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从取景框移至稿纸,放下相机,握紧一支笔。目标的移动,牵引的是整个思维,搞了八年摄影的我,最后的去向是退居二线。所幸,小小的成绩,让我多少算得上是光荣退休。一个偶然的时间,偶然地遇上一人,进行了一次偶然的谈话,我有了一个偶然的选择。一切都尽在偶然之中。文学,真诚地接受了这种偶然。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未搞文学时,我不太喜欢看书,但非常喜欢买书,有时甚至到了挥金如土的田地。从书店出来时,满脸是如获至宝的神情。一到家,胡乱地翻一通,就在破纸箱里替书找个安身之处,从此几乎不再翻阅。
字没写一个,先把书挨个儿请出来。一居室的房子,没我的阵地。宽一米、长两米三的阳台,成了我的书房。书,贴着地垫块木板往上摞,借用缝纫机做书桌。
进驻阳台,拥有书房,是在冬天。全封的铝合金窗户多少能起点抵挡风寒的作用。况且我是有备而“战”,脚蹬羊毛大头鞋,身裹大衣,手戴露五指的毛线手套,虽然咱缺脂肪层,但仍旧温暖如春。沉浸于书香之中,如沐旭光。伏案疾书,写我所想写的,一沓稿纸一支笔,任凭天马行空,纵横万象,谈古道今,不变,亦乐乎。有了好心情,寒冷又能奈何我。
业余创作,能占用的只有业余时间,幸好有了双休日,这业余的容量增加了不少。假日的白天,坐在这书屋里,有苍天所赐的恩典。阳光啊!有了阳光,外头虽然冻得伸不出手,我这书屋里简直比春天还春天。兴致上来,学起文人的趋风附雅,得意扬扬给我的书房取名:阳光草堂。信手拈来,自我感觉良好。
过了冬天,再过春天,接下来是夏天。到了夏天,尤其是盛夏,这阳光草堂可就不是人待的。蚊子多,热气大,喷灭蚊灵,点蚊香,我不愿意。我怕蚊虫被屠杀的同时,我的灵感也会遭到灭顶之灾。吊个电扇,凉快是凉快些,可凉风不识字,乱翻书瞎搬纸,我受不了这种为所欲为。反复权衡之后,我把自己关进蒸笼与蚊子为伍。虽然穿个短裤,但半个小时下来,俨然个打铁的。时不时地还要阻止蚊子的入侵,亮起巴掌奋起反抗。案子上多了两样东西,毛巾和冰棍,功能是一样的,降温去汗。看书,与智者交流;写作,和自己对话,常常是忘记周围的一切存在。区区几只蚊子,一笼子热气,算得了什么。这种恶劣的环境,倒是孕育了我对文学的迷醉,而且已到了不能自拔的程度。一本本书被我吞下,一篇篇文章从阳光草堂出嫁。
艰苦奋斗了一年,我终于有了一个三居室。书房终于名正言顺。一间十一平方米的卧室,一张床,一排书架,一张书桌,并装备了降温和取暖的武器——冷暖空调。这样的书房,虽说不上上档次,但我已知足。
为庆祝我的阳光草堂乔迁之喜,我自己和自己一气干了五杯白酒。此种胜利之时不喝庆功酒,更待何时。
由于设计上的原因,我的书房唯一的窗子是朝着楼道开的。坏处显而易见,无论天空多么晴朗,阳光多么灿烂,书房里不开灯,都是一片黑暗。但我并没有改阳光草堂这名儿。
这样做,我是有理由的。拥有一方书香天地,拥有一方倾泻情感的天地,我心里充满了阳光。那书,那方格纸,就是一束束阳光。