的红色校舍里摇自来水笔。一下,两下,然后引着墨水在虚线上跳了一支庄重的舞蹈,用自己的名字书写了历史。战争在欧洲结束了。有人从他身后伸出手取走了文件,约德尔垂下了头,这时才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整整过了两个星期,阿吉和萨马德才听说了这事。

那些日子真是奇怪,奇怪得让一个叫伊克巴尔的人和一个叫琼斯的人结下了友谊。那天,当整个欧洲都在欢庆时,萨马德和阿吉正站在保加利亚的一条小路边,萨马德的好手握着一把电线、一张硬纸板和金属壳。

“发报机被扯坏了,”萨马德说,“我们得从头开始。这事可糟了,琼斯,太糟了。我们失去了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防御工具。更糟的是:我们失去了指挥官。战争中没有指挥官可太糟了。”

阿吉离开萨马德,跑到矮树丛里拼命呕吐起来。二等兵麦金托什平时大话连篇,到了死神门前,却吓得屁滚尿流,那股气味直冲到阿吉的肺里,扯动了他的神经、他的恐惧和他的早饭。

至于修理发报机,萨马德懂得怎么做,他有理论,阿吉有一双手,摆弄电线、钉子和胶水很灵活。两人在拼凑那些救命的金属小插条时,知识和实践能力之间发生了很有意思的一番搏斗。

“把三欧姆电阻递给我,好吗?”

阿吉红了脸,不知道萨马德说的是哪样东西,只得在装电线和零部件的盒子里来回摸索。当阿吉的小手指偏离正确目标时,萨马德就轻轻咳嗽一声。真尴尬,印度人教英国人怎么做——不过,阿吉生性平和大气,并没有计较。就是这件事情让阿吉懂得了自己动手的真正力量,了解到榔头和钉子是怎么代替名词和形容词,成功地让男人们得以沟通。这堂课让他终生难忘。

“好样的。”萨马德在阿吉递给他电极时说,可随即又发现一只手没法摆弄电线,也没法把电线接到发报机的电路板上,于是又递还给阿吉,告诉他该放在哪里。

“我们很快就能弄好。”阿吉开心地说。

“泡泡糖!给一颗吧,先生!”

到了第四天,村里的一群孩子开始聚到坦克旁,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萨马德绿眼睛的魅力和阿吉的美国泡泡糖吸引着他们。

“士兵先生,”一个长着栗色脸蛋、几乎只有小麻雀那么大的男孩小心地用英语说,“泡泡糖,给一颗吧,谢谢你。”

阿吉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五片粉红色的细长条。男孩得意地分给同伴。他们使劲嚼起来,因为用力太大,连眼睛都凸了出来。糖的味道慢慢淡下去,他们站在那里,一声不响、满怀敬畏地注视着恩人。过了几分钟,那个骨瘦如柴的孩子又一次被选为代表派了过来。

“士兵先生,”他伸出手,“泡泡糖,来一颗吧,谢谢你。”

“没了,”阿吉边说边比画着,“我没了。”

“来一颗,谢谢你。来一颗吧?”男孩急切地反复说道。

“噢,看在上帝分上,”萨马德大声说道,“我们得把发报机修好,让这玩意儿动起来。我们继续干,好吧?”

“泡泡糖,先生,士兵先生,泡泡糖。”差不多跟念经似的,孩子们把学会的那几个词混合起来,随意组合。

“来一颗吧?”男孩伸出胳膊,他使劲太大,脚跟都踮起来了。突然,他摊开手掌,讨好地笑着,准备讨价还价。在掌心里有四张卷成一捆的绿色钞票,像一把草似的。

“美元,先生!”

“你从哪弄来的?”萨马德问,伸手就抓。男孩飞快地缩回了手,不断地换着脚——这是孩子们从战争中学来的顽皮舞蹈,保持警惕的最简单的方法。

“先给泡泡糖,先生。”

“告诉我哪里弄来的。告诉你,别想耍我。”

萨马德一伸手抓住了孩子的手臂,孩子拼命扭着想脱身。小伙伴们开始溜了,丢下这位很快便被制服的斗士。

“你有没有杀过人?”

萨马德前额的血管猛烈地跳着,好像就要从皮肤下面一跃而出。他想捍卫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国家,为那些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人复仇。阿吉大感惊奇。这是他的国家,他尽管渺小、冷血、普通,可他终究是这国家的中坚分子之一,但他丝毫没有如萨马德那样的感受。

“没有,先生,没有,没有。是他给的。他。”

他伸出没被抓住的那只手臂,指着一所破败的大房子,那房子就像一只正在孵小鸡的肥母鸡那样蹲踞在地平线上。

“是那所房子里的人杀了我们的人?”萨马德咆哮着。

“你说什么,先生?”男孩吱吱叫着说。

“是什么人住在那里?”

“是个博士。他在里面。但病了。动不了。病博士。”

没逃走的几个孩子七嘴八舌地证明那人是叫这个名字。病博士,先生,病博士。

“他生了什么病?”

那男孩现在很得意有人注意自己,于是夸张地模仿起哭泣的样子来。

“英国人吗?像我们这样的?德国人?法国人?保加利亚人?希腊人?”萨马德松开手,因白费力气而感到疲惫。

“他谁也不是。他只是病博士,”男孩轻蔑地说,“泡泡糖?”

几天过去了,援兵仍然没到。他们只好继续留在这个宜人的村庄里。打仗的紧张感渐渐离阿吉和萨马德而去,两人越来越松懈,慢慢进入了平民的生活状态。每天傍晚,他们到古赞老头的小餐馆吃饭。一碗稀汤值五支香烟,鱼不论品种一律值一枚低阶铜勋章。阿吉的制服破了,现在穿的是迪金森-史密斯的,所以手上有几枚死人的勋章,可以用它们换点奢侈品和必需品:咖啡、汤、巧克力。为换猪肉,阿吉掏出一张印着多萝西·兰莫尔的烟卡,那东西从他入伍起就一直贴屁股放在后裤袋里。

“行了,萨姆,我们用这些当代币券,就好比是餐券。等我们有办法了,你想要,还可以赎回来。”

“我是伊斯兰教徒,”萨马德说着,把一盘猪肉推开,“再说,我的丽塔·海华丝要跟着我一起离开人世。”

“你怎么不吃?”阿吉说,同时像疯子似的狼吞虎咽着自己面前的两块肉,“要我说,可真够怪的。”

“我不吃肉,道理跟英国人永远无法真正让女人满意一样。”

“怎么说?”阿吉问,暂时停止了大吃大喝。

“这跟我们的文化有关,朋友,”他想了一分钟,“可能还有更深的原因。可能是我们骨子里与生俱来的。”

吃过晚饭,他们假装到村里搜寻凶手,匆匆走遍小镇,搜索那三个声名狼藉的酒吧,偷看漂亮女人家里的卧房。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这些也扔下不干了,他们改坐在坦克外面,抽着廉价香烟,欣赏久久不去的深红夕阳,聊着以前送报(阿吉)和在生物系上学(萨马德)的经历。他们海阔天空地聊着,有些事情阿吉并不能全部听懂,萨马德还在凉爽的夜里讲出了以前从未说出口的秘密。两人长久而轻松地处于沉默之中,就像那些相识多年的女人一样。他们仰望那些照耀着陌生国度的群星,谁也没有特别想家。简言之,这完全是英国人度假时结成的那种友谊,而且只能是度假时才能结成的那种友谊,一种横跨阶级和肤色的友谊,一种以物理上的近距离为基础并且持续下去的友谊,因为英国人认为,物理上的近距离不可能持续。

发报机已经修好一周半了,他们发出的求救信号沿波段跳跃着,搜索着倾听的耳朵,但却石沉大海。(此时,村里人已经知道战争结束了,但他们不愿向两位异乡人披露真相,因为事实证明,两人每天的实物交换行为已经极大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在漫长的空闲时间里,阿吉会用一根铁棒把链轮撬起来,萨马德则检查故障。在不同的大洲,他们的家人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

“你在布莱顿城里有女人吗?”萨马德把头靠在履带和水箱间的狮子口上,问道。

阿吉长得不英俊。如果你拿到他的照片,用拇指遮住他的鼻子和嘴,那样子很帅,但整张脸很普通。姑娘们会为他那又大又忧郁的西纳特拉式蓝眼睛所吸引,可又会被平·克劳斯贝式耳朵和菲尔兹式洋葱头鼻子吓跑[12]。

“有几个,”他若无其事地回答,“你知道,这里那里的。你呢?”

“已经给我选好一个年轻女子了。一个王公小姐——王公先生和王公夫人的女儿。像你说的,‘岳父母’。真主呀,我那岳父母在孟加拉的社会地位可高啦,连总督大人都会在家里忐忑不安地盼着毛拉给自己带来请柬,参加我岳父母举行的晚宴!”

萨马德大笑着,等待对方也跟着笑,可阿吉呢,一句也没听懂,像平常一样傻乎乎的。

“噢,他们可是上等人哪!”萨马德继续说,只是稍微有点气馁,“地位很高,极好的血统……还有一个优点,他们家的女人天生就——历来都是这样,世世代代都是这样,你知道——瓜儿大得出奇。”

萨马德适可而止地比画了一下,然后又专心致志地干起活来,把履带的每个齿和相应的槽对齐。

“还有呢?”阿吉问。

“还有什么?”

“她们是……”阿吉也比画了一通,但这回动作太夸张了,被他描绘出来的女人都站不住了。

“噢,不过我还得等一段时间,”萨马德若有所思地笑着,“可惜呀,王公家里还没有跟我同辈的女孩子。”

“你是说,你老婆他妈的还没生出来呢?”

“那又怎么样?”萨马德问,从阿吉的上衣口袋里抽出一支香烟,在坦克边上擦了根火柴,点着了。阿吉用沾满油污的手抹去脸上的汗水。

“在我们那里,”阿吉说,“小伙子要先认识姑娘,然后才跟她结婚。”

“在你们那里,一般都把菜炖得稀巴烂。这并不等于说,”萨马德简明扼要地说,“这样做很好。”

他们在村里的最后一晚漆黑一片、寂静无声。在闷热的空气中吸烟很不痛快,所以阿吉和萨马德在教堂冷冰冰的石阶上敲着手指头,好让手有点事做。一时间,薄暮下的阿吉忘却了战争,尽管战争实际上早就已经停止。那是一个令人感叹过去糟糕、将来完美的夜晚。

就在他们还不知道和平已经来临的时候,就在这不知真相的最后一个夜晚,萨马德决定巩固与阿吉的友谊。一般人都是透露一点小秘密来达到这个目的:性行为上的小过失、情感秘密、懵懂的激情之类,都是刚认识的人之间不可能畅所欲言的事情。但在萨马德看来,最亲密、含义最深远的莫过于他的血缘关系。因此,当两人坐在圣地上,他很自然地谈起在他看来无比神圣的东西。能够唤起他周身血液的莫过于太爷爷的故事了。于是萨马德就给阿吉讲起早已为人淡忘、霉迹斑斑的百年旧事——曼加尔·潘迪的故事。

“那么,他是你爷爷?”阿吉听完故事,问道,此时,月亮已经躲到云层后面,故事也给阿吉留下了一定印象,“你嫡亲嫡亲的爷爷?”

“太爷爷。”

“噢,这真了不起。你知道吗?我记得在学校读到过,真的,殖民地史课本上有个贾格斯先生:秃头、鱼眼、老糊涂蛋——我是说贾格斯先生,不是你爷爷。不过,话还是这么说,哪怕挨板子呢……你知道,要是哪位哥们有点叛逆,你还会听到部队的人叫他潘迪……我根本没想到这个名字的来历……潘迪是叛逆,不喜欢英国人,射出了哗变的第一颗子弹。我现在记住了,记得明明白白。那就是你爷爷!”

“太爷爷。”

“好,好。这真了不起,对吧?”阿吉边说边把两只手放到后脑勺,躺下来看星星,“血液里面有一点历史,我想,一定能给你动力。你看,我是无名小卒,什么也不是……我爸爸以前说过:‘我们是草民,孩子,我们是草民。’倒不是我在乎这个,没有。我照样很自豪的,你知道,诚实善良的英国血统。但是,你的家族里出过英雄!”

萨马德因为自豪而趾高气扬起来:“是的,就是那话。阿吉宝德,很自然,你会受那些小家子气的英国教科书的误导,那些课本都极力贬低他,因为他们不能容忍一个印度人得到应有的评价。但是,他仍然是个英雄,我在战争中所做的一切都以他为榜样。”

“说得对,你知道,”阿吉若有所思地说,“他们在国内不会说印度人的好话。你把一个印度人说成是英雄,他们当然不乐意……每个人都会把你当怪物看。”

忽然,萨马德握住了阿吉的手。手很热,几乎滚烫,阿吉想。以前还从没有别的男人握过他的手。他本能地想缩回,或者用力甩开,或者做点别的动作,但随后他改变了想法,因为印度人都很容易感情冲动,不是吗?尽吃辣的。

“求求你。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一个大忙,琼斯。如果你听到有人说什么,等你回到家里——如果你,如果我们,能够回到各自的家里——如果你听到有人说起东方,”这时他的声音下降了一个音区,语调变得深沉而忧郁,“你一定要有主见。如果人家对你说‘他们都是这样的’‘他们都这么干’‘他们就是这么想的’,你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除非有事实依据说明你不应该坚持。因为那片他们称之为‘印度’的土地上,有数千个名字,居住着数百万人口。如果你自以为在芸芸众生中看到了两个相同的人,那你一定看错了。那只是月光在作祟。”

萨马德松开了阿吉的手,摸索着把指头伸进口袋里一个装白色粉末的小盒子里,偷偷地把粉末放进嘴里。他靠墙坐着,在石头上蹭着指尖。这本是一个小布道教堂,在被改成医院两个月后,又因炮声震天而遭遗弃。萨马德和阿吉喜欢在这里睡觉,因为有薄薄的床垫和透气的大窗户。就像复活节后还能偶尔发现被遗漏的彩蛋一般,萨马德在教堂各处零零落落的储物柜里找到了粉状吗啡,开始对此产生了兴趣(是因为孤独,他告诉自己,因为忧郁)。每当阿吉出去小便或又去摆弄发报机,萨马德就会在这个小教堂里转来转去,把一个个橱柜洗劫一空,就像一个不断忏悔的罪人。然后,等他找到了罪恶的小瓶子后,会趁机往口香糖上抹上一点或用烟斗抽上一点,然后重新躺在冰冷的赤陶地板上,仰望着教堂穹顶那精致的曲线。这座教堂里涂满了文字,是三百多年前由一批异教徒留下的。他们不愿支付霍乱瘟疫期间征收的埋葬税,因此被一位腐败的领主锁在这座教堂里,直至死去,但在死前,这些异教徒在每一面墙上都写上了家信、诗歌和永不屈服的宣言。萨马德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就很喜欢,但只有在吗啡的作用下才会真正感动。这时,他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活跃起来,这里的内容、宇宙中包含的所有这些内容、墙上的所有内容,就会砰的一声冲开塞子,通过地线像电流一样流遍他的全身。然后他的头就会像折椅那样打开,他会在里面坐上一会儿,看着自己的世界飘然远去。今晚,用得过量了一点,萨马德觉得心里特别清澈,舌头仿佛抹了黄油,世界似乎也成了一枚磨得光光的鹅卵石。他觉得自己和这些死去的异教徒有一种血缘关系,他们就是潘迪的兄弟——那天晚上,萨马德觉得,每一位叛逆者都是他的兄弟——他真希望能与他们谈谈他们在世界上留下的痕迹。这样就够了吗?当死亡降临之时,这样真的就够了吗?他们对留在身后的数以千计的文字感到满意吗?

“要我说,”阿吉说,顺着萨马德的视线也望向教堂穹顶,“要是我只有几个钟头好活了,我才不会把这些工夫用在画天花板上呢。”

“你说!”萨马德因为被人从愉快的沉思里拖出来而感到恼火。他问:“在你死前的几个钟头里,你会承担怎样了不起的重任?证明费马大定理?掌握亚里士多德哲学?”

“什么?你说谁?没有……我会——你知道……做爱——跟一个女子,”阿吉说,因没有经验而显得有点一本正经,“你知道……来最后一次。”

萨马德放声大笑。“来第一次吧,十有八九。”

“噢,别这样,我说真的。”

“好吧。要是附近没有‘女子’呢?”

“那么,你总是可以……”这时阿吉脸红了,那是他加深友谊的方式,“掴香肠,就跟美国大兵说的那样!”

“掴,”萨马德轻蔑地重复,“香肠……就这,是吧?摆脱尘世烦恼之前想干的最后一件事情是‘掴你的香肠’,达到性高潮。”

阿吉是布莱顿人,那里从没人说过性高潮之类的词。听了这话,他禁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谁这么好笑?有什么好笑的?”萨马德问,尽管很燥热,还是点着了一支烟,他的思绪被吗啡带到了别的地方。

“没什么好笑的,”阿吉断断续续地回答,“没笑谁。”

“难道你看不到吗?琼斯,难道你看不到……”萨马德半身门里、半身门外地躺着,伸开胳膊指着天花板,“用……意?他们没有掴香肠——喷射白色玩意儿——他们在寻找一种更为永恒的东西。”

“坦率地说,我看不出有什么区别,”阿吉说,“死了就死了。”

“噢,不,不,阿吉宝德,”萨马德面色忧郁地低声说,“你不相信那一套。你活在世上,必须知道你的行为会流传后世。我们是举足轻重的动物,阿吉宝德,”他对着教堂墙壁做了个手势,“他们知道,我的太爷爷知道,总有一天我们的孩子也会知道。”

“我们的孩子!”阿吉偷偷地笑了,只因觉得可笑罢了。生儿育女似乎还很遥远。

“我们的孩子会从我们的行为中诞生,我们的意外事故将成为他们的宿命。噢,行为会流传后世。这关系到危急关头你会怎么做的问题。当压轴戏上演的时候,当墙壁倒塌、天空一片灰暗、大地隆隆作响时,我们在那时的行为就能说明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不管当时真主、耶稣或者佛祖有没有在看你都一样。天冷时人能看到自己呼出的气,天热时则不能。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人都在呼吸。”

“你知道吗?”停顿了一会儿,阿吉说,“就在我离开费利克斯托弗之前,我看到有一种新型钻子,可以分成两部分,末端可以接上各种各样的东西——扳手、锤子,甚至开瓶器。我想,它很紧凑很实用。告诉你吧,我很喜欢那一类东西。”

萨马德对着阿吉望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快,我们进去吧。这里的保加利亚菜弄得我胃疼,我要睡一会儿。”

“你看上去脸色不好。”阿吉说着,扶他站起来。

“我这是自作自受,琼斯,我自作自受,过错无多而报应太重[13]。”萨马德傻笑着。

“你什么?”

阿吉撑起萨马德半边身体,扶他走进去。

“我吃了点东西,”萨马德说,带着上层社会的英语口音,“觉得有点不舒服。”

阿吉很清楚萨马德偷吃了橱柜里的吗啡,但他知道萨马德不想让他知道,于是只说了一句“还是扶你上床睡觉吧”,便把萨马德扶到床垫前。

“这一切都结束以后,我们在英国再见面,好吗?”萨马德说着,朝床垫扑过去。

“好的。”阿吉说,他极力想象着与萨马德并肩走在布莱顿码头的情景。

“因为你这样的英国人少见,工兵琼斯。我当你是朋友。”

阿吉不知道自己把萨马德当什么,但他温和地笑着,认可了这份情义。

“一九七五年我和妻子会跟你一起吃饭,到时我们应该都是大腹便便、坐拥金山银山的人了。我们总会见面的。”

阿吉对吃外国菜有点犹豫不决,淡淡地笑了笑。

“我们一辈子都要做知心朋友!”

阿吉把萨马德放下,给自己取了个垫子,摆出睡觉的姿势。

“晚安,朋友。”萨马德说,声音里全是满足感。

第二天早上,一支“马戏团”来到了小镇。被喊叫声和狂笑声惊醒的萨马德挣扎着穿好制服,用一只手抱起枪,走进洒满阳光的庭院。一群身穿暗褐色军服的苏联兵正在做跳背游戏,互相朝对方头上的罐头盒射击,还朝插在棍子上的土豆掷刀子,每个土豆都插着短树枝做的黑胡子。萨马德完全明白了,一时间筋疲力尽,瘫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然后叹了口气,两手抱膝,朝太阳望去。过了一会儿,阿吉奔了出来。裤子只提到一半的他挥舞着枪,寻找着敌人,还朝天放了一枪以示警告。“马戏团”继续表演,一点也没注意到枪声。萨马德疲倦地拽了拽阿吉的裤腿,示意他坐下。

“怎么回事?”阿吉两眼水汪汪地问。

“没事,什么事也没有。实际上,一切都结束了。”

“可是,这些人可能是——”

“看那些土豆,琼斯。”

阿吉睁大了眼睛瞪着他。“土豆跟这有什么关系?”

“这些土豆代表希特勒,我的朋友。用蔬菜代表独裁者,前独裁者,”他拿掉一只土豆上的棍子,“看到这些小胡子啦?它结束了,琼斯,有人替我们把它结束了。”

阿吉接过他手上的土豆。

“就像公共汽车,琼斯。我们没赶上这场该死的战争。”

阿吉朝一位正在射“希特勒土豆”的瘦高个苏联人喊道:“会说英语吗?结束多久啦?”

“打仗吗?”他笑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两个星期,同志!如果你还想打,那就只有去日本了!”

“就像公共汽车。”萨马德摇着头又说了一遍,一团怒火从心头升起,直冲喉咙。本来,这场战争对他是一个机会。他本想荣归故里,然后得意扬扬地回到德里。什么时候才能碰到第二次机会?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战争了,大家都明白这一点。同阿吉讲话的士兵踱了过来。他穿着苏联军队的夏常服:薄面料、高领、大软帽,粗壮的腰上系着皮带,皮带搭扣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直刺阿吉的眼睛。炫目的光芒过去了,阿吉看到一张坦诚的大脸、有点斜视的左眼和一头栗色乱发。他压根就是明媚清晨的快乐幽灵。他开口了,流利的美国英语如海浪一般拍打着阿吉的耳朵。

“战争已经结束两个星期了,你们还不知道?”

“我们的发报机……它不能……”阿吉说了一半停住了。

士兵咧嘴笑着,用力与两人一一握手。“欢迎回到和平时代,先生们!我们原以为只有苏联是消息不灵的国家!”他笑得更欢了,又问萨马德,“那么,你们其他人在哪里?”

“没有其他人,同志。我们坦克里的其他人都死了,也没有我们营队的迹象。”

“你们到这里来难道没有目的吗?”

“呃……没有。”阿吉说,突然感到很羞愧。

“目的,同志,”萨马德很恼火,“战争结束了,所以我们在这里也没什么目的了。”他冷冷地笑着,用那只好手握了握苏联人的手。“我进去了,太阳,”他眯着眼睛说,“刺得我眼睛疼。很高兴见到你。”

“是的,不错,”苏联人目送着萨马德,直到他消失在教堂里,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阿吉,“怪人。”

“嗯,”阿吉说,“你们到这里来干什么?”他问,同时接过苏联人递给他的手卷香烟。原来,苏联人和七个战友要去波兰解放劳工集中营,他们在这里——托卡以西——稍作停留,目的是抓一个纳粹。

“可这里没有纳粹,朋友,”阿吉和气地说,“除了我、那个印度人和村里的几个老人孩子外,没别人。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跑了。”

“不是死了就是跑了……不是死了就是跑了,”苏联人说,觉得这说法很有意思,他用两根手指转动着一根火柴棍,“这个说法好……有意思。不是,嗯,是这样,我本来也这么想,不过我们得到可靠情报——其实是你们的特务机关提供的,说有一个高级军官,此刻就躲在那所房子里,那儿。”他指着地平线上的一所房子。

“博士?有几个小孩子跟我们说起过他。我是说,要是你们去抓他,他肯定吓得尿裤子,”阿吉讨好地说,“但是,我听他们说,他只是个病鬼,他们叫他病博士。对了,他不是英国人,对吗?叛徒还是什么?”

“嗯?噢,不是。不不不。马克-皮埃尔·佩雷特博士,年轻的法国人,天才!从战前便一直在纳粹军队里从事科研:绝育计划和后来的安乐死政策,这都是德国的内部事务。他属于很效忠的那种。”

“哎呀,”阿吉说,真想知道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你们打算怎么办?”

“抓住他,带他回波兰,交给当局处置。”

“当局,”阿吉有点听明白了,但没有真正往心里去,“哎呀。”

阿吉全神贯注的时间总是很短,这时他已经开始走神了,因为这位和善的大个子苏联人有个奇怪的习惯,喜欢同时朝两个方向看。

“由于我们得到的情报是你们的情报机构提供的,由于你是这里级别最高的长官,上尉……上尉……”

玻璃眼!是一只玻璃眼,后面的神经是没用的!

“我还不知道尊姓大名和军衔。”苏联人说,一只眼睛看着阿吉,另一只眼睛看着爬满教堂门的常春藤。

“谁?我?琼斯。”阿吉说,视线追随着那只眼睛的转动路线:树、土豆、阿吉、土豆。

“嗯,琼斯上尉,希望您能赏脸带小分队上山。”

“上尉——什么?哎呀,不对,你完全弄拧了。”阿吉说。他避开那只眼睛的磁力,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原来他穿着迪金森-史密斯那件纽扣锃亮的制服。“我不是什么——”

“我和少尉很乐意担起重任,”他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我们已有很久没有参加行动了。用他们的话说,现在是重回沙场的时候了。”萨马德已经像影子那样悄无声息地走出来站在前门台阶上了。他也穿着迪金森-史密斯的军服,嘴角叼着一支烟,随意地往下垂着,就像高深莫测的句子一般。他一向都很英俊,现在穿着纽扣锃亮的威风制服,站在耀眼的阳光下,框在教堂的门框里面,真是别有一番风采。

“我朋友的意思是,”萨马德用极为悦耳的印式英语腔说,“他不是他妈的上尉。我才是他妈的上尉。萨马德·伊克巴尔上尉。”

“尼古拉同志——尼克——佩索茨基。”

萨马德和苏联人一起开怀大笑,又一次握了握手。萨马德点着了烟。

“他是我的少尉,阿吉宝德·琼斯。要是我刚才显得有点失态,我现在一定要道歉:都是吃坏了肚子的缘故。那么,我们今晚就出发,天黑以后好吗,少尉?”萨马德说,暗暗对阿吉使眼色。

“好。”阿吉冲口而出。

“顺便提一下,同志,”萨马德边说边在墙壁上蹭火柴点着了香烟,“希望您不会介意。我想问问——那是不是一只玻璃眼?差不多跟真的一样。”

“是的!我在圣彼得堡买的。我在柏林失去了眼睛。真是逼真得令人难以相信,你们说呢?”

这位友好的苏联人从眼窝里取出那只眼睛,把沾着黏液的珠子放在手掌上让他俩看。阿吉想,战争开始时,小伙子们挤在一起观赏印着嘉宝大腿的香烟卡片;现在战争结束了,我们又挤成一团围观某个可怜虫的眼睛。哎呀。

有那么一会儿,那只眼睛在苏联人手上滑来滑去,然后在他那又长又皱的生命线中心停住了。它仰望着阿吉少尉和萨马德上尉,一眨不眨。

那天晚上,琼斯少尉第一次真正尝到了战争的味道。阿吉、八个苏联人、小餐馆老板古赞和他的侄子,在萨马德的带领下,分乘两辆军用吉普车,上山执行捉拿纳粹的任务。就在苏联人猛灌一瓶瓶茴香酒、醉得记不起第一句国歌歌词时,就在古赞向出价最高的人出售烤鸡块时,萨马德一直站在第一辆吉普车的车顶。在白粉的作用下,他精神抖擞得像风筝一样,挥舞着双臂将夜晚劈得七零八落;同时还发号施令,可惜队员们个个醉得听不到他的命令,他本人也飘飘欲仙得不知所云。

阿吉一声不响、头脑清醒地坐在第二辆吉普车的后排,心里很害怕,同时对自己的朋友满怀敬畏。阿吉从未崇拜过谁:五岁那年,父亲用出去买烟这个老掉牙的借口离开了家,从此再没有回来。他看书不多,从未读过那些给年轻人制造虚幻英雄的烂书——阿吉的世界里没有江湖好汉,没有独眼海盗,没有不知恐惧为何物的坏蛋。但是看着站在那里的萨马德,军官制服上的锃亮纽扣在月光下闪烁,仿佛许愿池里的硬币,十七岁的阿吉深感震撼,仿佛下巴被人猛击了一拳:这是一个任何生活艰险都难不倒的人,这是一个站在坦克上的语无伦次的疯汉,这是一位朋友,一位英雄,这种英雄形象阿吉从未想到过。可是,远征进行了四分之三时,路忽然变窄了,车辆被迫急刹车,英勇的上尉屁股朝天摔了个跟斗。

“已经很久没人来了,”古赞的侄子用力嚼着鸡骨头,颇有感触地说,“这个?”他看着萨马德(萨马德刚才掉到了他旁边),指着大家坐的吉普车说,“没路可走。”

于是,萨马德把这支酩酊大醉的部队集合到身边,开始徒步朝山上行军,寻找一场战争,也好有朝一日在孙子面前夸耀,就如当年人家告诉他太爷爷的功绩那样。大块的土阻挡着部队前进的道路,它们在之前的轰炸中从山上掉下来并沿途散落。树根从很多土块中无力地冒出来,在空中枯萎,要走过去,就得用苏联人的枪刺砍掉一些。

“看起来就像地狱!”古赞的侄子鼻子里哼哼着,醉醺醺地爬过一堆树根,“一切都像地狱!”

“原谅他吧。他还年轻,所以说话冲一些。可话说得不错。这不是——用你的话说——没什么好争的,琼斯少尉,”古赞说,因为两位朋友升官,他接受了两双靴子的贿赂,答应不说出真相,“这一切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他抹去一滴眼泪,一半是因为醉了,一半是动了感情。“这一切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是热爱和平的人。我们不想参加战争!这座山——以前多美啊!鲜花,小鸟唱个不停,你明白吗?我们是东方人,西方的战争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阿吉本能地朝萨马德望去,等他发表宏论。但古赞话音未落,萨马德突然加快了步伐,过了一会儿居然跑起来,越过那些挥舞刺刀的醉醺醺的苏联人。他跑得很快,不久就转了个弯,消失在夜色中。阿吉犹豫了几分钟,但很快挣开了古赞侄子(他刚开始讲在阿姆斯特丹与古巴妓女的艳遇)的手,开始朝最后看到银纽扣闪烁的地方跑去,那是山路上又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转弯口。

“伊克巴尔上尉!等一等,伊克巴尔上尉!”

他边跑边喊,同时挥舞着火把。这火把没别的用处,无非是把灌木丛照得越来越像怪异的人形:这里是一个男人,这里是一个跪着的女人,这里是三只朝月亮怒号的狗。他就这样在黑暗中四处摸索了一段时间。

“点上火把!伊克巴尔上尉!伊克巴尔上尉!”

无人回答。

“伊克巴尔上尉!”

“你为什么这么叫我?”从右边很近的地方发出了一个声音,“你明明知道我不是……”

“伊克巴尔吗?”阿吉刚开口询问,火光就照到了,他正双手抱头坐在石头上。

“为什么——我说,你不会真的这么傻吧——你一定知道,我想你知道,我实际上只是国王陛下军队里的一介二等兵?”

“当然知道。可我们得演下去,不是吗?何况我们还披着这身皮呢。”

“这身皮?小伙子。”萨马德咯咯地笑了,笑声听起来很不祥,他抬起头,眼睛里满是血丝,似乎就要哭出来了,“你以为这是干什么?扮白痴吗?”

“不是,我……你怎么样,萨姆?你看上去不大舒服。”

萨马德模糊地觉得自己气色不好。那天傍晚,他在眼皮底下放了一点点白粉。吗啡把他的思维磨得如刀锋般锐利,让他心神迷醉,沉湎于一种滔滔不绝的亢奋之中。但药效过后,宣泄出的思想又被抛进酒精的泥潭,他跌入凄凉的谷底。他看到了今晚自己的倒影,这倒影很丑。他看到了自己身在何处——在欧洲末日的欢送会上——他渴望回到东方。他低头看着自己那只无用的手和上面那五根无用的附肢,他看着自己那被晒成了巧克力色的皮肤,他探究着自己那因愚蠢的谈话和死亡的刺激而变得愚钝麻木的头脑。他渴望回到过去那个自己:博学、英俊、白皙的萨马德·迈阿,他母亲总让他待在家里,舍不得让他晒太阳,给他请最好的导师,每天给他涂抹两次亚麻籽油。

“萨姆?萨姆?你看上去不太好,萨姆。求你了,他们很快就要过来了……萨姆?”

自我悔恨会使人把怒火发泄到他看到的第一个人身上。但让萨马德特别恼火的是,这个人居然是阿吉。他正以温和而关注的眼神俯视着自己,在那张天生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不成形的脸上,恐惧和愤怒交织在一起。

“别叫我萨姆!”他怒气冲冲地说,那声音阿吉都快认不出来了,“我可不是你的英国小伙伴,我的名字叫萨马德·迈阿·伊克巴尔。不是萨姆,不是萨米,更不是——上帝饶恕——萨缪尔,而是萨马德。”

阿吉显得很沮丧。

“嗯,不管怎么说,”萨马德说,他突然殷勤起来,希望避免出现过于情绪化的场面,“很高兴你在这里,因为我要告诉你,我累坏了,琼斯少尉。就像你说的,我不大舒服。我真累得要命。”

他站起来,但又一屁股坐到那块石头上。

“起来,”阿吉咬牙切齿地说,“起来。你怎么了?”

“真的,我真累得要命。不过我一直在想——”萨马德说着,用那只好手抓起枪。

“把那个放下。”

“我一直在想,我这人该死,琼斯少尉。我看不到未来。我知道你可能觉得很意外——我恐怕没你想的那么坚强,但事实就是事实。我只看到——”

“把那个放下。”

“黑暗。我是个残废,琼斯,”他来回摆动身体,手枪在那只好手里欢快地跳动,“我的信仰也残废了,你明白吗?我现在什么也干不了,连全能、仁慈的真主也没办法。我将来干什么呢?战争结束后,战争已经结束了——我将来干什么呢?回到孟加拉吗?还是到德里?谁要这么个英国人呢?回到英国?谁要这么个印度人呢?他们答应我们,用我们这些当兵的换取独立。可这是一宗邪恶的交易。我应该干什么?留在这里?到别处去吗?有哪个实验室会要独臂人?我还能干什么呢?”

“你看,萨姆……你在丢你自己的人呢。”

“是吗?将来还不就是那样吗,朋友?”萨马德问。他站了起来,被一块石头绊了下,又撞回到阿吉身上。“我一个下午就把你从一个狗屎二等兵提升到英军少尉,你就是这么谢我的?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呢?古赞!”他朝肥胖的小餐馆老板喊道。小餐馆老板正在队伍的最后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赶路。“古赞——我的伙伴,凭真主起誓,这样对吗?”

“闭嘴,”阿吉呵斥道,“你想让每个人都听到吗?快放下。”

萨马德拿枪的那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挂在阿吉的脖子上,于是,枪和两人的头挤在一起,令人不快地抱成一团。

“我有什么用呢,琼斯?如果我扣了扳机,我会留下什么?一个印度人,一个变成了英国人的印度人,有着一只没力气的手腕,跟基佬一样,也没带勋章回家。”他放开阿吉,抓起自己的领子。

“拿着吧,看在上帝的分上!”阿吉说着,从自己的衣领上抓下三颗勋章,朝萨马德扔过去,“这玩意儿我有的是。”

“还有那件事怎么办?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是逃兵?实际上的逃兵!退后一步,我的朋友,看看我们自己。我们的上尉死了。我们穿着他的制服,控制着军官们——比我们军衔高的人。通过什么手段?欺骗。那还不够使我们成为逃兵吗?”

“战争已经结束了!我是说,我们努力跟外界联络过。”

“是吗?阿吉,我的朋友,是这样吗?真的吗?当世界就在我们的耳旁分崩离析、士兵们在战场上死去时,我们难道不是像逃兵那样,无所事事地躲在教堂里吗?”

两人扭打了一会儿,阿吉想把枪夺下来,萨马德好不容易才把他甩开。阿吉能看到在远处,杂牌军的其他人在转弯,暮色中一大堆东倒西歪的灰色人影,唱着“文身女郎莉迪亚”。

“小心!小点声。冷静点。”阿吉说着,松开了手。

“我们是冒名顶替的、穿着别人衣服的叛徒。我们忠于职守了吗,阿吉宝德?说真的,做到了吗?我把你也拖了进来,阿吉,为此我感到抱歉。其实,这就是我的命运。这一切早就为我安排好了。”

噢,莉迪亚!噢,莉迪亚!噢,要是你遇上我,噢,文身女郎莉迪亚!

萨马德精神恍惚地把手枪塞进嘴里,准备扣扳机。

“伊克巴尔,听我说,”阿吉说,“当我们在坦克里时,跟上尉、罗伊和其他人在一起时——”

噢,文身女王莉迪亚!背上文着滑铁卢之战……

“你老说要做英雄什么的——学你那位叔公,他叫什么来着,我忘了——”

旁边还文着长庚星……

萨马德把枪从嘴里拔出来。

“潘迪,”他说,“我太爷爷。”他说完又把枪放了回去。

“现在机会来了——机会——机会就在你面前。你不想错过末班车吧?如果我们好好把握,也不可能错过。所以,别傻了。”

在海浪的上方,骄傲地泛着红、白、蓝,莉迪亚能教你多少呀!

“同志!看在上帝的分上,这是干什么?”

他们没注意到,那位友好的苏联人已慢慢来到他们身后,正满怀恐惧地看着萨马德吃棒棒糖似的含着枪。

“擦擦。”萨马德结结巴巴地说,颤抖着把枪从嘴里拔出来。

“他们都这么擦,”阿吉解释道,“在孟加拉都这样。”

那场十二个人期待着的在山上古宅里发生的战争,那场萨马德想泡在坛子里腌制起来、将来作为青春纪念品展示给子孙的战争,并没有发生。病博士却是名副其实,在烧木头的壁炉前面,病恹恹地坐在一张扶手椅上,身上还裹着一条毯子。他面色苍白,很瘦,没穿制服,只套着一件无领白色衬衣和一条深色裤子。他很年轻,不超过二十五岁。当他们全副武装地冲进来时,他既不退缩,也不反抗,就好像这些人只是碰巧走进了一间赏心悦目的法国农舍,不过是一群带枪赴宴的不速之客罢了。房间全靠煤气灯照亮,灯罩小巧玲珑,灯光跳上墙壁,映出了挂在那里的八幅表现保加利亚乡间景致的系列绘画。在第五幅上,萨马德认出了教堂:地平线上的一个浅褐色亮点。各幅画之间相隔一定距离,绕房间挂了一圈,构成全景。第九幅没加画框,很有现代风格,就放在靠近壁炉的画架上,颜料还没干。十二把枪对准了画家。当画家博士转身面对他们时,脸上正流着血泪。

萨马德向前走了一步。他刚才连枪都塞进嘴里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他吃了那么多吗啡,掉进毒品的深渊,不也活下来了吗?萨马德一边朝博士走去,一边想,再没有比已经绝望过一回的人更强大的了。

“你是佩雷特博士吗?”他问。

听到这一口英国腔,法国人退缩了,更多带血的眼泪流了出来。萨马德持枪指着他。

“是,我是。”

“这是什么?你眼里流的是什么?”萨马德问。

“我患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先生。”

“什么?”萨马德问,仍用枪指着他。他不想让自己的光荣时刻毁在平淡无奇的医学辩论中。

“意思是我如果不注射胰岛素,就会出血,我的朋友,通过眼睛流血。这给我的业余爱好——”他用手指着周围的那些画作,“增加了很多难度。本想画十幅,一百八十度场景,不过看来你们要找我麻烦了。”他叹了口气,站起身。“那么,你会杀我吗,朋友?”

“我不是你朋友。”

“不是,我没把你当朋友。但是,你打算杀我吗?请原谅,但我要说,看你还不到拍苍蝇的年纪,”他看着萨马德的制服,“哎呀!你这么年轻就已经升到这么高了,上尉。”

萨马德不安地变换了一下位置,眼角的余光看到了阿吉惊慌的表情。萨马德把双脚略分开一点,站得笔直。

“如果我在这个问题上令人厌烦,那么,对不起了,可我还是要问,你们是不是打算杀我?”

萨马德的胳膊纹丝不动,枪也拿得很稳。他可以杀了他,他可以无情地杀掉他。萨马德不需要黑暗作掩护,也不需要战争作借口。他可以杀掉他,这点两人都清楚。苏联人看到印度人的眼神,就出面干预了:“对不起,上尉。”

萨马德仍一声不响,面对着博士。于是苏联人向前走了一步。“我们没有这个意思,”苏联人对病博士说,“我们接到送你去波兰的命令。”

“我会在那里被杀吗?”

“那要由有关当局决定。”

博士歪着头,眯起眼睛:“只是……只是想知道罢了,很想知道罢了。起码是出于礼貌,也该告诉当事人,他将被杀还是被放吧?”

“那将由有关当局决定。”苏联人又说了一遍。

萨马德走到博士身后,用枪抵住他的后脑勺。“走。”他说。

“由有关当局决定……难道和平时代不应该是文明的吗?”病博士说。这时,十二个人一起用枪指着他的脑袋,把他押出屋子。

下了山,在把病博士铐在吉普车里后,大家转移到咖啡馆。

“你们玩扑克吗?”尼古拉兴高采烈地说,问的是刚进屋的萨马德和阿吉。

“我什么都玩,算我一个。”阿吉说。

“更贴切的问法是,”萨马德说着,面带狡猾的微笑坐下,“我玩得好不好?”

“那你玩得好不好,伊克巴尔上尉?”

“简直是大师水平。”萨马德一边说,一边抓起发给他的牌,用一只手把牌排成扇形。

“嗯,”尼古拉说着,给每个人添上茴香酒,“既然我们的朋友伊克巴尔这么有信心,最好先玩小的。让我们从香烟开始,看看结果怎么样。”

先是香烟,后来是军功章,再后来是枪支,再后来是发报机,再后来是吉普车。到了午夜,萨马德已经赢了三辆吉普车、七杆枪、十四枚军功章以及古赞妹妹家旁边的土地,外加欠着的四匹马、三只鸡和一只鸭。

“我的朋友,”尼古拉·佩索茨基说,他的热情爽朗已完全被焦虑沉重取代,“你必须给我们翻本的机会。事情不能就这样完了。”

“我要那个博士。”萨马德说,故意不看阿吉宝德·琼斯的眼神,而琼斯正张着嘴醉倒在椅子里,“换我赢的那些东西。”

“这到底是为什么?”尼古拉往椅背上一靠,惊讶地问,“有什么用——”

“我自有道理。我想今晚把他带走,谁也不许跟着,也不许上报。”

尼古拉·佩索茨基看看自己的双手,又环顾了牌桌,然后又看看自己的双手。最后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钥匙扔给了萨马德。

一走出咖啡馆,萨马德和阿吉就上了关押病博士的吉普车,他靠在仪表盘上睡着了。他们发动引擎,驶入黑暗。

在离村子三十英里的地方,病博士被一阵低低的争论声吵醒了,那争论与他即将临头的命运休戚相关。

“可这是为什么?”阿吉低声说。

“因为,从我的角度看,关键问题是我们的手需要沾上鲜血,你明白吗?作为弥补。难道你不明白吗,琼斯?我们在这次战争中一直在干傻事,你和我。我们没打仗就是罪孽,现在已经来不及了。除非我们利用他,把他当成一次机会。我来问你:为什么要打这次战争?”

“别胡扯了。”阿吉恶狠狠地说,并不理会提问。

“这样,我们将来就可以自由了。还是这个问题:你想让自己的孩子成长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我们到现在为止无所作为。我们处在道德的十字路口。”

“你看,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我也不想知道,”阿吉不耐烦地说,“我们把这位甩了,”他指着半清醒的病人,“把他甩给我们碰到的第一支部队,然后你我就各走各的路。这才是我关心的十字路口。”

“我已经认识到,”萨马德继续说道,此时他们正飞驰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世世代代的人们彼此交谈,琼斯。它不是一条线,生活不是一条线——这不是看手相——它是一个圆,他们会跟我们说话。因此,你无法知晓命运,你必须经历命运。”萨马德能感觉到吗啡又一次把这些信息带给自己——宇宙中所有的信息和教堂墙壁上所有的信息——一次奇妙的神启。

“你知道这人是谁吗,琼斯?”萨马德抓住博士脑后的头发,把他的脖子朝后座上拉,“苏联人告诉我了。他是个科学家,跟我一样——知道他研究什么吗?选择谁该生下来,谁不该生下来——把人当小鸡来孵化,如果规格不对,就销毁。他要控制未来,支配未来。他要一个人种,一个无法毁灭、能挺过地球末日的人种。但这不可能在实验室中完成。这必须、也只能通过信仰完成!只有真主才能拯救世界!我不是一个虔诚的人——我不具备那种力量——但我不会傻到否认事实!”

“啊,是吗?但是你说过,对不对?你说过这和你无关!在山上——你就是那么说的,”阿吉急促地说着,因为抓住了萨马德的漏洞而兴奋不已,“那,那,那——那么要是这家伙干……不管他干什么——你说那是我们的问题,我们西方的问题,你就是那么说的。”

现在,病博士的眼中血汩汩地流着,头发仍被萨马德抓着,气都透不过来了。

“当心,他要憋死了。”阿吉说。

“那又怎样!”萨马德在没有回应的景色中吼道,“他这种人认为,有生命的器官应该按设计产生反应。他们崇拜肉体的科学,而不是给予我们肉体的神!他是纳粹,最坏的那种!”

“但你说过——”阿吉步步紧逼,决心表明自己的观点,“你说过那不干你事,和你无关。如果这辆吉普车里有谁要跟这个德国人算——”

“法国人,他是法国人。”

“好吧,法国人——嗯,要是有谁要算账的话,也该是我。我们是在为英国的未来而战,为了英国。你知道,”阿吉搜肠刮肚地找话说,“为了民主和星期天的晚餐,还有……还有……散步、桥头、香肠和土豆泥——所有属于我们的那些东西,而不是你们的。”

“对极了。”萨马德说。

“什么?”

“必须由你来做,阿吉。”

“我做个鬼!”

“琼斯,你的命运之神正在凝视着你,而你却在这里掴香肠。”萨马德坏笑着说,仍然抓着博士的头发不放。

“冷静点,”阿吉说,竭力看清前面的道路,而萨马德都快把博士的脖子给拧断了,“哎,我不是说他不该死。”

“那就做,做呀。”

“但是,我做不做关你什么事?你知道,我从来没杀过人——不是这样,不是面对面杀人。人不该死在车里……那我做不来。”

“琼斯,这只是一个机会来了你会怎么做的问题。这是我深感兴趣的问题,今天晚上就把长期信奉的信仰付诸实践。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称之为实验。”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想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琼斯,我想知道你能干什么。你是胆小鬼吗,琼斯?”

阿吉猛地刹住了吉普车。

“你在激我,你。”

“你什么主张也没有,琼斯,”萨马德说道,“没有信念,不站在任何政治派别一边,甚至不站在自己国家一边。你的命运怎么会征服我的命运,真他妈的是一个谜。你是个小卒子,不是吗?”

“什么?”

“还是个白痴。你的孩子问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你该怎么回答?你知道吗?你会知道吗?”

“你他妈的干吗这么异想天开?”

“我是伊斯兰教徒,是男人,是儿子,是信徒。我会挺过世界末日。”

“你他妈的是个酒鬼,你还——你还吸毒,你今晚吸了毒,是不是?”

“我是伊斯兰教徒,是男人,是儿子,是信徒。我会挺过世界末日。”萨马德又说了一遍,好像唱诗似的。

“那么,这他妈的到底有什么意思?”阿吉边喊边去抓病博士,把那张此时已为鲜血所覆盖的脸拉到自己面前,近得连鼻子都碰在一起。

“你!”阿吉咆哮着,“你跟我来!”

“是,可是,先生……”博士举起铐着的手腕。

阿吉用那把生锈的钥匙使劲打开手铐,把博士从吉普车里拉出来,离开大路朝黑暗深处走去,同时用枪指着马克-皮埃尔·佩雷特博士的后脑勺。

“你要杀我吗,小伙子?”病博士边走边问。

“难道不像吗?”阿吉说。

“我可以求你饶命吗?”

“想求就求吧。”阿吉说着,往前推了他一把。

萨马德坐在吉普车里。过了五分钟的样子,他听到一声枪响。他惊跳起来,拍死了一只正盘旋着在他手腕上寻找下口之处的小虫。他抬起头,只见阿吉正往回走——他在流血,而且瘸得厉害。在穿越车前灯的照射范围时,他的身影时现时隐,时明时暗。他的模样是那么稚嫩,车灯把他金色的头发照得透亮,他圆月般的脸像婴儿那样明亮,此时正一头冲进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